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22-09-13 08:32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河北省的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现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任免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东峰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照兵、王晓东、王刚、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1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袁桐利、董仚生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机构概况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河北省国家权力机关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每年的例会一般于一月份召开。会议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大会审议议案,讨论、决定事项,进行选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机构职责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国家预算的执行。

三、审查和批准本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讨论、决定本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省监督委员会主任,选举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决定是否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

七、有权罢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本省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罢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八、听取和审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九、改变或者撤销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决议决定

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在石家庄召开,会期6天。

2018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在石家庄召开,会期5天。

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 (星期三)上午至13日(星期一)上午在石家庄市召开,正式会期5天半。

2019年12月27日,根据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月7日在石家庄召开。

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在石家庄召开,会期5天。

2021年2月10日,根据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授权,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9次主任会议决定:根据工作需要,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调整为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3天半。

2021年12月17日,根据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授权,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主任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上午至1月20日(星期四)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3天半。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18年1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共十四项):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河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批准201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九、选举河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河北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决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四、其他事项。

第二次会议

2019年1月1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省会河北会堂开幕。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共七项):

(2019年1月13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河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河北省2018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批准201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第三次会议

2020年1月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省会河北会堂开幕。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共九项):

(2020年1月6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河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0年省本级总预算草案;批准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八、审议《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

九、选举事项。

第四次会议

2021年2月1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省会河北会堂开幕。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共九项):

(2021年2月1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省本级预算;

五、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 、选举事项。

第五次会议

2022年1月1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省会河北会堂开幕。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共七项):

(2022年1月16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机构设置

专门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现任领导

主任

王东峰:中共河北省委书记、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焦彦龙: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晓东: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河北省总工会主席;

邢国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聂瑞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仲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会勇: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妹芝: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省委主委;

袁桐利: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董仚生: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长

曹汝涛: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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