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8 17:47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是河北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3年1月开始。
2023年1月1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倪岳峰当选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仚生、周仲明、张妹芝(女)、高云霄(女)、吴晓华、陈平当选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忠起当选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要求,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79名,125名其他应选名额另行分配给各选举单位依法进行选举。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2月选出。
(2022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2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授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32次主任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至1月15日(星期日)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4天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省监督委员会主任,选举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是否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有权罢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本省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罢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听取和审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023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2023年1月1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2023年1月1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九、选举河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河北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1日 (星期日)上午至1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石家庄召开,正式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事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202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要求,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77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方案为:石家庄市82名,承德市32名,张家口市38名,秦皇岛市28名,唐山市65名,廊坊市42名,保定市71名,沧州市57名,衡水市37名,邢台市57名,邯郸市72名,雄安新区托管三县15名,定州市9名,辛集市6名,解放军和武警43名。125名其他应选名额另行分配给各选举单位依法进行选举。
二、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2月选出。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计755名,由17个选举单位选出。
倪岳峰:二十届中央委员,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董仚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周仲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夏延军: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张妹芝: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中央常委、河北省委主委;
高云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河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主席;
吴晓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衡水市委书记;
陈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
安忠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