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联考

更新时间:2022-03-12 11:13

法硕即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定义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与现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基本的法学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28所。

自1996年试办,我国已有115所高等院校开展法律硕士教育。实质上,全日制法律硕士由于跨专业报考,难度极大。从2002年开始,法律硕士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均为所有研究生考试中最高,竞争极其激烈.所以一般为原本科学科学习成绩较优异的本科生报考,大多数为理工科出身,逻辑思维较好,素质也较高。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均为国家重点985及211院校,因此法律硕士在实务及国家司法考试中表现极佳。多为现检法系统中青年骨干力量。在国家司法考试及公务员考试成绩中,法律硕士远远超过学术型的法学硕士

区别介绍

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事实上,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最终出路差别不大。)

时下社会上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只知道法律硕士,而不知道法学硕士。实际上,两者存在一些区别:

招生条件是不一样的

法学硕士必须要求国民教育本科毕业,不招收同等学历;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

考试试题不同

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而法律硕士起源为英美,遵循美国法律人才培养原则,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

录取比例不一样

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硕士由于引进于英美国家,属于国内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皆为国家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平均达到15:1。

培养方式不同

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法学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教学方式不同

因此可见,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而法律硕士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就业及资格考试上,如国家公务员考试及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硕士拥有较大的优势,通过率也远远超过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也是以后法律教育发展的方向。

特点介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

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

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

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报考

报考要求

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从2009年起,法学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法律硕士。

考试范围

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种类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历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脱产学习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份),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也可报考

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法律硕士的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在职的一般在七月份)

报名方式

(一)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

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考生要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以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二)全面试行网上报名

(从今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试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填写报名登记表时,相应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教学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开通院校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2003年批准的第五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学烟台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2004年批准的第六批:大连海事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内蒙古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由于批准时间较晚,和第七批在06年首次招生)

2005年批准的第七批: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河北大学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2007年30所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中央民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华侨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商学院

深圳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高校法学实力

首批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自动获得全部十个法学博士点):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武汉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新增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吉林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新增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

法学理论: 浙江大学 中山大学中共中央党校

法律史: 湘潭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上海交通大学 山东大学 郑州大学

民商法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山东大学

经济法学: 辽宁大学 安徽大学 湖南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福州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重庆大学

国际法学: 湖南师范大学

在此新增之前各大高校法学博士点与硕士点介绍:

北京大学:

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清华大学:

博士点:民商法学

硕士点: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军事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

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博士点: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博士点: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行政法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

西北政法学院:

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博士点:国际法

硕士点: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博士点:诉讼法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学

复旦大学

博士点:国际法学

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

武汉大学:

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

吉林大学:

博士点:刑法学、法学理论、民商法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黑龙江大学:

硕士点: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

辽宁大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诉讼法、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国际法、刑法学、

南开大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山西大学

硕士点: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

兰州大学:

硕士点:济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

山东大学:

博士点:法理学、

硕士点: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烟台大学

硕士点: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

南京大学:

博士点:经济法学

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

安徽大学:

硕士点:法律史、诉讼法、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博士点:法理学、诉讼法

硕士点: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学

苏州大学

博士点:宪法与行政法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

浙江大学:

博士点:宪法与行政法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

厦门大学:

博士点:国际法学、民商法学

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

江西财经大学:

硕士点:刑学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

郑州大学:

博士点:宪法与行政法学

硕士点: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法史学

河南大学:

硕士点:法律史、诉讼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

湖南大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湘潭大学

博士点:诉讼法学

硕士点: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史学、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

中山大学:

硕士点:国际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

海南大学

硕士点: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四川大学:

博士点:诉讼法学

硕士点: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点: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

贵州大学

硕士点: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

云南大学:

博士点:民族法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民族法

大连海事大学

博士点:国际法

硕士点: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湖南师范大学

硕士点: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华中师范大学

硕士点:经济法学、民商法

福州大学

硕士点:经济法、环境法等学

内蒙古大学法:

硕士点:民商法、诉讼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硕士点:军事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

河北大学

硕士点:民商法学、宪法和行政法学、诉讼法学

东北财经大学:

硕士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

上海财经大学

硕士点: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

华中科技大学:

硕士点: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中央财经大学

硕士点: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法律硕士的报名人数在2007年研考中排名第一,是十分热门的专业。我国现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80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

那么,哪些人适合考法硕?考生考法硕应如何备考?记者就这些问题分别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家冯玉军、中国人民大学2006级法硕第一名刘新群。

记者:哪些专业、哪些性格的考生适合报考法硕?

冯玉军:事实上,具有工科、理科、农科、医科知识背景的考生都适合报考法硕专业。因为法硕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实务人才,它的根本在于本科其他学科背景与法律知识的融合。比如,法律领域近几年最热的知识产权法就适合工科学生报考,因为知识产权法的技术性很强,涉及专利申报、商标注册等方面,工科学生具备扎实的技术背景,学起来很快,将来可同时处理法律和技术事务,就业前景广阔。

法硕较适合外向型性格考生报考,因为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将来做法官或律师都要广泛与人打交道。内向的考生报考法硕要注意训练自己的交流能力。

记者:在2007年人民大学法硕复试中,有多少考生复试?最后录取了多少?未被录取的原因有哪些?

冯玉军:2007年人大有240人进入法硕复试,最终录取了200余人。考生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考生在复试中笔试成绩较差,对专业知识理解不够深入。其次,考生在面试中表现不好,对考官的提问无所适从。

记者:考法硕要做好哪些准备?

刘新群:第一,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过早地进入复习阶段,大三下学期开始就行,之前还是要认真学习本科课程。如果准备过早,就会影响本科专业的学习,无法达到法硕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了。大学四年是人生非常重要的阶段,应该是丰富多彩的。考研很辛苦,切勿虎头蛇尾,前紧后松。

第二,法硕考试要取得成功,必须选好书、用好书。比较权威的指导用书有两本:一本是考试指南,一本是考试分析。由于本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分析是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所以答案基本上以它为蓝本,人大版的考试指南处于次要地位,但仍然不可小视,尤其是复习的初级阶段。考试指南的刑法分则部分编得很详细,也比较准确,而考试分析在这一部分编得很简略,不适合备考使用。另外,考试分析的民法部分也相对简略,初学者可能摸不着头脑,建议最好先看一遍指南,然后再看考试分析。

第三,复习阶段,考生要做好学习计划,并注意研究历年真题,尤其是前三年的考题更要细细琢磨,从中找出出题规律,指导自己复习。

第四,考研复习阶段,考生要注意知识点的总结与归纳,做好复习笔记。记笔记不等于抄书,把重点、难点、易错点记下来就可以了。另外,建议考生记笔记采用活页笔记本,等最后总复习时,把每遍的笔记按章节归类,考生会发现里边有自己次次都认可的重难点,这些就是考试的重难点了。

记者:法硕毕业后的就业方向是什么?能从事哪些工作?

刘新群:法硕以本科背景为依托,又经过系统的法律学习,就业前景广阔。学生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也可去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还可去公司、企业等,以发挥法硕复合型、应用型的专业优势。

复习方法

(1)认真研读指定教材。法硕专业课复习时应当以教材为根本,全面、牢固掌握教材内容,围绕教材内容展开复习,这是必不可少的复习环节。

(2)认真分析历年试题。认真分析业务课的历年试题具有非凡的意义。因此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考生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其效果一定颇佳。

(3)全面复习和重点复习相结合。所谓“全面复习”,是指考生在复习业务课时应当对教材的内容予以全面掌握,不能凭主观猜测哪些内容考,哪些内容不考。复习时应持正确的态度全面复习,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建立起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用全面、整体的观念看待每一个知识点,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全面、准确、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内容。考研试题覆盖面较广,不仅考查重点、热点,还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识点,考生务必全面复习。所谓“重点复习”,是指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对重要的概念、理论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力求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轻重。重点内容是考研的主要考查对象,并且所占分值极高。

(4)专业课教材的学习方法。首先把每本书的章节和结构整理清楚,做到胸有全局,然后开始做笔记。笔记内容不要全部抄书,把书上的内容按照题型来进行归纳总结。可以去一些法硕方面的专业培训机构,例如新东方等都具备多年的培训经验。

(5)有针对性的练习。考生对教材及其相关材料复习2-3遍后,应当根据历年试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练习。有针对性的联系既可以检查自己的复习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还可以增长“实战”经验,到考场上就会感到轻松自如,可以尽情发挥了。有针对性的联系,最佳的方式是模拟考试,不仅要做历年真题,还要做与试题类似的模拟试题,然后进行评分,总结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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