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远

更新时间:2023-08-31 01:15

洪远(1450~1519),字克毅,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唐朝河北黜陟使洪经纶之后,宋朝少师礼部尚书洪中孚之十一世孙。

人物经历

颖异好学,读书必成诵,督学御史戴珊奇之。

成化十年(1474)举人,讲学于翰林谢迁之门。

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授莆田知县。前任多苦势家,请托洪远于厅事后置鼓客来坐未定连击鼓者三群吏雁行进立侍即有请托者屏息不得出一语去。莆田滨海,海贼时发,折损戍兵,巡海宪臣商议征发民壮代之,洪远力言不可,乃止。一年后,丁内艰,离任,莆田人思之。

成化二十年(1484),改任浚县知县。岁荒,洪远极力赈济,全活甚众。议者以浚县地广,欲分隶汤阴,浚县人反对说:“是使我离慈母去,吾不忍也。”逾年丁外艰

弘治三年(1490),改任交河知县,其惠政如前两邑,尤加意学校。洪远闲暇时,亲为诸生解讲文义不倦,部使者交章荐之。

弘治七年(1494),征授南京福建道监察御史,数言事,不避权贵。

弘治十三年(1500),升浙江按察佥事,历巡五道,所至以锄豪强、抚孤弱、佑良善为先务。

弘治十五年(1502),浙江发生饥荒,洪远分赈嘉兴湖州,仿富弼青州朱熹浙东旧法,参酌行之,二郡独无流殍,巡视宪臣疏其事,有羊酒之赐。

弘治十七年(1504),转任按察副使,巡海道。按察使空缺,摄司事。一年后,诸道肃清,历任巡按向上汇报他的治行。

正德二年(1507),诏裁方岳剩员,调任湖广

正德四年(1509),晋广西按察使。广西郡县多土官簿书期会往往牵制,或至十数年不结。洪远严为之限,于是办治如中州,无复敢后者。

正德五年(1510),迁四川右布政使。转任左布政使。

正德六年(1511),晋陕西左布政使。寻擢都察院副都御史云南巡抚,奖廉吏,出贪鄙。十八寨夷旧常剽夺,为边患,洪远至,皆出降,或欲乘机击之,洪远认为不可,说:“杀降不信,置无辜于死地不仁,掩其无备而袭之不武。”诸夷闻之,越加畏服。部内有银矿,开则攘夺并起,洪远秘之三载遂定。镇守太监欺压百姓,洪远数抑之。太监屡欲中伤,索洪远无可得,乃巳。

正德九年(1514),改任南京大理寺卿,多所平反。

正德十年(1515),转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论言事者务存大体,切时弊,勿以诋讦为事。有御史忤旨,逮赴诏狱,洪远率台官上疏救之。

正德十四年(1519),三载考绩,在道拜南京工部尚书。越三日,即疏乞休致。江西发生宁王朱宸濠反叛,凡器械悉取之工部,洪远以疾作,劳瘁日甚,遂至不起。

亲属成员

祖父:洪寿

祖母:江氏

父:洪宽,举人,历任桂阳郑州知州

母:汪氏

子:洪侹

人物评价

杨廷和:守官以三事称,出入四十余年如一日。当逆瑾(刘瑾)用事时,驱驰远方,无所附丽,待僚友和而能诤,驭属吏严而恕。好汲引善类有所推毂,亦不使人知之性。俭素寡嗜欲,虽贵如寒素终身,无姬侍疾革,子侹问以家事不答,但曰:“尔辈以忠孝立身足矣。”语毕,正衣冠而逝,盖公于朝食时,犹对部属处分公事相去仅七八刻耳,其静定不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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