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13:05
潜江市盐业公司主要负责全市食用盐、畜牧、工业用盐的供应工作,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直属运销企业。
潜江市盐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局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998年被潜江市委、市政府授牌命名为“文明单位”。潜江市“支持农村小康建设模范单位”,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获工交口“先进集体”称号。1999年被授予潜江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1年被评为潜江市经贸战线两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市“十佳诚信纳税单位”。2004年被省盐务管理局、盐业总公司评为 “盐政管理先进单位”、 “运销系统先进单位”。被潜江市委、市政府授牌命名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被潜江市政府评为“庭院绿化美化先进单位”。
(一)承担国家、省、市盐业法规规定的盐行业管理任务,对全市食盐批发企业执行分配调拨和销售计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本市盐业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盐业行业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盐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任务和目标。
(四)对县(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涉盐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五)组织落实食盐专营政策法规,对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食盐批发企业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六)负责落实国家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规划中由盐行业承担的工作目标,对全市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办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盐政稽查大队、办公室、盐政科、财务科、营销部等。
潜江市盐业公司经理、潜江市盐务管理局局长:韩骏,负责局司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