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30 05:14
献身国防纪念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的,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之一,是为了表彰牺牲或致残军人而专门颁发的纪念章。
献身国防纪念章分为金质、银质、铜质三种,其中金质纪念章颁发给军队烈士,银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牺牲军人,铜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致残军人。每枚证章均设计有刻印章名的附章和略章,配有木盒和说明卡片、绶带,勋章、奖章证书分开设计,用防伪纸张制作,力求精美配套,凸显无上的荣誉。以军徽作为主要元素,并突出红旗、桂叶、长城等元素,寓意立功受奖光荣、保家卫国荣耀。更加庄重、精致、美观,富有激励作用和纪念意义。
纪念章的直径均为45毫米;在材质选择上,金、银、铜质纪念章分别按铜质镀金、铜质镀银和紫铜材质制作。
平时纪念章,分为国防服役纪念章、国防服务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等,主要由军徽、长城、橄榄枝等元素构成,通径均为35mm。
《纪律条令》规定,纪念章颁发由大单位审批并组织实施。为便于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团以上单位逐级审核呈报,大单位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旅团级单位负责颁发。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具体承办。为体现时效性,保证颁发效果,献身国防纪念章在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认定为因公致残后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