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3 13:16
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的,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的纪念章之一,是为了表彰牺牲或致残军人而专门颁发的纪念章。
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颁发给军队烈士,纪念章的直径均为45毫米;在材质选择上,金质纪念章按铜质镀金。每枚证章均设计有刻印章名的附章和略章,配有木盒和说明卡片、绶带,勋章、奖章证书分开设计,用防伪纸张制作,力求精美配套,凸显无上的荣誉。
以军徽作为主要元素,并突出红旗、桂叶、长城等元素,寓意立功受奖光荣、保家卫国荣耀。更加庄重、精致、美观,富有激励作用和纪念意义。
《纪律条令》规定,纪念章颁发由大单位审批并组织实施。为便于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团以上单位逐级审核呈报,大单位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旅团级单位负责颁发。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具体承办。为体现时效性,保证颁发效果,献身国防纪念章在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认定为因公致残后颁发。
2015年1月4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在哈尔滨“1·2”火灾抢险救援中光荣牺牲的杨小伟、侯宝森、傅仁超、张晓凯、赵子龙五名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分别为其家属发放抚恤补助金2万元。
2014年8月12日上午,公安部政治部批准谢樵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公安部边防局给谢樵同志追记一等功。此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还做出重要批示,对谢樵同志的牺牲表示哀悼,向他的家属表示慰问。
2014年2月8日上午11时,在上海环震包装制品公司火灾救援中壮烈牺牲的消防士兵陆晨、孙络络烈士追悼会,在上海龙华殡仪馆举行。陆晨、孙络络被追授为革命烈士,并获颁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2013年10月11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在北京石景山区10.11火灾救援光荣牺牲的刘洪坤(少校)、刘洪魁(中尉)两名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