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4 13:58
王弼,出身官僚世家,其曾外祖父是东汉末号称“八俊”之一、身为荆州牧的刘表。据《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注引《博物记》和《博物志·人名考》《王弼别传》等记载,东汉末年大乱中,弼祖父王凯与其族弟王粲避乱荆州,依附刘表,刘表重粲之才。欲以女妻之,而又嫌其形貌丑陋,非女婿才,将女嫁给王凯。凯有风貌。凯生子业,业生弼。弼为刘表之曾外孙。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王粲从曹操征讨孙权,病死途中。王粲二子,坐罪处死。王粲绝嗣后,以王业为继嗣。王粲成了王弼的继祖。王粲是著名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其才学出众,少年成名。十四岁至长安受到著名文学家、大学者蔡邕礼遇,即将家藏书籍文章万卷送给了王粲。装载数车的书籍,后来全为王业所有。这对王弼的成长提供了极有利的条件。
王弼的家庭祖风对王弼的成长也有重大影响。其六世祖王龚,名高天下,官至太尉,位列“三公”;五世祖王畅为汉末“八俊”之一,官至司空,亦列“三公”;其父王业,官至谒者仆射,再加上继祖王粲的文学地位,都对王弼成长产生了极大的有利影响。在年幼时已非常聪明,十余岁时,好老子,而且口才出众,与钟会齐名。未弱冠时,已为当时的官员、文人所识。与吏部郎裴徽见面时,裴徽一见而感到奇异,并问:“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王弼回答:“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后来亦为傅嘏所知。当时,何晏为吏部尚书,亦对王弼的才能甚是惊奇。淮南人刘陶,善论纵横,为时人所推举,每次与王弼谈话,常被王弼所折服。
何晏认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是精妙,钟会等人亦同意。而王弼与之不同,认为圣人的神明多于人,而五情与人相同。“神明茂,所以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
在为《周易》作注后,颍川人荀融问难王弼《系辞上》中“大衍”的要义。王弼答其意,写信讽刺荀融:“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颜子之量,孔子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又常狎斯人,以为未能以情从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足下之量,虽已定乎胸怀之内,然而隔逾旬朔,何其相思之多乎。故知尼父之于颜子,可以无大过矣”。
正始年间,黄门侍郎未有人担任,何晏已起用贾充、裴秀、朱整,又商议任用王弼。当时丁谧与何晏争衡,向曹爽推荐高邑王黎。于是曹爽起用王黎,而以王弼补任台郎。在上任后,与曹爽见面,曹爽屏退左右,而王弼只与其论道,于是被曹爽轻视。当时,曹爽专政,任用亲信。王弼通达,并不经营名声。王黎病死后,曹爽以王沈代王黎,王弼于是不得在其门下,何晏为之叹恨。因为年资甚浅,而且不擅长公务,于是更不受注意。
正始十年(249年),曹爽被杀,王弼受案件牵连丢职。
同年秋天,遭疠疾亡,年仅二十三岁。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唐太宗诏令历代先贤先儒二十二人配享孔子,其中就包括王弼。
王弼人生短暂,但学术成就卓著。著有《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论语释疑》《周易大衍论》三卷、《周易穷微论》一卷、《易辩》一卷等数种。但其成就,不在于著述数量,而在其质量,在于其创见。他注《周易》一改汉人支离烦琐的传统方法,不用象数,而用《老子》,以老子思想解《易》,并阐发自己的哲学观点,在学术上开一代新风———“正始玄风”。
王弼的易学观体系庞大,内容深奥。王弼以老庄思想为主,建立了体系完备、抽象思辩的玄学哲学。其对易学玄学化的批判性研究,尽扫先秦、两汉易学研究之腐迂学风,其本体论和认识论中所提出的新观点、新见解对以后中国思想史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王晓毅先生给的评价是:王弼在哲学上奏出了时代的最强音。“虽然他像流星一样匆匆闪过,只生活了二十三个春秋,却以其不可思议的天才智慧之光,照亮了整个时代,指明了魏晋玄学的理论航向”。
在易学方面,王弼注《易》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王弼注《易》,尽扫象数之学,从思辨的哲学高度注释《易经》。他对“经”上下篇都作了注,计六卷;而对《文言》《彖传》《象传》加注。至于《系辞》《说卦》《序卦》《杂卦》,均不下注,后来由东晋韩康伯继续注完。
王弼《易》注的贡献,首先在于抛弃了费氏的经说,把象数之学变成为思辨哲学。这是《易》学研究史上的一次飞跃。汉人解《易》重象数,如把八卦视为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象,用“马”来代表《乾卦》“健”的意义,用“牛”来代表《坤卦》“顺”的意义,等等。
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指出:“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顷,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对象数之学机械性的解释提出批评。他强调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名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就是说,达意要通过象,明象要通过言,寄言出意,探求玄理。这样,从言与意的思辨理性上解释《易》,比机械比附的方法前进了一大步。
其次,王弼站在儒家的立场上,把《易》学玄学化。玄学家的根本思想是“以无为本”。王弼说:“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论语释疑》)
王弼就是用本体论来释《易》的。如《彖辞》曰:“大哉乾元,万象资始,乃统天。”王弼注云:“天也者,形之名也;健也者,用形者也。夫形也者,物之累也。有天之形,而能永保无亏,为物之首,统之者岂非至健哉!”他认为,“乾”之义是“健”,有形之“天”无非是“健”的表象。万物始于天,归根到底,“统之”于“至健”。“健”是无形的,是形而上的。
总之,王弼以言简意赅的论证代替前人的繁琐注释,以抽象思维和义理分析摈弃象数之学与谶纬迷信,在经学上开创了一代新风。清代“四库馆”学者评论道:“《易》本卜筮之书,故末派浸流于谶纬。王弼乘其极敝而攻之,遂能排击汉儒,自标新学。”(《四库全书总目·周易正义》提要)
“无”概念的存在在王弼的析学体系中是以属性概念的形式存在的,即“无”是对“道”、“一”属性的说辞;第二,王弼在对“名”与“称”、“谓”的区分中,确立起其对“道”、“一”进行把握的方法论原则。至此通过我们的分析,我们可以从王弼所建立的本体论思想中进一步反思这样几个在学术界值得商榷的问题:从理论上讲,王弼本体论析学第一层次的概念是“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的“理”,是“统之有宗,会之有元”的“宗”、“元”。即王弼认为“道”、“一”作为万事万物存在的秩序、条理,“道”是“理”;其作为万事万物的根据、根源,则是“宗”、“元”。所以,王弼的本体论思想是一个包含了理本论与气本论形态的本体论思想。而在王弼所谈到的“道”不可命名,只可称谓的在认识过程中建立本体论思想恰恰是心本论思想的内涵。所以,王弼的本体论思想是对中国古代传统析学本体论思想的合理的逻辑展开,体现的是中国古代析学本体观念心为一理的实在性、理为一理的实在性以及气为一理的实在性的这样一个“二位一体”性。所以,“道”、“一”所指的并不是最大的抽象、亦不是万物的共相,而应该在“二位一体”的结构中来理解“道”、“一”的真实性。对于此思想研究的忽视所导致的便是只见王弼思想之缺点,而不见其思想之优点;只见王弼思想的消极性,而不见王弼思想的积极性。
从王弼论证问题的方式来看,我们可以得出其两点重要特征:第一,“唯理是从”的求真精神。从王弼对“名”、“称”概念区分的论证中可以看出王弼讨论问题的方式是具有概念分析法意义的方法。他所运用的方法不同于感性经验的归纳法,而是一种理性的、逻辑的方法,是在概念性的矛盾中寻求事物自身之理的研究方法,即“辩名析理”;第一,无“卫道士”风气的创新精神。在以“辩名析理”为方法,以“唯理是从”为追求的前提之下,王弼在对先贤所留下的文化资源的选择过程中,并没有标榜自己的学派属性,而是自觉的将其与现实生活中所面对的实际问题想结合,来阐述自己的具有创造性的学术观点。因此,对王弼思想乃至“魏晋玄学”时期的学派属性之“新道家”的定义并不是合理的。③从现实意义上讲,王弼本体论思想的宗旨便是为“崇本息末”、“存母守了”的“无为”政治服务的。在《老子指略》中,王弼讲到:“夫邪之兴也,岂邪者之所为乎?淫之所起也,岂淫者之所造乎?故闲邪在乎存诚,不在善察;息淫在乎去华,不在滋章……故不攻其为也,使其无心于为也;不害其欲也,使其无心于欲也。”(【3】P198)可见,王弼认为邪淫的避免要在于从根本上消除,反过来讲,即是要在“道”的制约之下对仁义礼智进行合理的使用。所以,王弼所讲的“无为”政治的根本立场并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相反,那些当时所谓的积极的、有为的政治立场因其并不是在“道”的制约下建立的,是一种对仁义礼智的形式化使用,才是真正消极的。综上,无论是从学理意义上、研究方法意义上以及现实的意义上讲,王弼的本体论思想的根本指向都是“道”的真实存在性。那么,对于王弼本体论思想“贵无论”的概括,我们认为其并不是一种合理的表述。
在方法论方面,王弼对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有所继承,善于运用对立的概念和辨名析理的方法阐述问题。请看他对有与无、动与静、一与多等对立统一概念的运用及其关系的阐释。
王弼为了论证“以君御民”的政治主张,便用一多关系论证“以寡治众”、“执一统众”的必然性。他说:“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老子》四十二章注)把“一”与“无”并称,“一”就是“无”,是万物的本源和归宿,自然便成了万物的统帅了。又说:“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老子》三十九章注)就是说“一”是数之始,物之极(本根),所以为万物之主。一和多是主从关系。
王弼论证宇宙间的一多关系,目的是为了引出社会人事的“以寡治众”、“以君御民”的道理。他说:“宗,万物之主也;君,万事之主也。”(《老子》七十章注)“故万物之生,吾知其主,虽有万形,冲气一焉。百姓有心,殊国异风,而王侯得一者主焉。以一为主,一何可舍。”(《老子》四十二章注)王弼认为,“以一为主”是宇宙间的“必由之理”、普遍规律,民必然要统一于君。
他说:“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可以一名举也。”(《周易略例·明彖》)王弼就这样论证了“以君御民”、“执一统众”的天经地义,君权至上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王弼为了论证“无为而治”的思想抓住“静”与“动”这对对立的概念大加发挥。认为“以无为本”在动、静关系上就是以“静”为本,以动为末。他说:“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老子》十六章注)“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周易·复卦》注)“静则全物之真,躁则犯物之性。”(《老子》四十五章注)
王弼把静说成是本,是绝对的;把动说成是末,是相对的,但是他却因此引申出了“以静制动”、“以静治国”、“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王弼认为天地万物“以无为本”,是自然无为的,治理社会也应顺应自然,无为而治。
他说:“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老子》二十九章注)社会也是一样,长短不齐、尊卑等级是“自然之质”,不必人为的去改造它,“而造为之,故必败也。”(同上)他说:“自然之质,各有定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周易·损卦》注)
玄学家虽然注释《老子》,却认为“老不及圣”。何劭《王弼传》载:弼曰:“圣人体无, 无又不可以训, 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 故恒言无, 所不足。” (《世说新语·文学》引作:“圣人体无, 无又不可以训, 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 恒训其所不足。”) 从“有”“无”关系看, 王弼以为老不及圣, 这是因为孔子“体无”, 故不言“无”, 因为“无”不可以言说, 只可体会。而老子言“无”, 落入言诠, 反倒成了“有”。“无”只可通过“有”来说明, 不可对“无”本身有直接言说。这个“无”就是万物的本体。王弼《老子注》说:“万物万形, 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於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
王弼认为,事物的本体的道是可以认识的,圣人的治世之道也是可以认识的。宇宙的本体道是无形无名“不宫不商,不温不凉”;圣人治世是“体道”的结果,故不偏不执自然无为。“道”虽不可言象,不可名状,但它在万有之中,以无形无为而成济万物。在政治上,崇本(道)息末,就是对自然规律(道)的具体认识和运用。
王弼的认识论集中表现在他对《周易》中的“意”、“象”、“言”三个概念关系的论述上。所谓“言”是指卦象的卦辞和爻辞的解释;“象”是指卦象;“意”是卦象表达的思想,即义理。
王弼指出,“言”、“象”、“意”三者之间是递进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通过“言”可以认识“象”;通过“象”可以认识“意”。但明白了意,就不要再执着于象;明白了卦象,就不要执着于言辞。
王弼认为,如果你执着于“言”,就得不到“象”。那“言”也不是产生于“象”并能说明“象”的“言”。如果执着于“象”,就得不到“意”。那“象”也不是产生于“意”并能说明“意”的“象”。因此,王弼认为,只有不执着于“言”,才能得“象”,只有不执着于“象”,才能得“意”。
总之,王弼的认识逻辑是:“言”生于“象”,而说明“象”;“象”生于“意”,而说明“意”。要得“意”,必须借助“言”、“象”,但又不能执着于“言”、“象”。执着于“言”、“象”,便得不着“意”。只有不执着于“言”、“象”,才能得到“意”。既然卦意(圣人之意)可以认识,那么世界的本体“道”也是可以认识的。因为“圣人的意”是“道”在社会方面的体现,也就是自然无为的治世之道。
祖父王粲,得到蔡邕赠书6000余卷,后积至万余卷,使他有条件阅遍所有藏书。刘表以女妻之。王粲家多藏书,王粲去世后,其藏书悉归于王业。故王弼少时即得博览群书。近代学者卢弼在《三国志集解》中分析:“王弼年甫弱冠,即为经学大师……盖缘伯喈藏书万卷,尽入仲宣,又转而归王弼,博览宏通,渊源授受,有自来矣”。
性格和理,喜好游宴,亦识音律,擅长投壶。但为人高傲,“颇以所长笑人,故时为士君子所疾”。因为常以所长笑人,被当时的士君子所厌。
与钟会友好。钟会论议以校练为主,不过亦佩服王弼的高致。
初时与王黎、荀融相善。后来因为王黎被起用为黄门侍郎,于是怨恨王黎。而与荀融亦变得不和。
死后,司马师等有识之士亦为之嗟叹。
何晏:“仲尼称后生可畏,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乎”。(《王弼传》)
王济:“见弼易注,所悟者多”。(《王弼传》)
孙盛:“易之为书,穷神知化,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世之注解,殆皆妄也。况弼以傅会之辨而欲笼统玄旨者乎?故其叙浮义则丽辞溢目,造阴阳则妙颐无闻,至于六爻变化,群象所效,日时岁月,五气相推,弼皆摈落,多所不关。虽有可观者焉,恐将泥夫大道”。(《王弼传》)
何劭:“王弼天才卓出,当其所得,莫能夺也”、“弼注《老子》,为之《指略》,致有理统。著道略论,注《易》,往往有高丽言”、“然弼为人浅而不识物情”、“其论道傅会文辞,不如何晏,自然有所拔得,多晏也”。(《王弼传》)
唐朝孔颖达:“惟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周易正义序》)
后世影响
由于玄学家大多站在司马氏集团的对立面,势必遭到打击,王弼《易》注开始没有列入学官,只能流传于民间,为后来玄学者所好。据南齐陆澄《与王俭书》所载:“元嘉建学之始,(郑)玄、(王)弼两立。逮颜延之为祭酒,黜郑(玄)置王(弼),意在贵玄(学),事成败儒(《南齐书·陆澄传》)。”这说明南北朝时期,王弼的玄学,已经取代了郑玄的经学了。
王弼的贵无论对后世宋明理学影响很大,他的玄学对佛教中国化、本土化也起了重要作用,其“得意忘象”的思考方法对中国古代诗歌、绘画、书法等艺术理论也有一定影响。
六世祖:王龚,太尉,位列三公;
曾祖:王谦。
本祖:王凯。
祖母:刘氏,荆州牧刘表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