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09:59
生物性污染,由生物有机体对人类或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SARS病毒、禽流感病毒造成的污染。
生物性污染 (biotic pollution )是指病原微生物排入水体后,直接成间接地使人感染或传染各种疾病。衡量指标主要有大肠菌类指数、细菌总数等。
一是预测难,人们对外来生物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入侵难以作出预测。
二是潜伏期长,一种外来生物侵入之后,其潜伏期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因此,难以被发现,难以跟踪观察。
三是破坏性大,外来生物的侵入,在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破坏了该生态系统中各类生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生物性污染与其它污染的不同之处:它的污染物是活的生物,能够逐步适应新的环境,不断增殖并占据优势,从而危害其他生物的生存和人类的生活。
某些原来存在于人畜肠道中的病原细菌。如伤寒、副伤寒、霍乱细菌等都可以通过人畜粪便的污染而进入水体,随水流动而传播。一些病毒,如肝炎病毒、腺病毒等也常在污染水中发现。某些寄生虫病,如阿米巴痢疾、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等也可通过水进行传播。防止病原微生物对水体的污染也是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一大课题。食品污染包括哪些方面?1.生物性污染食品的生物性污染包括微生物、寄生虫、昆虫及病毒的污染。微生物污染主要有细菌与细菌毒素、霉菌与霉菌毒素。出现在食品中的细菌除包括可引起食物中毒、人畜共患传染病等的致病菌外,还包括能引起食品腐败变质并可作为食品受到污染标志的非致病菌。寄生虫和虫卵主要是通过病人、病畜的粪便间接通过水体或土壤污染食品或直接污染食品。昆虫污染主要包括粮食中的甲虫、螨类、蛾类以及动物食品和发酵食品中的蝇、蛆等。病毒污染主要包括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和口蹄疫病毒,其它病毒不易在食品上繁殖。2.化学性污染食品化学性污染涉及范围较广,情况也较复杂。主要包括:①来自生产、生活和环境中的污染物,如农药、兽药、有毒金属、多环芳烃化合物、N-亚硝基化合物、杂环胺、二恶英、三氯丙醇等;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接触食品时溶入食品中的有害物质;③滥用食品添加剂;④在食品加工、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如酒中有害的醇类、醛类等;⑤掺假、制假过程中加入的物质。3.物理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复杂的多种非化学性的杂物,虽然有的污染物可能并不威胁消费者的健康,但是严重影响了食品应有的感官性状和/或营养价值,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主要有:①来自食品产、储、运、销的污染物,如粮食收割时混入的草籽、液体食品容器池中的杂物、食品运销过程中的灰尘及苍蝇等;②食品的掺假使假,如粮食中掺入的沙石、肉中注入的水、奶粉中掺入大量的糖等,③食品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来自放射性物质的开采、冶炼、生产、应用及意外事故造成的污染。
1、水体生物性污染:应避免水体的富营养化,尽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2、入侵类生物性污染:加强检疫,提高法律意识等等
3、控制致病的细菌、病毒等排入水体和土壤,也是预防生物性污染的重要措施
食物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烹调等各环节中,都可能受到环境中各种有害致病因子的侵入;以致降低食品卫生质量与营养价值。如果食用了被污染的食品,就会引起急性或慢性食物中毒。
水体污染影响工业生产、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使生产不能进行下去。水的污染,又影响人民生活,破坏生态,直接危害人的健康,损害很大。 水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砷、铬、铵类、笨并(a)芘等,还可诱发癌症。被寄生虫、病毒或其它致病菌污染的水,会引起多种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含有大量氮、磷、钾的生活污水的排放,大量有机物在水中降解放出营养元素,促进水中藻类丛生,植物疯长,使水体通气不良,溶解氧下降,甚至出现无氧层。以致使水生植物大量死亡,水面发黑,水体发臭形成“死湖”、“死河”、“死海”,进而变成沼泽。这种现象称为水的富营养化。富营养化的水臭味大、颜色深、细菌多,这种水的水质差,不能直接利用,水中断鱼大量死亡。
微生物污染主要有细菌与细菌毒素、霉菌与霉菌毒素。在食品中的细菌包括能引起食物中毒、人畜共患传染病以及其他以食品为传播媒介的致病菌,还有能引起食品腐败变质的非致病菌。寄生虫和虫卵往往是污染食品而使人致病的,如蛔虫、绦虫、中华枝睾吸虫以及旋毛虫等,主要是粪便或土壤污染了饮水或食品。昆虫污染主要包括粮食中的甲虫、螨类、蛾类以及动物性食品和某些发酵食品中的蝇蛆等。
微生物污染的菌源主要包括细菌及细菌毒素、霉菌及霉菌毒素等。这些微生物污染食品后,在适宜的条件下可大量生长繁殖,使食物的感官性质恶化、营养价值降低,甚至引起严重的腐败、霉烂和变质,产生各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素,而引起各种疾病和食物中毒。
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菌产生的一种代谢产物。黄曲霉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其中大约有30%~60%的菌株能产生黄曲霉毒素(以黄曲霉毒素B1为代表)。受污染的食物主要有粮食、花生、豆类、食用油、发酵食品等,其中以玉米、花生和花生油最易霉变而产生黄曲霉毒素。黄曲霉毒素耐高温,一般加热烹调破坏不了它的毒性。黄曲霉毒素为致癌物质,食用后可发生肝癌等疾病。我国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标准允许量如下表:
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应加强粮油食品的检查,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要搞好食品储存中的防霉工作,经常检查储存的粮油,做到保持干燥、防止霉变;发现霉变食品,要及时进行除霉去毒处理。对花生油的去毒可采用白淘土吸附法、日光照射法等,可除去毒素。烹调时,待锅内的油加热冒烟后,加入少量食盐,可除去部分毒素。
寄生虫和虫卵污染食物,污染源主要为病人、病畜及水生物。污染方式多为病人、病畜的粪便污染水源或土壤,从而使家畜、鱼类及蔬菜受到感染或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的寄生虫主要有蛔虫、绦虫、蛲虫、肺吸虫、肝吸虫、旋毛虫等。
昆虫污染食物是通过昆虫卵污染的,在温度、湿度适宜时,各种害虫可迅速繁殖,如粮食中的甲虫类、蛾类、螨虫类;鱼、肉、酱、腌菜中的蝇蛆;腌鱼中的干酪蝇幼虫等。干果、枣、栗及含糖多的食品易受侵害。昆虫污染食物的特点是:食物被大量破坏,感官性质恶化,营养质量降低,甚至完全失去食用的价值。
为防止食物遭受生物性污染,必须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 ,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落实好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过程中预防生物污染的各项措施。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地好食品卫生检验监督工作,一旦发现被污染的食品(包括进口食品),需及时抽样送检。严重污染的食品不得销售、食用,应进行焚毁或掩埋,可食部分必须严格进行消毒。要加强对食品有关人员的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企业卫生五四制》。从事生产经营饮食的商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禁止传染病患者参与生产、经营食品的工作。
紫茎泽兰又名破坏草,是菊科泽兰属多年生杂草,原产美洲墨西哥至哥斯达黎加一带。株高1~2 m,寿命可达12~15年。叶片卵形、三角形或菱状卵形,果实黑褐色。紫茎泽兰被作为观赏植物先引种到欧洲,后又被引种到大洋洲和亚洲,现已广泛分布于世界上热带、亚热带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紫茎泽兰具有有性和无性两种繁殖能力,种子能随风飞扬,生命力极强,能够在多种环境中生存,在与引入地本土植物的生存斗争中占有很大的优势,本土的草本植物根本无法与之匹敌,使它能够迅速占领裸露地面和原有的草山草坡,所到之处成为一片“绿色沙漠”。
“食人鱼”也叫“食人鲳”,是脂鲤目脂鲤科锯鲑脂鲤属鱼类的俗称,原产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食人鱼有很多种,如银盘食人鱼、银灰食人鱼、红食人鱼和斑点食人鱼等。国内市场畅销的品种为红腹食人鱼,体长一般25 cm左右,身体侧扁,卵圆形,浅绿色鱼体,墨绿色鱼背,有着锐利的牙齿。食人鱼颈部短,头骨特别是腭骨十分坚硬,上下腭的咬合力大得惊人,可以咬穿牛皮,甚至硬邦邦的木板,能把钢制的鱼钩一口咬断。一旦被咬的猎物溢出血腥,它们就会疯狂无比,用锋利的牙齿疯狂撕咬切割,直到猎物剩下一堆骨头。在食人鱼活动最频繁的巴西马把格洛索州,每年约有1 200头牛在河中被食人鱼吃掉;也有食人鱼攻击人类的报道。食人鱼在当地被列为最危险的水族生物之一,被称为“水中狼族”。
米草属隶属于禾本科,起源于北美大西洋沿岸及墨西哥海湾,在全球蔓延最严重的是美国互花米草和英国大米草(美国互花米草和欧洲米草的多倍体杂交后代)。大米草株高20~40 cm,互花米草南方高秆生态型株高120~300 cm,它们均具有发达的地下茎和根系,不但可以依靠根状茎进行无性繁殖,也可通过种子进行有性繁殖。米草耐盐耐淹、耐淤埋、耐风浪,非常适宜在沿海滩涂生长。由于米草种群密度大,生产力高,常在沿海滩涂形成大面积的单种优势群落。因此,人们原来用它保滩护岸,促淤造陆。但随着米草的蔓延,已严重威胁着世界各地的海滨环境。1979年引进美国互花米草的高秆生态型,在我国北起辽宁锦西县,南到广东电白,共80多个县市的滩涂均有生长。米草的大量蔓延,会造成以下严重危害:影响水体循环,阻塞航道,影响船只进出港,而清除米草造成的航道淤积代价高昂;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破坏近海生物栖息环境,使许多鸟类丧失觅食环境和栖息场所;其腐烂体四处漂流,会造成其他生物窒息死亡;侵占滩涂养殖用地,造成水产养殖的巨大损失,影响浅海养殖的紫菜、海带等的产量和质量。在福建、广东等许多地区,米草已经发展成严重的生态灾难。 要预防、控制米草的传播和危害,应加强宣传,制止米草在其他地区的栽培和引种;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进行控制;完善米草综合利用技术,变害为宝。
斑潜蝇指双翅目潜蝇科斑潜蝇属的蝇类昆虫,是蔬菜、花卉等植物上的一类重要害虫,多数种类被国际上列为检疫对象,如三叶草斑潜蝇、美洲斑潜蝇、南美斑潜蝇和番茄斑潜蝇。斑潜蝇体长1.5~4.0 mm,以幼虫潜入植物叶片中取食形成弯曲的潜道为特征。它主要靠卵和幼虫随枝条、切花、叶菜、瓜果等材料传播,蛹主要随植株、土壤和交通工具等远距离传播,因此,斑潜蝇的入侵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凤眼莲是雨久花科凤眼莲属多年生漂浮性大型水生草本植物。叶片肾形或卵圆形,常呈波浪状,长度甚至能达到1 m,内部贮存很多空气,使整个植株漂浮在水面上。它主要进行根、茎的无性繁殖,也通过种子进行繁殖。种子生命力极强,能在水中存活5~20年,在温暖、浅水和高光照的条件下萌发。凤眼莲的适应性极强,适合温度为5~35 ℃,能够在贫营养、富营养及含有大量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水体中生长,甚至在高酸性和碱性(pH4~12)的水中仍能成活。 凤眼莲产于巴西,1823年首次报道,1844年在美国一个博览会上被誉为“美化世界的淡紫色花冠”,从此被引种栽培。凤眼莲的营养价值高,是畜禽的优良饲料。20世纪40年代后,发现它可以有效去除污水中的营养元素,吸收和富集各种重金属和有机毒物,对污水有很强的净化作用,且净化效率优于其他水生植物,因此进一步被推广种植。中国危害最严重的是云南昆明市,流经该市的大观河几乎全部被凤眼莲覆盖,滇池约1 000 hm2的水面几乎全部生长着凤眼莲。昆明市为迎接世博会召开而治理凤眼莲耗资巨大,但是防治效果并不好。上海市水域2002年凤眼莲产量在2.0×106 t左右,1/4的内河水面被覆盖。另外武汉、宁波和太湖等地区也发生比较严重的危害事件。 造成凤眼莲入侵和危害的主要外部因素是人类的传播、水体的富营养化、缺乏天敌控制及持续的暖冬天气;内部因素是其很强的生长繁殖能力和较强的生态适应性和竞争力。
(1)生物防治的制剂产品稳定性不高,不耐长期贮藏,货架周期短;应用技术复杂,不容易被使用者掌握;由于自然界中植物、微生物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极其复杂,其应用后防治效果能否稳定持久,大多不能预见。
(2)生物防治对生态和环境也有副作用。如引进的天敌昆虫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某些破坏性作用;活体微生物的应用可能对其他自然界微生物群、人畜体内的微生物群产生干扰,可能诱发人、畜免疫能力的突变或拮抗作用;生物防治的安全利用要求有一定的寄主范围。
(3)生物防治不能全部代替化学农药。由于抗药性、效果、成本等因素,在实际应用时,必须考虑包括化学农药、施肥管理、品种、生物防治等多因素在内的综合防治体系,发展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
(4)建立生物防治的风险评价机制。对外来生物和生物防治的生态后果进行评价,制定生物防治安全应用的标准。
(5)根据国情,因地制宜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我国的生物防治资源,充分发挥天敌对害虫的自然控制作用是一条经济有效的途径,可以降低生物防治的成本;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国民对生物资源的认识和生物防治意识;不但要重视生物防治“治”的技术,更要重视对“防”的研究与应用。
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协力合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国初步完成了对生物性污染的立体监控网络建设。 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加入了国际上一系列与生物保护、生物入侵及污染有关的国际协议和机构,例如,中国于1992年签约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对防止引进外来有害物种和动植物病虫害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对动植物物种的引进也有严格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动植物检疫机关,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国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中国时,国务院应当采取紧急预防措施,必要时可以下令禁止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或者封锁有关口岸。受动植物疫情威胁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报告。邮电、运输部门对重大动植物疫情报告和送检材料应当优先传送。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港口、机场、车站、邮局执行检疫任务时,海关、交通、民航、铁路、邮电等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在监管部门方面,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卫生部、交通部、民航、铁道部、外贸部等部门分工合作。例如,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检验检疫局的食品法典专家委员会专门下设一个生物污染控制专业组。此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可以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制订全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我国的生物污染监控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这包括进一步完善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防护意识;同时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国际生物监控体系和数据库。不断地努力提高我国对生物污染的监管能力、阻击能力、预警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和国家经委《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大对医院医疗废水、医疗垃圾的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2003]71号》和《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2001,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止技术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