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20:14
电子监察系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监控、监督的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的功能。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一个智能化的“阳光”监察平台是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的强力保障。普及电子政务,实行电子监察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方便快捷的电子监察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廉洁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电子监察系统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在监察模式上,实行异体监察。将电子监察系统与业务系统分开,保持电子监察数据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二是在监察方式上,实行“三位一体”监察,将电子监察、视频监控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电子监察通过设置监察节点,对办事的程序、时限等进行监察,并通过红绿灯方便监察人员跟踪监督。视频监察主要是通过全球眼对办事服务窗口进行监控。效能督查是通过明查、暗访、模拟办事、在线监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三是在监察内容上,除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纳入监督范围外,还在全省率先把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也纳入监察范围。
四是在监察结果公开上,实行主动公开,包括预警信息、违规记录、提前办结率、网上评估、业务办结情况等。同时,提供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申办事项的流程,也可以通过受理编号和受理密码,查询申办事项的办理进展。
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最基本的主要功能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
包括在线数据监控和视频监控。在线数据监控是运用电子监察平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业务系统直接对接,自动实时采集行政服务办理过程的信息(包括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情况),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视频监控是在服务窗口大厅设置摄像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办公现场实施现场监控。
预警纠错是指对行政审批服务超时限、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等违规行为,系统发出预警、“黄牌”和“红牌”信号,自动通过手机短信息通知承办人、审批人、批准人等。监察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纠错和追究责任 。
按照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系统自动对考核部门的审批绩效及考核岗位人员的审批绩效进行评估。系统还可以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现场评估和社会综合评估。
系统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许可期限等办事指南。可以随时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可以随时将系统监控和检查的情况向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定期对电子监察中心监督情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各级领导提供可靠、详实的决策依据,也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1、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
以廉政风险防控为出发点,以科技防腐思想为指导,实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责任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源交易资金情况、招标采购等全过程进行电子监察,以及质量监控、合同信息监察、招标信息、履法情况、资金动态、监理工作等多方位的信息采集。具有灵活的业务定制和流程控制手段,可以动态实现复杂多变的政府采购、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国有资产处置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等业务流程。满足了公共资源交易各关系方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管理和数据的需求,为公共资源交易和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完善的监察手段。
2、重大建设项目监察
系统能够实现电子督查、远程监管、分类查询、短信提醒、智能分析、工作汇报、监察预警和大屏展示。台账系统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状态进行评价,评价情况与市纪委、监察局对接。监察内容为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市委部门的主要工作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内容,以及县市区年终考核的重点项目和市区城建工程项目。系统加强了工作各方沟通,实现了动态信息管理、实施过程监督管理。
3、效能监察
ESP是以创新行政电子监察为基础,以政府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对各类反应效能的工作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察,实时推动工作进展,使其成为党政领导机关的工作管理推进有力的抓手。同时实现了对大量工作数据的分析、工作绩效考核、效能评估,及时对违规、异常的工作执行情况予以纠错、改进,确保各类工作规范推进。
4、职能目标监察
电子监察系统按职能目标计划、执行汇报,目标调整,检查,公布的方式开展工作,并对目标计划、执行情况实行电子监察,对目标的实现过程进行实时监察。利用电子化、智能化的监察手段对职能目标进行监察,通过监察督促单位职员尽快完成工作,达到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与工作效能的效果。
5、行政审批报件监察
行政审批报件监察系统具有报件引导台子系统、报件监察、行政审批单位窗口操作系统、查询支持、工作统计等功能。改变了以往的审批模式,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监察对象为行政审批部门,为报件知道、一次性告知、审批服务、业务受理、办理监督、办结监督提供了系统的支持及全过程监察,为打造优质服务、树立良好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6、信息公开电子监察
通过设立预警纠错、责任追究、投诉建议等功能,对信息公开出现的异常情况,依据具体情况分别启动预警纠错、黄牌、红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加群众监督力度,确保各地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转。
7、网络舆情电子监察
网络舆情电子监察对村务投诉、民生、行政效能、网上举报、民意等信息进行自动搜索、自动采集、数据清理等。系统可对网络热点话题、敏感话题加以识别;对话题的观点进行倾向性分析;同时具备主体跟踪、自动摘要、趋势分析等功能。对及时发现突发事件、敏感话题,并设有报警系统,需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8、廉政风险防控监察
系统将廉政风险点、权力清单、廉政风险级别、防范措施等内容全部纳入监察,通过设置风险点、风险提示、风险监控、风险处置等功能,将业务流程中易发生风险的环节,如公共资源交易、采购;重点岗位,如人事、执法、司法、监管;重点领域,如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拆迁等全部纳入监管。系统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使其形成一套融风险排查、预警防范和动态监察为一体的科学防控机制,该系统使用,将成为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力抓手。对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各项事业的廉洁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以满足企业和公众需求为出发点,把申报、办证、年审、纳税等群众办事较多、业务量较大、关系公共利益的审批等行政事项作为监控的重点,把便民、实效作为衡量环球软件电子监察系统成效的重要指标,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技术,加强政府窗口部门的协同办公,切实缩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办行政事务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群众利益。
强化问责,提高执行力
通过实时监控、信息服务和绩效评估等多个手段,对各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监督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提高各行政机关的执行力。
助力打造阳光政务
通过对政务服务的监管以及服务场景的实时监控,使政务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展示在法律法规的监督下,在纪检委及群众的有效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切实为公众提供可靠服务,进而为打造阳光政务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也是推进阳光政务的必要条件。
我国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近几年在部分省、市全面铺开。东部发达地区建设速度较快,部分中西部地区也奋力直追。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有: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机关电子监察系统于07年1月建成,全自治区所有的75个县(市)电子监察系统建成,并顺利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实时监督的省(区)。
2、武汉市电子监察系统于07年 3月正式运行。系统包括原来十五个区网上审批系统的完善升级和推进应用、市级审批系统建设和市区两级监察系统建设。
3、苏州市电子监察系统于05年6月运行。系统对苏州市本级261项,下辖五市、二区10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过程监察。该系统不仅得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肯定,也获得了我国领导人的赞扬。05年9月,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指出,“把网络技术运用到政府监管之中,以加强行政监管提高监察效能,这不仅是一项技术创新,更是一项制度创新”,并批示“建议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
4、深圳市电子监察系统04年6月开始规划,05年1月一期工程正式运行, 06年3月二期工程运行。 现已经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联网监控。
5、佛山市06年12月建成二横二纵电子监察系统。两横是市监察局对市行政审批部门监察,区监察局对区行政审批部门监察;两纵是市监察局对区监察结果综合监察,各市级局对其所辖五区局业务处理垂直监管。该系统实现了市(级)集中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市级700多项联网审批。
6.酒泉市于2013年建成“1+7+7+n”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市审批部门级下设人才交流分中心、社保管理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才找国库支付结算分中心、车辆管理分中心、房屋登记分中心、国土资源分中心和7个区县及其所有乡镇、村代办点的综合监察。中心、分中心和区县实现了信息高度互动、共享,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察厅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