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2 17:37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2005年7月29日开业,是由福建省内各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商银行联合组成,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级金融机构,是省政府管理农信社系统的专门机构,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2005年7月29日开业,是由福建省内67家市、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联合组成,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级金融机构,是省政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专门机构,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拥有营业网点1800多个,金融服务实现全省全覆盖。至2010年5月底全省农信社各项存款1489亿元、各项贷款1047亿元。农村信用社秉承“信用为本、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城乡互动、富民强社”的办社宗旨,始终坚持贷款重点投向“三农”,重点投向农村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每年都以占全省金融机构 9%左右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占全省90%多的农业贷款,全省已有40%以上的农户获得信贷支持,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
五十年代:艰苦创业
1951—1958年为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初创阶段。1951年8月,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在福州市郊新店乡试办了全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从此,信用合作组织在全省广大农村迅速建立,1956年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合作化,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2%,农村信用社很快成为农民摆脱贫困和发展生产的重要力量。这一时期农村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六七十年代:跌宕起伏
1959年以后的20年是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发展曲折反复阶段。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先后被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管理,基本成为基层社队的财务部门,体制发生多变,但扎根农村,为农民服务的基本内涵仍然保留下来。1977年底,农村信用社被列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金融机构。
八十年代:改革探索
1980年至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并设立县级联社,在民主管理、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但同时也使农村信用社成为“准国有银行”,走上“官办”的道路。
九十年代:蓬勃发展
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当年底,我省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福建省成立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及管理工作。随后,全省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职能改由人民银行行使,在省一级和地市一级人民银行内部成立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各地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和管理,并按合作制原则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
1999年11月,作为全国农村信用社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试点省份,福建省成立省信用合作协会,行使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成立五年来,省信用合作协会在指导和推动农村信用社端正方向、强化支农,防化风险、扭亏增盈,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改善服务和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加快发展。
新世纪深化改革
2004年8月,国务院批准我省参加第二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新一轮改革全面铺开。2005年7月29日,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成立,是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从社员大会到理事会再到高级管理层,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业务处、科技处、稽核审计处、监察保卫处、各办事处及资金营运中心、资金清算中心、培训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等。
包括:对公存款、融资业务、票据业务、结算业务、中间业务、企业电子银行、社企合作业务、法人股金业务等。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理事、副理事长:张永良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林建东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朱桂水
王非: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副理事长、理事(2022年2月免去)。
刘爱晖: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2024年3月免去)
2020年11月20日,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审计部获“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8月,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运营管理部远程集中授权中心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1年11月,入选“2021福建企业100强”名单,排名第17位。
2022年6月,福建省农信联社机关第二团支部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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