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20:43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于2009年8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统一管理原来分别隶属于泉州和莆田的四个港区。从此湄洲湾区域内港口将统一名称。2012年4月1日起,福建省行政区划内原湄洲湾港的四个港区、泉州港的三个港区以及莆田港的兴化湾港区,合并组成湄洲湾港。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及其相关机构相应并入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对外称湄洲湾港兴化湾港区、湄洲湾港东吴港区、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湄洲湾港肖厝港区、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湄洲湾港泉州湾港区、湄洲湾港深沪湾港区、湄洲湾港围头湾港区。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于2009年8月2日建置成立、于2012年4月1日重新整合后揭牌运作,标志着湄洲湾港口一体化迈出关键步伐。该局局地址在 泉州 。至此,福建省厦门港、福州港和湄洲湾港三大港口格局正式形成。
自2009年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成立以来,湄洲湾港区内累计投资额97亿(至2012年8月)。
湄洲湾港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中部,北毗福州港,南邻厦门港,与台湾隔海相望。湄洲湾港的港口设施主要分布在兴化湾、湄洲湾、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等五大海湾。
湄洲湾港规划建港自然岸线总长182公里,其中深水港线42.9公里。至2011年底,已开发利用岸线50.8公里。全港拥有拥有生产性泊位147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24个;码头年设计吞吐能力10232万吨,其中集装箱145万标准箱。
湄洲湾港将重点发展以大宗散货运输为主,加快发展以内贸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泉州湾,适度发展服务当地经济和临港工业的其他港区,逐步发展成为面向东南沿海、服务对台交流合作和中西部发展的海峡西岸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纽港。
整合后的湄洲湾港已经成为福建省重点发展的三个亿吨大港之一。2011年,湄洲湾港共完成货物吞吐量1.14亿吨,占全省沿海港口吞吐量的31%。
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4月1日正式动工。该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是福建历年以来投资最大、等级最高的航道项目,也是福建省第一个获得世行贷款的港航建设项目。
按照规划,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将于2015年全面建成,建成后湄洲湾主航道通航等级将提高至40万吨。届时,湄洲湾将可通航、靠泊目前世界上最大的40万吨铁矿砂船、45万吨原油船和22万吨煤炭船等各类型散货船。
近日,福建泉州港几个港区被整合并入湄洲湾港,新港舍弃“泉州港”名称不用而改用“湄洲湾港”一事在网上引发争议。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蒋少怀13日傍晚向记者证实,福建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保留泉州港。这一表示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表示将继续关注“如何保留”。
近日,福建泉州港几个港区被整合并入湄洲湾港,新港舍弃“泉州港”名称不用而改用“湄洲湾港”一事在网上引发争议。新华社“中国网事”11日刊发《舍“泉州”取“湄洲”,众口喧哗“瞎折腾”——千年古港福建“泉州港”被整合改名引网民争议》,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
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蒋少怀13日下午通过泉州网表示,福建省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泉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保留泉州港。记者致电蒋少怀,获得他的证实。
据蒋少怀介绍,福建省政府专题会议强调: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是依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组织实施的。会议提出,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涉及港口、航道的管理体制,不影响港口名称、地位和作用,保留泉州港名称,保留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并对所辖范围内港口、航道实施管理。会议明确:下一步,省里将进一步与相关设区市协商,进一步完善改革实施方案。
蒋少怀说,专题会议决定的核心是“两个保留、一个协商”。一是保留“泉州港”。按照有关规定,港口名称必须由国家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公告方可生效,根据2006年9月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泉州港是东南沿海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泉州港及其所属港区均列入世界港口目录并通告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船东协会。根据会议精神,这次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已经作了相应调整。调整结果是:泉州港名称仍然保留,泉州港的名称、地位、作用没有改变,交通运输部的任何相关公告,都会体现这一点。
二是保留泉州市港口管理局。专题会议决定,泉州市港口管理局依然保留。现在,泉州市港口管理局仍然在泉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行使着辖区内的港口、港务、港政和航政行政管理职能。作为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局长,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泉州港的管理工作,至今一直都在正常运转之中,现状并没有改变。
三是进一步协商。根据专题会议精神,我理解,下一步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还将在与相关设区市进一步协商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完善。通过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做大做强泉州港。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2008年17号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年第9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湄洲湾港口一体化有关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和福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及相关事业单位问题的批复》(闽委编办[2009]97号),福建省交通厅受命发布公告:
自2009年8月3日起,福建省湄洲湾内泉州市港口管理局所辖的肖厝、斗尾港区.与莆田市港口管理局所辖的秀屿、东吴港区合并组成新的湄洲湾港,成立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新组成的福建省湄洲湾港各港区对外统称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湄洲湾港东吴港区、湄洲湾港肖厝港区、湄洲湾港斗尾港区。
依据《港口法》、《福建省港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确定以及福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为福建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湄洲湾内港口、航道的管理、规划、建设、养护等工作。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下设秀屿港务管理站、肖厝港务管理站和引航站、航道管理站4个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撤销泉州、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在湄洲湾内所属的相关港口管理机构:湄洲湾内港政航政、水路运政、港口航道规划建设、引航、规费征收等职能一并由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行使。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第8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2〕第10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受命公告:
自2012年4月1日起,福建省行政区划内原湄洲湾港的四个港区(肖厝港区、斗尾港区、秀屿港区、东吴港区)、泉州港的三个港区(泉州湾港区、深沪湾港区、围头湾港区)以及莆田港的兴化湾港区,合并组成湄洲湾港。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及其相关机构相应并入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依据《港口法》、《福建省港口条例》、《福建省航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整合后的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依法行使港口管理职能,负责泉州市、莆田市辖区内港口、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
整合后的湄洲湾港八个港区对外称湄洲湾港兴化湾港区、湄洲湾港东吴港区、湄洲湾港秀屿港区、湄洲湾港肖厝港区、湄洲湾港斗尾港区、湄洲湾港泉州湾港区、湄洲湾港深沪湾港区、湄洲湾港围头湾港区。
2012年4月1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在福州举行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揭牌仪式。当日起,湄洲湾港正式对外运作,将发展成为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纽港。此举意味着我省在打破行政区划、加快港口资源整合方面,进一步取得重大进展,标志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沿海三大港口格局正式形成,为进一步推动海西港口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更有效地促进港口群与产业群和城市群互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福建省将原湄洲湾港、原泉州港、原莆田港港口管理机构,整合成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作为湄洲湾港的港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港口管理职能,负责港口、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
整合后的湄洲湾港下辖兴化湾港区、东吴港区、港秀屿港区、肖厝港区、斗尾港区、泉州湾港区、深沪湾港区、围头湾港区等8个港区,将在原有《泉州港总体规划》、《莆田港总体规划》等港口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泉州市、莆田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修编成整合后的《湄洲湾港总体规划》,作为今后湄洲湾港发展的依据。原有各港区功能布局将进行优化调整,有效分工、连片开发、错位发展,促进港城协调。
正式运作后,湄洲湾港港口管理涉及的投资、经贸、国土、建设、海洋、环保等行政管理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仍由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批、审核前应征求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的意见。港口建设、经营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属于市、县的部分,收入预算级次仍为所在地市、县财政收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巡视员李建生,福建省港口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德金,福建省港口发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交通运输运输厅副厅长马继列,泉州、莆田两市政府领导,福建省港口发展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口岸各关检单位、泉州和莆田两市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全省沿海各港口局、有关港口企业代表等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