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7 18:46
大司徒·绎曲坚赞(1302年-1364年),又译为降曲坚赞、松秋坚赞,意为“菩提幢”,出生于乌思藏帕竹地方(今桑日县境内),系吐蕃时代朗色林家族的后裔。乃西藏帕竹地方政权的第一代法王,是政教合一的领袖,被称为班札法王,为莲师之化身。元朝策封他为大司徒。
绎曲坚赞出生于乌思藏帕竹地方(今桑日县境内),系西藏朗色林氏族,家族是西藏早期的贵族,游牧为生,曾经邀请过莲花生大士来到他们的庄园说法。在朗达玛被杀之后,中央王朝崩解,西藏陷入部族割据的局面,郎色林氏族趁势控制了现今的西藏札囊县境,雅鲁藏布江河谷地区。他们信奉宁玛派,但是也保留了西藏原先的精灵信仰,他们以朗色林寺为核心,统治着这个地区。
1158年,噶举派达波拉杰的弟子帕木竹巴·多吉杰布到帕木竹建立了丹萨替寺,成为帕竹噶举的始祖。帕竹噶举派的领导者与朗色林氏族合作,统治了卫藏地区。
元朝时,萨迦派法王受到蒙古人的支持,成为西藏的统治者。朗色林氏族也受到萨迦派的册封,继续领导这个地区。朗色林氏族在元朝时受到萨迦派法王的策封,是西藏三个万户长之一(止贡、帕竹、蔡巴)。
绛曲坚赞出身朗色林氏族,3岁知读写,6岁时领受“鸦面明王护法之随赐灌顶法”而得殊胜成就,7岁时,在京俄大师泽细巴门下受居士戒,法名绛曲坚赞,意为菩提宝幢。9岁时跟随亲教师楚达瓦及轨范师布讹巴出家受沙弥戒,修行胜乐金刚法得殊胜悉地。14岁至萨迦寺学法,因才华出众,深得萨迦寺住持尼钦波桑波贝的赏识和器重。
1313年,绛曲坚赞前往萨迦派,担任达尼钦波桑波贝的当聂(即宫廷随从),学习佛教,同时也学习管理行政事务的知识。他曾经受到萨迦巴统治者的侮辱,因起取而代之的念头。
1321年,他接受萨迦派的任命,回到帕竹,担任万户长。1322年,元朝策封他为帕竹万户长。他开始整顿吏治,发展藏地经济,对内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增强帕竹经济实力,对外则扩张势力。
1335年,绛曲坚赞与邻居雅桑万户(十三万户之一)发生争斗,要求取回属于原有帕竹万户的领地,至少是忽必烈及宣政院历次颁发文告圣旨中规定的领地。最后绛曲坚赞击垮了雅桑的军队,接管其寺庙和庄园。随后,又连续消灭蔡巴万户、止贡万户,吞并了其土地和属民。绛曲坚赞的政治军事才能使帕竹地方政权日益强盛。
1349年,他推翻了萨迦派的统治,控制了前藏地区,建立了帕竹王朝,并且向元朝宣告他是全藏的统治者。属下尊称绛曲坚赞为“大贡玛”(贡玛为主上之意),即第斯贡玛第一世,从此西藏开启了政教合一的制度。
1350年,绛曲坚赞派遣使者进京奏报,元顺帝承认了绛曲坚赞的既得权力和地位,赐给万户长银印两枚。
1351年,绛曲坚赞修建了泽当寺,成为帕竹噶举派重要的基地。丹萨替寺以修密法为主,泽当寺以讲授显宗经论为主。泽当寺主张不分教派,聚集了不同宗派的众多喇嘛,是当时乌思藏地区最大的佛教讲经学院,培养了许多藏族学者,其侄释迦坚赞系该寺第一任住持。
1354年,绛曲坚赞又利用萨迦派内讧机会,发兵包围萨迦寺,收缴了元朝赐予萨迦世代管理乌思藏的敕封,兼并后藏大部分地区。至此,以绛曲坚赞为首的帕竹噶举派成为西藏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者,取代了萨迦派地位。元顺帝封绛曲坚赞为“大司徒”,令其子孙世袭,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帕竹地方政权。绛曲坚赞在新征服地区广泛推行庄园制度,以发展生产;将原本十分松散、各自为政的十三万户进行改革,建立了“宗”的行政单位,取代萨迦时期的“万户”制,设立十三大宗,各宗设有宗本,宗本均由绛曲坚赞直接任命,每三年更换,这是西藏地方政治结构上的一项创新;根据吐蕃时期的“十善法”,制定了新的十条法规。
1358年,元朝策封绛曲坚赞为大司徒。同时策封他为“金刚大乘法王”,即藏音“却吉班札”,“却吉”即法王,“班札”为金刚,亦即第一世班札法王。元顺帝赐给绛曲坚赞虎钮印章和封诏,命他接管西藏一切政教事务,规定贡噶、仁蚌等前后藏地区为绛曲坚赞的辖地,册封绛曲坚赞的部下释迦仁钦为曲弥万户长。绛曲坚赞的帕竹政权正式取代萨迦政权,接管乌思藏,绛曲坚赞也成为帕竹政权的第一代第悉。后人尊称他为大司徒·绛曲坚赞。绛曲坚赞打破过去的土地制度,将土地公平分配给农民,同时恢复了松赞干布时期的西藏法律。他建立了自己的军队,并且在边境巡防。
1364年,绎曲坚赞去世,由他的侄子札巴坚赞继位。
班札法王一词出自《遗教史》之预言,依五世达赖喇嘛所著《西藏王臣记》里提到,诚如预言中云:“土地内猪翻覆,雅陇金刚手化身,其又颇与事实相符,夫大司徒者,毫无可疑,乃结集大密金刚乘之金刚手菩萨,以其希有三密游戏中之所现。”是以藏人习惯以班札(金刚)法王来称这位出身雅陇地区统摄金刚大乘的法王─绛曲坚赞。
而根据《遗教史》记载:“此王出世,如创世梵天开启无柱大门,以王政七宝(注:王政七宝即轮王七宝,有后宝、丞相宝、将军宝、金轮宝、珠宝、马宝、象宝。俱备此七宝方堪作统治大地之君主)作为前导;高御狮子宝座,吼声喧赫,下有俱足神勇与圆满身力之大象,为之高擎;象鼻之上,饰有智慧利剑,能斩昧于应不应受用四部荣华之迷惘;再饰以知耻识礼之上流美德,如以南阎浮金作为庄严;昂然居于一切众生发冠之顶首,而以天赋宏福之绳,于小千世界作正直法律之弹画。夫此王者,即天神下凡之人主,大司徒绛曲坚赞也。”
绛曲坚赞他戒律清净,治戒甚严,如《续藏史鉴》称帕竹政权所在地乃东为:“王城三围,内围俱守净戒,禁醇酒妇人,外围以十善律,悉守王法,司徒自奉甚谨严。过午不食,不饮酒,为僧俗之表率,莫不尊为法王”。他主掌的泽当寺主张不分教派,聚集了不同宗派的众多喇嘛,并创立了学僧的辨经制度,为佛法的传承和发扬作出重大贡献。他邀请仁钦那杰译师等学者校订泽当寺金汁书写的全套《甘珠尔》和《丹珠尔》,自己著传记《大司徒遗命集》,更增添西藏宗教文化之光辉。他建立了西藏历史上第一个施行政教合一的帕竹政权:于1354年取代萨迦政权 (1265-1354年,计89年)而建立,共传十三代法王,至1618年被藏巴汗建立的噶玛政权所推翻,共存在了264年之久。帕竹政权之治,由于绛曲坚赞打破过去的土地制度,将土地公平分配给农民(无农奴种性制度),并根据吐蕃时期的“十善法”,制定了新的十条法规,使西藏人民安居乐业,直至达赖喇嘛创立《十三法典》(《十三法典》乃西藏农奴制之始),是故现今西藏还保存着赞颂绛曲坚赞之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