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8 00:59
(联海稳定团,2004.6.1—) United Nations Stabilization Mission in Haiti (MINUSTAH)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确定海地局势继续对该区域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后,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根据其2004年4月30日第1542号决议,决定建立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并要求2004年6月1日起将2004年2月安全理事会授权的多国临时部队(临时部队)的权力移交联海稳定团。
总部太子港
持续时间 2004年6月1日至今。
目前授权期限 2008年10月15日(S/RES/1780)。
秘书长特别代表兼特派团团长 赫迪·阿纳比(突尼斯)
秘书长首席副特别代表 Luiz Carlos da Costa (巴西)
秘书长人道主义协调,驻地协调副特别代表和联合国开发署驻地代表 Joel Boutroue(法国)
部队指挥官 Carlos Alberto Dos Santos Cruz少将(巴西)
警察署长 Mamadou Mountaga Diallo(几内亚)
临时增加
根据2005年6月22日安理会第1608号决议,决定军事部门暂时由各级官兵至多7,500人的部队和至多1,897人的组成。
近期受权编制
根据2006年8月15日安理会第1702号决议,决定军事部门各级官兵人数至多7200名,警察部门警员人数至多1 951人;从会员国借调的16名监狱警官,协助海地政府弥补监狱系统的不足。
目前编制(2008年5月31日)
共9055名制服人员,包括7174名军人和1881名联合国警察,外加499名国际文职人员,1167名当地文职人员和206名联合国志愿人员的支助。
军事人员提供国
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克罗地亚、厄瓜多尔、法国、危地马拉、约旦、尼泊尔、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斯里兰卡、美国和乌拉圭。
联合国警察提供国
阿根廷、贝宁、巴西、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及、萨尔瓦多、法国、格林纳达、几内亚、意大利、约旦、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求斯、尼泊尔、尼日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塞尔维亚、西班牙、斯里兰卡、多哥、土耳其、美国、乌拉圭和也门。
死亡人数
20名军事人员
5名联合国警察
7名国际文职人员
3名当地文职人员
________________
共计35人
财政方面
筹资办法 特别账户分摊
拟议预算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为5亿3537万美元(A/C.5/62/23) 。
协助过渡政府依照民主警察行为标准监测、改组和改革海地国家警察,包括通过审查和核准其人员、为其重组和培训(包括性别培训)提供咨询以及监测和指导海地国家警察成员;
协助过渡政府,特别是协助海地国家警察对所有武装团伙,包括与此类团伙相关的妇女和儿童实施全面和持久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以及采取武器管制和公共安全措施;
通过向海地国家警察和海地海岸队提供特别行动支持,协助恢复和维持海地的法治、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以及协助其加强体制,包括重建惩戒制度;
保护联合国人员、设施、设备和装备,并确保其人员的行动安全与行动自由,同时顾及过渡政府在此方面的主要职责;
在其能力和部署范围内保护受身体虐待直接威胁的平民百姓,同时不影响过渡政府和警察当局的职责;
支持海地目前的立宪和政治进程,包括通过斡旋,并促进原则和民主管理以及体制建设;
协助过渡政府努力开展全国对话与和解进程;
协助过渡政府努力尽早组织、监测和举行自由公平的市政、议会和总统选举,特别是通过提供技术、后勤和行政援助和持续的安全,并适当支助代表包括妇女在内的全国人口的选举进程选民参与工作。
协助过渡政府将国家权力扩展至整个海地,并支持地方各级的仁政;
支持过渡政府及海地人权机构和团体努力促进和保护人权,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权利,以便确保追究践踏人权的个人责任和受害人的公正;
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合作,监测和报告人权局势,包括返回难民和流离失所人员的局势;
安理会还要求联海稳定团在执行其任务时与美洲国家组织(美洲组织)和加勒比共同体(加共体)合作与协调。
联合国于1993年开始介入海地,当时联合国和美洲国家组织共同组建了国际海地民事特派团。1993年9月安全理事会建立了该国第一个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国海地特派团(联海特派团)。然而,由于海地军事当局不予以合作,联海特派团当时无法充分部署和执行任务。
1994年7月安全理事会授权部署一支编制2万人的多国部队,协助迅速恢复合法海地当局,维持该国的安全和稳定环境,以及促进法治。多国部队进驻后,从1994年到2001年,部署了一系列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包括1995年3月充分行使职能的联海特派团、联合国海地支助团(联海支助团)、联合国海地过渡时期特派团(联海过渡团)和联合国海地特派团(联海团)。
此阶段发生了一些积极事态,包括恢复一定程度的民主,出现首次两位民主方式当选的总统间的和平权力交接;多元民间社会的发展;及其在民主价值基础上越来越多地介入政治文化的形成。但是也存在挫折。由于该国持续不断的政治危机和伴随着缺乏稳定,认真的改革从未持久下去。
在2000年总统和议会选举中,让·贝特朗·阿里斯蒂德总统及其范米拉瓦拉斯党宣布获胜,但投票选民占选民总数仅10%多一点。反对党和国际社会成员均对选举结果表示质疑并指责政府作弊。随后,政府与反对党之间的对话失败。到2003年年底,由各政党派、民间社会团体和私营部门新组成的联合反对派运动要求总统辞职。加勒比共同体(加共体)提出进行调解,并于2004年1月31日提交一份《行动前计划》,接着2月又由代表加共体的巴哈马、加拿大、欧洲联盟、法国、美洲国家组织和美国组成的六方集团制定出一项实施计划。两份计划均得到阿里斯蒂德总统的同意。《行动前计划》要求开展重大改革,包括组建新的内阁,同时允许阿里斯蒂德总统完成其任期。然而,反对党拒绝支持该计划。随后,在加共体和美洲国家组织的带动下,展开了一些外交行动,以期克服政治僵局和预防政治危机进一步加深。
2004年2月初,戈纳伊夫城爆发武装冲突,随后数天战斗扩散到其它城市。叛军逐渐控制该国北部许多地区。武装反对力量置外交努力于不顾,大有直捣海地首都之势。阿里斯蒂德总统早于2月29日离开该国。其辞职书由总理伊冯·内普丘恩宣读。几小时后,根据宪法有关继任的规定,最高法院院长博尼法斯·亚历山大宣誓就职为临时总统。2月29日晚,海地常驻联合国代表提交临时总统有关援助的要求,包括授权国际部队进入海地。据此要求,安全理事会通过第1529(2004)号决议,授权建立多国临时部队并宣布安理会准备组建一只随后联合国稳定部队,支持继续开展和平和符合宪法的政治进程以及维护安全和稳定的环境。按照该决议的授权,多国临时部队立即开始在海地部署。
在与临时总统和时任总理的协商下,采取了组建过渡政府的步骤。2004年3月17日,总理在与名人理事会(一个知名人士小组)的协商下组建了一个由13名成员组成的过渡政府。
为在过渡政府的工作方面建立广泛的政治共识,总理代表过渡政府、名人理事会成员、各政治团体代表及民间社会组织签署了一项政治协定,即《政治过渡共识协定》。各签字方在政治过渡方面达成普遍理解,定于2005年举行市政、议会和总统选举,最终选出新的总统。范米拉瓦拉斯党谴责了该《协定》。
《协定》还规定了过渡时期以下领域应采取的措施:安全、发展、打击有罪不罚和腐败、权力下放、选举、司法改革、国家会议倡议和新的社会契约、制度上加强政党和民间社会组织、前武装分子重新融入社会和海地国家警察的专业化。此外,还商定建立一些委员会,处理诸如最近发生的人权践踏、金融舞弊和与前军方有关的事宜等问题。《协定》强调了向受前政府迫害者提供援助的必要性。《协定》还规定各签字方将与联合国就多国临时部队和随后维持和平行动地位问题进行讨论。
2004年4月16日,在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时,联合国秘书长对“使社会不同方面的许多海地领导人走到一起,以便制定过渡时期前进的道路”的《协定》表示欢迎。然而,他说这项《协定》没有包括本可以包括的所有主要政治运动,并且全体海地人民应该享有并抓住机会,有意义地参加全面的全国对话。
按照安全理事会第1529(2004)号决议的设想,并在2004年3月出访该国的多学科评估小组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秘书长建议组建一次多层面稳定行动,称为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
根据秘书长的建议,2004年4月30日安全理事会通过了第1542号决议,建立首次任务期限6个月的联海稳定团,并要求多国临时部队于2004年6月1日起将权力移交联海稳定团。
联合国海地特派团最初为协助实施海地各方于1993年7月3日签署的《加弗纳斯岛协定》的某些条款而成立。1993年,联海特派团的规定任务是协助海地武装部队现代化,并建立一支新的警察部队。由于海地军事当局不合作,该任务无法完成。
此后,安全理事会在其1994年7月31日第940号决议中,核准建立联海特派团先遣队,以便制订同多国部队协调的适当手段,监测多国部队的行动,并评估需要和准备一旦多国部队完成任务立即部署联海特派团。联海特派团于1996年6月结束。
为联海特派团提供民警和军事人员的有以下国家:阿尔及利亚、安提瓜、阿根廷、奥地利、孟加拉国、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贝宁、加拿大、吉布提、法国、危地马拉、几内亚比绍、圭亚那、爱尔兰、约旦、洪都拉斯、印度、牙买加、马里、尼泊尔、荷兰王国、新西兰、巴基斯坦、菲律宾、俄罗斯联邦、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苏里南、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和美利坚合众国。
1996年7月,联合国海地支助团(联海支助团)接替联海特派团,前者的任务期限至1997年7月31日为止。联合国海地支助团(联海支助团)由安全理事会1996年6月28日第1063号决议设立。在设立该特派团时,安理会强调有必要支持海地政府致力维持由驻海地多国部队建立的安全与稳定的环境。
联海过渡团是联合国在海地的一系列维持和平行动中的第三个特派团。它由安全理事会1997年7月30日第1123号决议设立,任务期限为一期四个月,至1997年11月30日为止。成立目的是协助海地政府,支持和帮助海地国家警察的专业化。
为该特派团提供了民警和军事人员的国家有:阿根廷、贝宁、加拿大、法国、印度、马里、尼日尔、巴基斯坦、塞内加尔、多哥、突尼斯和美利坚合众国。
1997年12月,联合国海地民警特派团(联海民警团)接替联海过渡团。联海民警团由安全理事会1997年11月28日第1141(1997)号决议设立。与前三个特派团不同的是,联海民警团没有军事部门。它的授权任务是继续联合国支持海地国家警察和帮助其专业化的工作。
民警人员的提供国有:阿根廷、贝宁、加拿大、法国、印度、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突尼斯和美利坚合众国。
2000年3月16日,新设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海地文职支助团),以接替联海民警团。大会1999年12月17日第A/54/193号决议核准成立海地文职支助团,其授权任务是巩固联海民警团和联合国历次驻海地特派团的成果。海地文职支助团所担负的任务是进一步促进人权和加强海地警察和司法部门的机构效能,并协调和推动国际社会同海地境内的政治和社会行动方的对话。
向海地文职支助团提供民警人员的国家为加拿大、法国和塞内加尔。海地文职支助团没有军事人员。
联合国海地维和奖章的饰带和条纹的颜色搭配中包含海地国旗的品蓝和红色,边缘为联合国蓝,并有两条白线饰边,代表两者间的友谊。
① 1993—1996 联合国海地特派团(联海特派团,联海团)
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Haiti (UNMIH) Haiti 1991 coup and military rule in Haiti
② 1996—1997 联合国海地支助团(联海支助团)
United Nations Support Mission in Haiti (UNSMIH) Haiti Stabilizing Haiti's new democracy
③ 1997 联合国海地过渡时期特派团(联海过渡团)
United Nations Transition Mission in Haiti (UNTMIH) Haiti Training of the Haitian National Police
④ 1997—2000 联合国海地民警特派团(联海民警团)
United Nations Civilian Police Mission in Haiti (MIPONUH) Haiti Training of the Haitian National Police
⑤ 2000—2001 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海地文职支助团)
International Civilian Support Mission in Haiti (MICAH) Haiti Training of the Haitian National Police
⑥ 2004— 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
United Nations Stabilization Mission in Haiti (MINUST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