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8-04 20:57

芜湖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芜湖市盐业市场监管、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在2010年于芜湖市盐业公司基础之上改制而来,担负着一市三县(南陵县、繁昌县、芜湖县)各类盐品的调拔、供应、储备和市场监管职责,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公司简介

(芜湖市盐务管理局)座落于芜湖长江之畔——芜湖市中山南路199号,现有员工13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50%以上,公司内设五科一室。

局司是2003年安徽省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四个试点单位之一。占地面积23300平方米(35亩),其中办公面积120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食盐仓储面积2500平方米,周转储存量为2000吨,固定资产482万元。全市年食盐购销计划为13500吨,其中市公司5000吨。2009年全市实现销售收入3452万元,利润259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7%。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盐政科、市场发展科、运销科。

食盐销售部(隶属于市场发展科)、发货部(隶属于运销科)、碘盐小包装厂、化验室。

直属单位

下辖繁昌县盐务管理局南陵县盐务管理局芜湖县盐务管理局无为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

芜湖市盐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华东鸿,主持公司行政、党委全面工作。

芜湖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高启明。

芜湖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丁奇。

芜湖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省芜湖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杨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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