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23:30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荥阳市教育局正式揭牌,是荥阳市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对加快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机构肩负着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她希望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开创荥阳教育工作新局面。
依照荥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要求,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承担的体育管理职责划入荥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更名为荥阳市教育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对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行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 、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和群团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招生考试工作 ;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体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所属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和宣传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规章制度;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制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工作 ;负责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十四)负责及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
2021年2月19日,荣获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