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盐业公司

更新时间:2022-12-10 11:23

萍乡盐业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萍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食盐专营企业,垂直管理单位,主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负责辖区内食用盐及行业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于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

公司简介

萍乡市盐务局主要依据国家盐政管理法规、政策,查处所辖销区范围内的盐业违法案件,正处级建制,行使盐政市场管理职能,维护食盐专营政策,隶属于江西省盐务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局司现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党员17人,离退休人员21人,多次荣获省主管部门先进单位称号,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萍乡被誉为“全省第一个防治碘缺乏病达标的地市级单位”,2001年又被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授予“全省消除碘缺乏病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萍乡公司所辖盐业市场管理区域为两县两区,即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管辖供应人口为155万(不含莲花县)。共有120家食品加工行业,72家小工业用盐单位,354家餐饮业,约2200户终端食盐零售网点,年供应量超过10000吨。以食盐配载中心为起点,配送半径约为47.5公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我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我市盐的生产、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行政办公室、党群人事部、财务部、食盐专营部、盐政配送部(盐政稽查支队)等。

下辖上栗县盐务局芦溪县盐务局(盐业分公司)。

领导班子

李福江:萍乡盐业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萍乡市盐务局局长,主持企业全面工作。

袁晓珍:萍乡盐业公司、萍乡市盐务局党总支书记,负责企业党建工作。

王宏伟:萍乡盐业公司副经理、萍乡市盐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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