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科目

更新时间:2021-01-28 14:19

表外科目是指银行会计报表以外的科目的简称。用来核算业务已经发生但尚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或不涉及资金增减变化但已发生权责的业务事项的会计科目,即为表外科目。如银行受理委托收款结算,在款项未收妥前,尚未涉及银行资金增减变化;银行代客户保管有价值物品,不涉及银行资金的增减变化等。因此类业务银行已承担了责任,故需在资金平衡表外设置专用科目进行核算。

表外科目反应的内容是 主要包括或有事项,代理业务和备查登记业务等。例如“待处理抵押品” “银行承兑汇票应付款” “空白重要凭证” “有价单证” “未发行债券” “代保管有价值品”。

表外科目限于在金融部门使用。

表外科目是指业务已发生但不涉及资金实际收付的重要事项。主要有:

1、重要空白凭证

2、未发行有价证券

3、抵押有价物品

4、逾期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5、已核销贷款呆账

6、低值易耗品

对这些事项均要采取单式借贷记账法记账,就是每一笔业务发生只用一个会计科目进行单方面登记的方法,当业务发生,增加时记入借方,减少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结存数额,表外科目应设立登记簿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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