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8 20:37
语用学是指现代数理逻辑符号学分支之一。关于符号或语言符号(语词、句子等表达式)与其解释者关系的学科。美国莫里斯在提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区分时,认为语用学是对指号和解释者的关系的研究,即研究指号在它出现于其中的行为范围内的起源、用法和效果。卡尔纳普认为,如果一种研究明确地涉及说话者或语言作用者,我们便把这种研究归诸语用学的领域。20世纪60年代以来,语用学得到迅速发展。
语用学 yǔ yòng xué(pragmatics)
语言学、哲学和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脉络如何影响人运用和理解语言。语用学分析研究影响语言行为(如招呼、回答、应酬、劝说)的标准和支配轮流发言的规则。语用学还研究语言用于成事的方式。例如,「我允诺」用于特定语境中就是允诺。
符号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符号或语言词句与其使用之间的关系。
语用学是语言学各分支中一个以语言意义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学科领域,是专门研究语言的理解和使用的学问,它研究在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话语,研究如何通过语境来理解和使用语言。语用学因其本身的目的性和价值性而不同于语法研究,它是关于人类语言本身的研究。在语言的使用中,说话人往往并不是单纯地要表达语言成分和符号单位的静态意义,听话人通常要通过一系列心理推断,去理解说话人的实际意图。要做到真正理解和恰当使用一门语言,仅仅懂得构成这门语言的发音、词汇和语法是远远不够的。
语用学的另一核心概念就是意义。何兆熊先生(1987)在他的语用学概要一书中指出:“在众多的语用学定义中,有两个概念是十分基本的,一个是意义,另一个是语境。”从发展的观点看,语用学的崛起是语义研究的发展和延伸的结果,因此可以说语用学是一种对意义的研究。但语用学所研究的意义不同于形式语义学所研究的意义,它所研究的是语言在一定的语境中使用时体现出来的具体意义。由此可知,语境对意义的作用在语用学研究中十分重要。
研究在一定的上下文里语言的使用,包括所产生的字面意义和蕴涵意义,以及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学科。语用学的概念首先是美国哲学家C.W.莫里斯 (1901~1979)和R.卡纳普(1891~1970)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提出的。60年代,英国哲学家J.L.奥斯汀(1912~1960)和J.塞尔勒(1932~ )先后发表了“语言行为”的理论; 美国语用学家P.格赖斯提出了“会话中合作原则”的理论。以上三个学者的贡献使语用学从概念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越来越多的英语教师已认识到语言与语用学的密切关系,英语教学如果只停留在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知识层面上,学生即使掌握了标准的语言、丰富的词汇、正确的语法,也不能很好地理解语言,更不能进行成功而有效的交际。因此,为了准确地理解和使用语言,学习者应在交际中运用语用策略消除歧义,提高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虽然迄今为止,语言学界对语用学的定义和范畴尚没有统一的见解,但却有一种共识,即“语境是语用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一门专门研究语境在交际过程中的作用的新学科。人们的正常语言交流总离不开特定的语境,“这里的语境包括交际的场合(时间、地点等),交际的性质(话题),交际的参与者(相互间的关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信念、过去的经验、当时的情绪等)以及上下文。语境直接影响着人们对话语的理解和使用”(金定元,1992:171)。换言之,要判断某些具体的言语行为是否得体须依据其使用的语境,离开了语境就使判断本身失真或失去意义。
一般认为,当说话人在言语交际中使用了符号关系正确的句子,但说话方式不妥、表达不合习惯等,具体说来,说话人不自觉地违反了人际规范、社会规约,或者不合时间空间、不看对象、不顾交际双方的身份、地位、场合等,违背目的语特有的文化价值观念,使交际行为中断或失败,导致交际不能取得预期效果或达到完满的交际效果,这样性质的错误就叫语用失误(托马斯1983:91;何自然一1997: 205;钱冠连1997:223;张巨文 2000)。
语用失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语用学学者多研究狭义的语用失误,即语言使用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而不是语法正确与否(grammaticality)。主要从语用失误的认识方面来探悉语用失误的原因。
Leech(1983: 13)认为语境“就是被认为是交际双方互相明白的内容和各自了解的情况,对于理解说话人的话语意义有很大的作用。”笔者这里所指的语境,不光指上下文或话语发生的环境,还包括文化和科学知识,常识,或者说是交际双方的精神、社交和物质三个世界。笔者将从认知方面的思维模式差异、联想差异、文化观差异、语用规则差异等几点探讨认知对语用失误的影响。
中国人的思维是整体性的,演绎性的。而西方人的思维则是分析性、归纳性的。连淑能(2002)就中国人和西方人在思维模式上的差异列出了一点,毫无疑问,这些差异在跨文化交际中将会产生不同的话语策略和交际风格,从而引起语用失误。
外国人听中国人说“望子成龙”时,经常感到疑惑不解,因为西方人认为“龙”(dragon)是非常可怕的,而中国人则认为龙是神圣的,是权力的象征。在非言语交际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同性之间适当的身体接触,中国人会联想到友谊,而西方人则会想到情爱。
语用规则包括社交语用和语用语言规则。如对于礼貌,中西就有不同的语用规则。中国人对于别人的赞美表示谦虚是出于礼貌原则,而外国人对于别人的赞美表示接受和感谢也同样出于礼貌原则。例:
Foreigner: Your English is excellent. Really quite fluent.
Chinese: No,no. My English is quite poor.
让外国人略感吃惊的原因是由于语用规则的差异造成的。
不恰当的语言输入可能来自于教师、教科书和其它一些阅读材料。例:
Foreign English teacher: Have you finished your homework?
Chinese student: Yes,l have finished my homework.
按照Leech的观点,上下文中完整的回答违背了语用学的经济原则。中国学生的回答听起来显得不耐烦,它的言外之意与“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等同。
来自不同背景的话语双方通常会按自己的文化观来评判对方的行为,那么话语双方就极有可能在跨文化交际中遭遇语用失误。如中国人用“老”称呼他人来表示一种尊敬和友好,“老张”可能只有三十或四十岁,而“张老”则可能是一个七八十岁受人尊敬的长者。而在西方文化中,女士年龄是个人隐私,称呼中有“老”,方会被人理解成岁数大。
学科之间的关系
莫里斯和卡纳普认为:句法、语义、语用构成语言的三个基本方面。句法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句法学回答的问题是:句子是按什么规则组成的?语义学回答的问题是:意义是按什么方法确定的?语用学回答的问题是:语言的使用在一定的上下文里产生了什么影响和效果?
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三者的不同。句法学追求的是规则,语用学要弄明白的是功能。语义学问:X是什么意思?语用学问:你对某人说 X是什么意思? 20世纪中叶以后成为美国语言学界主流学派的N.乔姆斯基语言学,以独立于上下文的句子为对象,探索句子的生成规则;在此以后兴起的语用学,以上下文里的句子为对象,探索句子的不同的语用功能。语用学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正象社会语言学在研究社会与语言的相互关系中开拓了新的领域一样。
与外语教学关系
作为语言教师,不可能脱离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背景孤立地传播语言知识,而应把文化知识溶入在语言教学的各个阶段中。文化知识的传授在语言教学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能很好地结合语言教学,提高其跨文化交际能力,对促进语言教学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中国的外语教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
提高外语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整体素质是外语教学改革的关键。首先,外语教师要转变教学理念,语言教学不仅仅是教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知识,还应对语言形式、文化背景、语言环境等进行语用分析。其次,外语教师必须提高自己的教学实践能力,既要学习与外语教学相关的语言学、语用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又要掌握获取知识运用知识的方法,把理论探索与解决实际教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教学科研,以培养和发展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如果语言教学的目的不单纯是增加知识,而是培养学生在具体的语境中恰当地表达,准确地理解语言的语用能力,那么,大可摒弃传统的以教授语言为目的的语法翻译法,采取语境教学法、语篇分析法或交际语用教学法,以构建一个语言环境使得教、学、用三结合。教师可以把以语言为目的的阅读课或基础课改为在老师指导下运用英语进行语言交际或研究的各种实践课,如以提高阅读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精读、泛读相结合,使学生在阅读过程中扩大词汇量;或以语用为主要目的的模拟国际会议、模拟商务谈判、模拟法庭等;抑或是以任务为核心的研究实践课,每项任务都包括确定主题、收集资料、分析问题、帮助同伴、写研究报告等活动,听说读写译都用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英语的积极性,给他们以语用的体验和成功的体验,做到扩充知识与培养语用能力并举。
中国大规模外语测试基本上采用结构主义的构想,题型设计吸收了美国托福考试的框架,这种重语言知识和语言形式而忽视语言能力的实际运用的测试模式给外语教学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不符合现代语言测试的发展方向。因此,新的外语测试模式应特别重视考察语言语用能力和社交语用能力,把握住一致性原则(所测试的行为与语言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和有用性原则(信度、交度、真实性、交互性、可操作性)。总之,无论是师资培训、教学方法,还是教材编排和选用以及外语测试手段方法的改革都应使整个外语教学形成一个以语用知识的教学为核心、以语用能力的培养为依归的有机的语言教学系统工程。
自从格赖斯发表这一理论的20年中,不同的语言学家在赞同这一理论的同时,也发表过各自的解释。比较普通的一种解释是:会话双方有问有答,这是合作的基本形式,不然就不可能有会话。在此前提下,会话的双方各按语用的意图进行会话。如何分析各具意图和各具蕴涵的会话,是会话中合作原则理论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为此,格赖斯提出了 4条准则,作为分析的标准:①关联的准则:是答其所问,或答非所问,或有所答有所不答?②信息适量的准则:是适量,还是低于适量,还是超过适量?
③信息真实准则:是真实,还是有真有假,还是全部是假?
④信息明白准则:是明白,还是有明有暗?
语用学的任务是弄清楚上述各种不同情况的蕴涵。
①关联准则的例子:
问:某部长的报告不怎么样,你说呢?
答 a:喔,你怎样看。(部分关联。蕴涵:自己不表态。)
答 b:天气凉了,该穿大衣了。(毫不关联。蕴涵:这个问题不好谈,不谈也罢。)
②信息适量准则的例子:
问:在哪单位工作?
答 a:在外事部门。(不说具体部门,略低于适量。蕴涵:为了保密。)
答 b:在北京东城。(更低于适量。蕴涵:高度保密。)
答 c:我那个单位,见大世面……。( 高于适量。蕴涵:夸耀。)
③信息真实准则的例子:
问:你看小张怎么样?
答 a:名师高徒,那会有错?(套话。蕴涵:恭维。)
答 b:还不太了解。(套话。蕴涵:推托。)
答 c:青年人嘛,总要看发展。(套话。蕴涵:还不行。)
除了“会话中合作原则”之外,英国语言学家G.N.利奇于1983年提了“照顾对方面子的原则”。利奇举了这样的例子:
母亲:有人把蛋糕吃掉了。
“言语行为”理论 的由来
语法学家通常把句子分作陈述、疑问、惊叹、祈使 4项,仿佛这既是句子形式的分类,又是句子语用的分类。语用学家主张把句子的形式分类和语用分类严格区分开来,因为后者有丰富的蕴涵。例如:
①谁知道?(教师问学生)=有谁能回答这个问题?(语用:测试)
②谁知道?(回答调查人员)=没有人知道(此事奥秘)。(语用:否定)
③(追忆某事)谁知道!(后来又发生这样的事)(语用:惊讶)
上面三个句子的“谁知道”在形式上都是疑问,但是①的语用是测试,②是否定,③是惊讶。在情境上,①是课堂提问;②是回答查询;③是自我回忆。从这种角度去看句子,可以看出句子不仅表示一个意思,而且也是代表说话人的一种行为,称为“语言行为”。
言语行为里的成事动词
言语行为的研究者往往特别注意语言中的“成事动词”,因为它们的语用的力量特别明显。例如:“我把此书献给教过我的老师们。”这里的“献” 即是成事动词,因为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献”的动作已经完成了。又如司令员对士兵说:“我命令你们向正前方射击”和法官在法庭上说:“我宣判你有罪”,两句中的“命令”和“宣判”都是成事动词。其他的例子如(图一)这类句子的语法形式有如下的特点:①主语为第一人称。②时间为瞬息。③受事者为第二人称。④句子是肯定语气。
言语行为的类型
“言语行为”这个概念是奥斯汀的遗著(1962)和塞尔勒的著作(1969)中提出来的,他们把语言行为分为 4种主要类型,不过他们提出的术语没有确立。
①发声的行为。即发出音、音节、词、词组、句子的行为。这是属于物理性质的行为,只表示字面的意义。
②表示蕴涵的行为。即紧接物理性行为的心理行为,即紧接字面意义的蕴涵意义;诸如允诺、申述、祈求、命令、建议等。
③收效的行为。劝告──听从了劝告;警告──认识了危险;引诱──接受了诱惑;欺骗──受了欺骗;等等。收效的行为特别说明句子的力量。
④提出命题的行为。例如宣布发现一个新星;预测将有地震;重述某哲学家的论点等。
上述4类的区分不是很严密的。例如示意类的“命令”也可以发展为“命令──接受命令”,即从②类归到③类;相反,警告不听,欺骗不遂,③类也就变②类。至于④类“提出命题的行为”,本质上仍属“示意”一类。这说明语用学家在把语言行为作语用分类的时候,碰到了很大的困难。但是这种困难是语用分析内在的矛盾。由于它涉及许多变素,严密的语用分类还有待探索。
言语行为理论说明句子的力量,合作会话理论揭示句子的蕴涵,二者的作用是不同的。但是语言行为理论超越了句子形式而看到其构成的行为,合作会话理论超越了句子的形式而看到上下文的关联性,都是透过字面而注意到语言的蕴涵,所以都是语用学的基本内容。
下面例句里的黑体部分都是语用化的产物,“东西”实指人,有揶揄、责难、谴责之意。抓住这个语用化特征,就不难在译文里寻觅等效表达式。
⑴原以为你是个东西,于是给你机会。
I thought you were something – so I gave you a chance.(比较were great)
⑵真不是东西,我们都懒得睬你。You are nothing upstairs – all look down their noses at you.(还可以说are a jerk/blockhead/jitterbug/knothead,比较are so bad)
成语,尤其是隐喻性成语,往往是很早甚至一开始就语用化了,翻译时须竭力在译文里寻找表达同样意思的类似语用化成语。如,“AA制”,可能是“你我一样(做法)”的语法化,却语用化为指“聚餐、娱乐等消费后结账时个人均摊或各自付款的做法”,可译为go Dutch。因为英语的这一说法表面上是“去荷兰/像荷兰人(的做法)一样”的语法化,但是其语用化几乎等同于汉语的“AA制”。倘若不付出任何心力而译为you pay for your food and I pay for mine,仅停留在广义语法化的田地,没有兑现原文的语用化(标记)价值。
再如,“炒作”,指为扩大影响而反复宣传,可译为sensationalize/speculate;“文化产业”,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可译为culture industry;“文化快餐”,指形式短小、内容通俗的文化产品。可译为cultural fast food;“跳楼价”,指以特别低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可译为end-of-(the-)world sale;“跳蚤市场”,指主要经营旧货和低档商品的自由市场,如高校的离校毕业生卖旧书的临时市场,可译为flea market;“注资”,指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增加其注册资本,可译为capital infusion;“追星族”,指狂热崇拜歌星、影星、体育明星等的人,可译为star fan。
中国人和日本人回家时都习惯说“我回来了!”,而家里人习惯(先或后)说“你回来了?”前一句表面上是陈述句,后一句表面上是疑问句,但是它们不实施阐述或询问的语力,而是实现应酬功能的表情类,相当于“你好!”。换言之,两句话都分别经历了广义语法化和语用化的过程,而语用化的结果是应酬功能。能否译为I am (back) home.和(Are you back) home?不能,因为这样的译文只经历了广义语法化,而没有语用化,或者没有语用化为应酬功能。可分别译为Hi(So-and-So)!和Hi/Hello(So-and-So)。比较起来,该例的汉日对译就简单多了。
汉语的“你多大了?”由真正问年龄的语用目的语法化为该疑问句,再语用化为(长辈对晚辈的)关切询问。假如真是老人问小青年,译成英语的How old are you?还是译为How are you,boy?前者没有经过汉语原句的语用化,不如译为后者。同样,原文的答句若真说几岁了,译文答句就应相应地译为I am fine (Ma’am). Thanks.。类似的情况举不胜举。“我若撒谎就是乌龟王八”语用化为发誓,若直译可能不能传达一样的语用目的,不妨译为英语的发誓:My name will be mud if I lie!或I’ll eat my hat if I am lying.。赛珍珠译《水浒传》的一句“放屁!”为Fart/Pass the wind!,我的某个学生把Forget it译为“忘了它”,都是翻译中没有理解原文语用化所导致的(翻译)语用失误。
《红楼梦》(第3回)黛玉第一次见外祖母,听得人说:“林姑娘来了!”这句话的两个译本都是“Miss Lin is here.”,区别仅在于Hawkes用的是惊叹号,Yang & Yang用的是句号。可见,两译本的译者把握住了“姑娘”的语用化和等效翻译。再看下面的外祖母把她搂人怀中说的一句“心肝儿肉(!)”。Hawkes译为‘My pet!’ and ‘My poor lamb!’,他用的是隐喻式语用法。Yang & Yang译之为“Dear heart! Flesh of my child!”,虽然dear/poor heart与“心肝宝贝”等效,但是Flesh of my child却不像亲昵语,倒像是陈述自己与林黛玉之母的关系。该小说的纷繁复杂的称谓语(如“姑娘、姐姐、妹妹、老爷、小人、姥姥”等)的语用化在翻译中如何等效再现,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比较两种译本的处理方法也是很有价值的。
一个语言的谚语、歇后语等的语法化和语用化都是很早(针对它们产生的时间而言)就沉淀下来,而译为另一语言时要找到对等表达式往往较难,可是我们要尽量译出语用化的效果来,且不牺牲原意。如,“伴君如伴虎”,可译为Kings and bears worry their keepers.(英语里增设bear这个有“饥饿、脾气暴躁、卤莽”之含义的词,虽然“熊”在汉语文化里有“愚笨”的含义)。再看汉语的歇后语,前半部分往往打一个哑谜,后半部分利用与前一部分的部分(同音)或逻辑联系而挑明,如“江南的蛤蟆——难缠(南蝉)”,利用“南蝉”与“江南的蛤蟆”的同义,以及与“难缠”的同音,产生幽默。可译为You are a greater creator than God – creator of trouble.,前半句好似赞扬对方,后半句却是批评,而前后的关系是“创造(者)”。不可译为Why are you giving me so much trouble?这样虽传达了基本意思,但是牺牲了原文语用化效果,更不可译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You are a toad from south China,trouble-maker.。再如,“(你怎么像)交通警的棍子——指东指西?”,可译为Are you my father or boss? Why are ordering me about?。假如只译后半部分为Why are ordering me about?,前半部分的语用化效果就没有再现,而英语的father/boss正好也语用化为可以发号施令的人。
总之,英语和汉语的(语法化和)语用化过程有时大同小异,有时甚是不同,因此,翻译时须注意找到恰当的(语法化形式和)语用化形式。经验告诉我们,对“大同小异”者翻译时应该竭力找到大同小异的译文,甚至洋为中用,如:He is as wise as an owl.就可译为“他和猫头鹰一般聪明”(或“他呀猴精猴精的”)。ostrich policy译为“鸵鸟政策”则是对英语语用化的完美借用。dark horse译为“黑马”亦然。另一方面,对“甚是不同”者则选择“甚是不同”的语用化形式,但是要达到大致的思想和语效。还是以“猫头鹰”为例。He is as silly/grave as an owl.可译为“他这个人跟驴一样笨/总是耷拉着一副驴脸(——假正经)”,而非“他像猫头鹰一样愚蠢/正经”。再如,White elephant意思是“累赘”,既不能译为“白象”,又不宜译为“累赘”,可译为“大包袱、中看不中用”之类。They have other fish to fry.的意思是——却不宜译为——“他们还有别的事要办”,可译为“他们在另打算盘/他们另有所谋/他们有别的买卖/生意要做”,绝非“他们还有其他的鱼要煎”。在有几种译法的条件下,我们可以考虑争取让它们的标记价值等同或近似于原文。(参见侯国金2005b)
语法化的研究由来已久,它是对把语言看成“自足”的体系的转换生成学派的革命,是真正意义的共时-历时研究(即共时研究揉进历时研究的方法),是对建立于真值条件的基础上的语义学的补充。(见沈家煊1994)Hopper & Traugott(1993)和王寅(2005)提出狭义、广义和最广义语法化的三分法,这对汉语、英语以及其他语言的词语层面的狭义语法化的考察是很有意义的。狭义语法化的研究至少有利于对我们语句成分的跨类模糊(如汉语的主语是名词,动词还是介词?)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对语言中的一些不对称现象的认识。(见沈家煊:同上)广义语法化研究的益处就更多了,有利于我们了解(某一)语言的词汇、语句、语篇层级的日积月累的沉淀、凝固、规约化、合法化,有利于语言教学和翻译实践。
认知语言学在这两个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开创精神的研究。然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狭义语法化仅仅表现在词语的层面吗?仅仅是实词虚化吗?有没有相反即虚词实化的现象呢?英语的in本是介词,也可以把它用作副词(如Is Mr Li in?)甚至名词(Tell me all the ins and outs)。不同语言的类似虚词都是由实词或者是由同样的实词语法化而来的吗?
广义和最广义语法化的提出也是有意义的,是语法化研究的升华。然而,广义的“广”应该有一个限度,也许不能蔓延到语言的各个层面,如句式、语篇、语用层面,因为王先生对这些方面的论述实际上倒像是句式、语篇、语用层面的理据化或象似性考察。另外,王的广义和最广义语法化似乎没有明朗的分界线,因为,他说最广义语法化包括“上述内容”即广义语法化的内容。
三分法,狭义、广义语法化和语用化,是在王寅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狭义语法化是由PP1到F1(实),再发展为F1´;(虚),表达PP1´;。可以看出狭义语法化的形式(功能)的实虚变化和功能的些许变化。广义的语法化是由PP1达到形式F1。可以这样说,它与图1展示的狭义语法化的前半部分是重叠的,换言之,狭义语法化蕴涵了广义语法化。语用化则是由PP1产生F1,而该形式孳生出与前一PP1有关而很不相同的PP2。挖掘出词语和语句层面的语用化特征和规律对语言/外语教学,对英汉互译,无疑都是很有价值的。
语用化这一现象不新鲜,但是,与语法化相对的“语用化”这一概念对读者来说却是新的。读者不难发现这里的讨论远远没有穷尽所有的问题:
1. 语用化与相关语言的社会文化(心理)有关,我们如何探究它们之间的密切关系?
2. 语用化与语境有关,那么它们的关系如何?各种语境因素对语用化的影响如何?
3. 成语、隐喻、歇后语、谚语等的语用化与其广义语法化有时是很难看出孰先孰后的,而我们仅是以常识和语感想当然地以为语法化在前,语用化在后,何以证明呢?
4. 洞察原文的语用化并在译文里等效体现,在翻译理论界属于“归化”派,但是,这里说的不仅是广义语法化的“归化”,更重要的是语用化的归化。问题是,归化到何等程度才适宜?有时异化的译法(上文说的洋为中用,如“鸵鸟政策、黑马”)也是可行的。那么,“异化”何时不适宜?
5. 英汉两语言虽,然,都有词语和语句层级的,语用化,而它们语用化的具体动因、方式和结果又不尽相同,宏观的考察对双语对比和翻译实践没有多大的用处,而微观的个案考察又几乎是一字一说,像个案研究,显得琐碎繁杂。如何解决宏观过宏,微观过微的问题?
6. 由于不同语言的语用化过程有时同有时异,有时同大于异,有时异大于同,甚至有天壤之别,那么翻译者的困难之一就在于洞察其间的同或异,困难之二就在于在译入语里寻得恰如其分的表达法——意思相似,语用化语效相似。
7. 假如5种基本句型和相应的句法功能有某种对应关系,即一种句式主要用于实施某一特定的语力(如阐释),那么,跨类的句式,或跨句式的语类/语力,它们都是如何语用化的?如何解释跨类含糊(的语力)呢?
语用学揭示的问题都是语言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应该引起足够的关注。而要把语用学理论与外语教学充分结合,还需要对语用学进行更多的学习和研究。先语用后语言,语用目的有大小之分,也有层级性(主要目的、次要目的等)甚至还有“语力、语势”之分,但是假如一句话语的语用目的是相对单一的、简单的(如请人赴宴),那么它所依托的话语言辞的整体意义就不是单一或简单的,它有意思、意图、含义之别。Leech(1974:9-23)区分了7类“意义”。Sperber和Wilson(2001:29)区分了“信息意图、交际意图”。
虽然言语/语言符号里面有很多是人类无法解释理据的现象,也有很大比重的社会-文化规约性,但是言辞的组合排列方式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象似于语用目的。
以上述象似性研究的介绍和两个假设为出发点,以Leech(1981:320)关于语言学研究是否进入语用学范畴,笔者提出“语用象似论”,主要由4个语用象似性原则组成:句式-意图象似性原则、话语-语境象似性原则、话语-得体参数象似性原则、话语-距离象似性原则。每个原则都有自己的2-5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