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11:28
责任会计是指为适应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对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的经济业务进行规划与控制、以实现业绩考核与评价的一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组织结构与其责任会计系统有在密切的关系,理想的责任会计系统应反映并支撑企业组织结构。
以前的经济责任制没有明确直接与会计的关系,没有和会计相结合,而责任会计则是把厂内经济责任制与会计结合起来,从实践和理论上都得出明确的概念,成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领域—一经济责任会计。具体说:就是在企业内部除了要算产品财务账以外,还要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责任归属,确定责任单位(车间、技术、经营、管理部门),明确责任指标(包括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以各责任单位为主体(对象)按责任指标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实行统分结合、双层核算的会计管理制度。
对各责任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罚。
这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实际工作中的事先确定目标、事中核算监督、事后考核奖罚三个环节。
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
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个责任中心具有明确的责、权范围,要为他们在企业授予的权力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2)科学的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体目标,使各个责任中心在完成企业总的目标中明确各自目标和任务,实现局部与整体的统一;
(3)各个责任中心工作成果的评价与考核应仅限于能为其工作好坏所影响的可控项目;
(4)为明确区分经济责任,便于正确评价各自的工作成果,各个责任中心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应按合理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进行计价、结算;
(5)一个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如因其他责任中心的“过失”而受到损害,应由后者负责赔偿;
(6)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奖惩办法,按各自的工作成果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7)建立健全严密的信息收集、加工系统,落实责任,分析偏差,指导行动,充分发挥信息反馈作用,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沿着预定目标卓有成效地进行。
为了保证公司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真实、客观地反映和评价各公司、中心室的经营成果和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责任会计的作用
本公司责任会计的作用是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真实客观地评价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的经济效益,在统一的会计原则下,通过对财务会计核算调整,为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提供准确的报告依据.各单位每期财务分析报告须以责任会计报表为报告依据.
第二条 责任会计的原则
收益与费用(成本)配比的原则
在财务核算基础上,责任会计按照收益与费用(成本)配比原则进行会计调整,对于不属于当期的费用与成本进行扣减,对于应在当期反映而未反映的费用与成本进行调增处理,以客观反映经营单位收入与支出的正确配比,并在确定收益时,严格鉴定收益与费用的对应关系,对于没有与费用成本对应关系的收益进行客观的调整.
指各经营单位对其职权范围内可以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经营成果负责,对于各单位非控制范围内产生的收益与费用(或是不属于各单位通过经营产生的收益与费用),通过合理的会计调整,及剔除总公司给予的各种补贴,以真实反映其经营效果.
指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经营结果的会计计量必须与公司总部的核算口径保持一致,公司计财中心审核认为核算结果不符合责任会计的原则时,有权进行调整.以达到在同一标准体系下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工作绩效的目的.
第三条 责任会计实施的范围
包括xxx分公司、xxx分公司和xxx分公司.
本公司责任会计考核的费用中心
包括总工室(不包括其下设的计量室、外围维修组、污水处理室)、总裁办(不包括下辖的餐厅及后勤部所属的有收入的服务部门)、计财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党群办公室、营销企划监察中心、品控中心、基建中心、奶源公司.
第四条 责任会计考核的确认程序
1、各分公司的财务部按照公司责任会计制度规定自行进行责任会计核算,公司计财中心按季度对各分公司责任会计报表进行审核确认,各分公司按审核确认结果进行调整并作为最终责任考核结果上报.在开始实施责任会计制度期间,计财中心按月对各分公司责任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认.
2、各费用中心的责任会计考核由计财中心负责,并按月公布考核结果.
3、各公司、中心室在总公司责任会计考核基础上,须进一步制定本机构的责任会计操作办法.
第五条 责任会计与预算管理的关系
1、各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以责任会计原则为依据进行.
2、各费用中心、利润中心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以责任会计核算结果为依据进行.
第六条 责任会计的核算程序和方法
责任会计核算的程序
各核算单位应按计财中心原有的财务制度规定核算产生财务会计报表,在财务核算的基础上,独立建立责任会计账户和报表体系,依据责任会计核算原则和本制度规定对各项收益和费用(成本)进行分析调整,以调整说明和必要确认为依据,制作责任会计凭证,在相对应的调整账户中进行记录,并依据账户调整记录制作责任会计报表.
责任会计的账务处理方法
1、 对于本不属于责任单位的经营收益而按总部政策要求已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的,在责任会计核算时应从其经营成果中予以剔除,并对成本与收益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公司总部对牛奶价格的调整.
xxx分公司、xxx公司的牛奶成本价中包括来自奶源公司或公司总部的成本调整内容,在进行责任会计核算时应据实进行如下调整:每月奶源公司(或总部)以书面形式通知两公司的调整金额,两公司以书面通知为依据,制作责任会计记账凭证.
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包装材料折扣收入的调整.
xxx分公司收到包装材料折扣确认通知后,按原定财务账务处理程序作账,并计算确认包材折扣所减少的成本金额,按照财产管理程序制作凭证入账后,在责任会计账户中进行调整.
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3)出于财务筹划的需要,各公司向外部独立核算机构转移费用,但需在日后补偿时,应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费用或收益转移金额进行责任会计调整.
作如下调整分录:
A 转出费用时:
借:相关费用科目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相关费用项目
B 日后补偿时:
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相关费用科目
借:相关费用科目
贷:本年利润
(4)其他应调整的项目.
按总部或分公司的财务政策对某些收益(或费用)进行调整后,致使不能真实反映实际经营成果时,依据责任会计原则,应根据经营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分录如下:
借:(或贷)相应科目
贷(或借):责任会计调整
借(或贷):本年利润
贷(或借):相应科目
2、对于按受益费用配比原理本应由该责任单位承担的费用项目,由于公司的一些客观原因而未纳入其经营核算的,在责任会计核算时应将其纳入核算范畴加以反映,并对相关费用进行调整.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由于公司政策安排或业务操作滞后,发生各分公司实际占用了公司资产,但应提而未提折旧和应摊而未摊资产占用费的情况时,应根据实际占用资产的价值调整折旧费和资产占用费.调整的依据是:每月由计财中心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对已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使用资产价值的差额做出核实并书面通知各分公司,各分公司依据通知据实调整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资产占用费,计算办法依计财中心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对于在用的低值易耗品,未按本公司财务制度的要求核算而少摊销费用的,应依制度规定进行责任会计的账户调整.
调整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2)待摊费用的调整.
由于税法的要求,各分公司实行直线摊销法核算待摊费用,当按直线法摊销有关费用不能正确反映企业季节性经营中实际收益与费用的配比关系时,可在责任会计中以产值摊销法进行费用调整,具体计算依据可由各分公司与计财中心商定.
调整分录如下:
借(或贷):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贷(或借):责任会计调整
借(或贷):本年利润
贷(或借):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3) 其他违反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认和计量原则,造成核算结果与实际不符时,应进行责任会计调整.
调整分录如下:
借(或贷):收益或费用类科目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或贷):本年利润
贷(或借):收益或费用类科目
(4)预提费用的调整.由于公司财务政策的要求,当期已发生的预提费用项目未在财务会计中反映或依收益与费用配比原则和产值法判定,财务会计的预提费用过大或不足时,应作相应的会计调整.
调整分录如下:
借(或贷):营业费用(或相关科目)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或贷):本年利润
贷(或借):营业费用(或相关科目)
当该项调整在后续会计期的财务会计中补记时,责任会计则作相反的调整.
(1)商品由公司成品库发出后,属于在途商品或分仓存放,没有正式进入流通渠道时,如果财务会计已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应进行如下会计调整:
按已记销售收入作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本年利润
(2)商品已发出,发票或销售单据尚未开具,购货方也未作收货确认,财务会计已暂估销售收入的,责任会计应作如下调整:
按已记销售收入金额作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按发出商品成本作调整分录
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本年利润
(3)商品已发出,发票或销售单据已开具,但货款尚未收回,且收款期已超出信用期限一个月以上时,则按应收账款金额作以下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4)商品已发出,发票或销售单据已开具,当期累计未收货款总额已超出授信额度,则按超出授信额度金额作调整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4、根据各分公司内部市场链及各单位的业务往来、索赔、索偿的要求调整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公司实行市场链管理后,公司内部各机构间的索赔、索偿及业务往来相互结算应及时进行.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划拨入账时,则应进行责任会计调整.
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索赔或转移收入
借:索赔或转移收入
贷:本年利润
当应支付索赔或转移支出时,作如下调整分录:
借:索赔或转移支出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索赔或转移支出
当该项调整在后续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核算中进行了结算时,责任会计则作相反的调整.
5、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通过目标考核、闸口考核,各单位获得了相关正负激励后,应根据正负激励的实际金额进行责任会计调整,调整分录如下:
获得正激励时:
借:责任会计调整
贷:激励收益
借:激励收益
贷:本年利润
受到负激励时作相反分录.(注:此项调整只作备查记录,在附注中说明)
6、根据公司制定的八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确认的各项损失,由于报批程序等原因,财务会计无法作账务处理,为了真实反映经营成果,需作如下责任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贷:责任会计调整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当该项调整在后续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中补记时,责任会计则作相反的调整.
第六条 责任会计报表产生的方法
1、各责任单位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而成的财务报告的基础上,依据责任会计核算原理,建立责任会计调整账户和责任会计账簿,并每月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报告进行调整,填制责任会计报表(以计财中心设制的形式而定),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与各经营单位相适应的责任会计体系.
2、在责任会计核算和考核过程中,各公司财务部和计财中心核算部要严格按责任会计的规定执行.执行结果依OEC财务管理闸口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实施考评兑现.
3、每月计财中心对各公司、中心室的责任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如发现异议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各公司、中心室确定修正后,方可作为最终考评依据.
4、每季度计财中心财务管理部将会同审计部联合对各公司、中心室责任会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依据审定后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对各单位的OEC财务管理闸口指标体系进行确认,考评确认结果与责任人经营责任状挂钩.
第七条 责任会计执行情况的管理与考核
1、实行责任会计报告制度后,各经营单位须继续按计财中心有关规定,按时报送未进行责任会计调整前的财务会计报表.
2、各公司、中心室财务部和计财中心核算部于次月11日前将本部门按责任会计办法核算后的经营情况,以责任会计分析报告的形式报送计财中心财务管理部.
3、计财中心根据各责任单位每月报送的责任会计分析报告,在综合考虑国家及行业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于每月15日和下季度首月15日前向公司领导上报上月和上季度分析报告.
4、对于出现责任会计账户不健全、责任会计核算不完整的,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该部门财务负责人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
5、对于没有按要求准确进行责任会计核算,且严重影响了责任考核结果的,参照公司OEC财务管理闸口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对该部门财务负责人给予不低于年薪2%的罚款.
6、对于在责任会计管理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经审计后发现的责任差异,各责任单位经与审计部门交换意见后,要及时进行责任会计账务处理;如未达成一致意见且存在争议的,应提请公司财务总监裁决或以议案形式提交生产经营例会讨论决定.
7、对于没有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在责任会计核算时又未作调整,除依据企业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外,同时适用于本制度第五条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