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11:01
根据《关于贵州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省编办发[2001]46号)的文件精神,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锅容管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一级行政机关,对区、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草拟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规、规章;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2、负责辖区内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3、指导辖区内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及同级政府制定的质量振兴规划、方案;参与制定辖区内的质量发展规划,推行名牌发展战略,参与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重点工程原材料及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查处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违法行为。
4、组织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并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农业技术规范;负责企业标准审查、备案,执行标准登记;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管理辖区内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计量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组织辖区内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依法管理计量器具,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6、负责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医用氧舱、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艺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认可;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组织制定辖区内的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的质量工作;管理和协调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配合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8、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所在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全局性会议,信息收集和反馈;起草机关工作制度和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办法和方案;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及事务工作。
2、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业的职业资格及表彰奖励工作。
3、法规宣传处
草拟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案件初审,受理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承担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本局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和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4、质量处
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行署)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质量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办法;负责辖区内的质量工作,推行名牌战略,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参与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以及后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5、食品安全监督处
负责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工作;督办食品生产违法大案、要案;受理食品质量申诉和举报;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6、标准化处
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辖区内的标准化工作;接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布置的标准化工作任务;组织辖区内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并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采标及采标标志、企业标准审查、备案,执行标准登记等工作。
7、计量处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计量方针、政策;承担辖区内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辖区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管理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依法监督管理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监督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强制检定工作;规范计量授权工作,依法对辖区计量器具许可证进行监督管理;规划辖区内计量检定网络.负责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监督管理企业工业计量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承担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医用氧舱、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艺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医用氧舱、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认可;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9、计划财务处
编制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系统计算机信息化建设与综合统计工作;管理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和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初评及奖励工作。管理系统财务、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制定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审核系统财务计划;负责下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10、科技信息处
编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计算机信息化建设与综合统计工作;组织管理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和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初评及奖励工作。承担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11、纪检监察室
组织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市质监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开展党纪、政纪、廉政教育,指导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
局长:谭筑
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承办影响较大的案件和跨县(市、区、特区)的案件以及省局交办、转办的案件;指导、督促县局的稽查工作。
地 址:贵阳市青云路306号
贵阳市青云路4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