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7 17:08
进化“四因说”认为,基因是遗传的质料,基因组储存了生命形成的原则(形式),个体在初生动因(太阳光能)和次生动因(遗传的、生理的、生态的)的联合驱动下,通过求生(一种次生的目的性),推动着种族的延绵与分化。进化“四因说”学说对现代各种进化论进行了一种本质意义上的综合。
进化是以无数个体生命为载体的一种生命运动,它也是一种物质运动形式,虽然比物体的物理学运动要复杂的多。生命存在的实体—个体是质料、形式、动因和目的的统一,其自身是多种生命层次运动的复合,也是诸多类型运动的复合,这些进一步形成了种族的生命运动—演化或进化。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事物存在的四因说,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他在“形而上学”一文中指出,“原因有四种意义,其中的一个原因我们说是实体或是其所是(因为把为什么归结为终极原因时,那最初的为什么就是原因和本原);另一个原因就是质料和载体;第三个是运动由以起始之点;第四个原因则与此相反,它是何所为或善,因为善是生成和全部这类运动的目的”(亚里士多德1993)。这里的原因指构成事物存在的条件,而非现代所指的因果关系。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也是其之前哲学家思想的一种综合。
所谓进化“四因”亦指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其内涵分述如下:
1. 质料因
在物质结构的层次上,元素是构成一切实体(当然也包括生命)的原始质料,当实体消亡时又回归于它,即实体是元素的暂时性载体。类似地,基因可称之为生命的遗传质料,它通过短暂躯体的生灭维持了其恒久性。当然,无论是基因还是其它生命物质,都是由一些基本的化学元素(质料)所构成,因此,遗传质料当然还建立在化学质料的基础之上,虽然它是生命的独特属性。
2. 形式因
形式是一切不同类别存在的基础,同样的元素由于结合的形式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结构。基因的结合形式—基因组决定了不同的生命结构或表型(如种内个体的差异、种间个体的差异)。同一个物种的个体之间通过交配使新生个体的基因得以重组,从而形成一种流动性的基因库,它蕴含了物种所有潜在的遗传形式。
生命的“形式”因何而来?生命形式就是物种固有的形态·结构,没有形式,就谈不上遗传和变异。形式也是在个体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质性。细胞(原始脂质膜的物理化学特性可能设定了其基本尺寸),通过生命独有的复制与分裂机制,维持了世代之间相对稳定的同质性。分裂可能是细胞在处置光合产物在体内过量积累过程中获得的特性,之后,在悠长的演化历程中,逐渐组织成对代谢系统的信息在世代间进行精确传递的结构体系与机制,即所谓的遗传系统。这也是一种原始生命结构化过程的一部分,细胞也因此而呈现出一种自我组织的表象或特性。
3. 动力因
生命的“动力”因何而来?太阳光能是生命的初生动因,因为它驱动了生命的基本化学构件之间的随机碰撞,通过电子传递链将光能转化为化学能,为生物大分子的演化提供了能量支撑。光能是推动地球上生命的诞生及之后发展与演化的根本力量。初生动因亦如赫拉克利特的“火”,没有能量就没有一切生命运动。在此基础之上,生命系统中的各式各样的对立面之间的矛盾或斗争形成所谓次生动因,亦如恩培多克勒的“爱憎说”。
决定物种生命形式的基因库在内力(遗传的稳定与变异、生理的感应与反馈等的相互作用)与外力(亚种群之间的生态位歧化、种内个体间的生存斗争、种间的军备竞赛、种间的协作演化等)的共同推动下不断分裂,驱动物种的不断分化。这里的内力指遗传·生理性驱动力,而外力则指生态驱动力,它们都是一种次生动因。争议之一是关于生理驱动机制,即生理性适应能否获得遗传,也就是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试问,有何证据可以断定在多细胞生物中,体细胞的变化在漫长的进化岁月中一点都不会对生殖细胞产生影响?
在物种分化过程中,内力与外力的作用是否有先后之分,或是同步的?首先是异域分化的情况。可以设想,漂泊到岛屿上的个体,先有了一个不同的生态位,之后经历漫长的岁月,在生理·生态适应与随机遗传漂变的综合作用下,终于创造出了新物种。这里,一个不同的生态位(以及对个体的生理·生态塑造)可能是第一位的,而随机的遗传漂变似乎是副产物(虽然它在成功的生殖隔离上亦是重要的)。对同域分化来说,有两种可能的情形:① 非遗传性的生态位细分亦可能重要,之后的遗传漂变助推了成功的生殖隔离;② 也不能排除在基因库的变异累积过程中,不同遗传(表型)特征的亚种群选择了不同的生态位,这时内力与外力几乎就是同步作用的。
因此,存在内秉的随机遗传(表型)变异是事实,但对物种分化来说,非遗传性的生态位歧化亦可能十分重要,而且在一些情况下还是先行条件,之后,在遗传漂变和生理·生态适应的联合驱动下,新物种才得以诞生。
4. 目的因
如果一个有机体没有目的性,它就不会有适应性,否则,一个没有目的的适应会是什么呢?在哲学上,还有所谓外在目的和内在目的之分,前者指某物的存在是为了他物的福祉,而后者则指事物的存在是为了完善其自身。达尔文的为生存而斗争是一种外在(生态)的目的,拉马克的追求完美所指的是一种内在(生理)的目的,而突变论者和中性进化论者则强调随机性,反对目的性。
谈论生命的目的性,离不开生命的层次,如某个生化循环、某个组织或器官、个体或种族,等等。个体的求生欲望是一切生命的内在目的性或本性,这是一种主观目的性,而种族演化的车轮正是在个体生与死的对立统一中滚滚前行。对植物来说,求生就是去获取阳光、养分和水分,对动物来说就是去获取食物和水分。对种族来说,最大的目的就是维系自身的延绵与扩展,这是一种客观目的性,当然也可称之为所谓的“种族利益”。从本质上来看,种族的利益是一切进化性筛选/选择/适应……的最根本的约束性力量,无论是在基因、个体、群体、亲属、性或其它水平,甚至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如传粉昆虫与显花植物)。
表一 进化“四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