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9-30 15:42

连江县人民政府是连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连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县长负责制。

历史沿革

民国38年(1949年)8月13日,根据中国共产党闽浙赣边区委员会决定,成立连江县人民民主政府,暂驻小沧乡。陈捷生(即刘捷生)为代县长。同年8月16日连江解放,连江县人民民主政府迁入县城,并接管国民党连江县政府及所属机构。

民国38年9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转福建省人民政府令,正式成立连江县人民县政府,并颁方章一枚,任命郑得山为县长。连江县人民民主政府随之撤销。9月23日宣布建立6个区公所,辖178保、2226甲。

1950年初,连江县人民县政府改为连江县人民政府。同年底设8个区公所,并分批建立81个乡镇人民政府(南竿乡北竿乡、西洋乡、东涌乡等4乡尚未统一,待建),彻底推翻保甲制度。1951年6月,全县由点到面开展民主建政,召开乡镇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年底基本结束。1952年初,全县设10个区公所,辖123个乡镇人民政府。

1954年8月,西洋岛划属霞浦县。同年9月增设南竿乡人民政府(暂设筱埕)、北竿乡人民政府(暂设黄岐)、东涌乡人民政府(暂设黄岐)。

1955年12月,根据连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连江县人民政府改为连江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调整区乡规模,设1个直辖镇人民政府(城关)和5个区公所,辖65个乡(镇)人民政府。

1958年7月,撤区并乡,全县建立16个乡和2个直辖镇(城关、琯头)人民政府。同年9月,全县设立17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实行政社合一,撤销乡镇建制,下辖115个大队管理区(后改管理委员会)。

1959年3月,连江县人民委员会同时亦称连江县人民公社联社委员会,不久联社即撤销。5月,公社核算体制改变为大队核算体制,大队管委会增至177个。

1960年1月,全县并为10个公社管委会和1个东湖农牧场,大队管委会裁并为107个。

1961年6月,调整社、队规模,全县设14个公社管委会、1个农场,下辖237个大队管委会。

1962年5月,建立长龙华侨农场。

1963年6月,建立东湖人民公社管委会,与国营东湖农牧场合署,“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965年底,全县设15个人民公社管委会和1个农场(长龙华侨农场),辖240个大队管委会(街、管理区)。

因“文化大革命”动乱,1967年1月,连江县人民委员会等印章被“造反组织”夺去,行政机关陷入瘫痪。同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连江县人民武装部生产领导小组,暂时取代部分行政职权。同年7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连江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县军管会),武装部生产领导小组撤销。

1968年4月21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闽北指挥部党委批准,成立连江县革命委员会。后相继成立16个公社革命委员会,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至1979年底,全县设18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辖251个大队(街、场)革命领导小组。

1980年11月,根据连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撤销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连江县人民政府。1984年6月,经过建乡和换届选举,依法建立18个乡(镇)人民政府,预留竿塘乡待建(包括马祖列岛和东涌岛),撤销人民公社体制;254个大队(街)革命领导小组,一律改为村(居)民委员会。

1990年底,全县共设7个镇、13个乡人民政府(含1个民族乡人民政府,下同),辖255个村(居)民委员会。1995年底设14个镇、7个乡人民政府,辖263个村(居)民委员会。

机构设置

历任领导人

1949~1990年连江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名表:

现任领导

县长:高双成

副县长:颜学淦刘麟翔张遵安高晶张记欢 、王煜、任庆林

党组成员:吴思斌雷发勇

办公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八一六北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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