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23-07-15 00:00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共分五章内容主要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厘清了道路交通事故和非交通事故的关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2内容简介

比较分析了国内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分析了现有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第76条提出了修改建议;第二章主要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对每一具体项目的概念、分类、赔偿的理论依据、确定的标准、赔偿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用理论、数据和案例作了非常详细和完整的分析;第四章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第五章主要介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问题,对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责任制度的建议,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制度,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制度建构中的问题和完善建议。

作者简介

管满泉,男,1965年6月出生,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交通管理工程、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浙江警察学院治安系交通教研室主任,道路交通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协会理事,浙江省公安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预防专家组成员。专业研究方向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曾在《公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40篇,主持过公安部课题、浙江省新世纪课题、浙江省教育厅课题,浙江省公安厅课题多项。现正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图书目录

第一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概述

第一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概述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概念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的当事人

第二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概述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含义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免责事由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与交通事故责任的区别

第三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

一、国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比较

二、我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回顾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分析

四、我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的缺膨及建议

第二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第一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概述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含义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称谓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存在的问题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

第二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一、盗窃、抢劫车辆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二、租赁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三、雇佣关系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四、车辆挂靠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五、分期付款买卖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六、旧车买卖、车辆赠予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七、车辆借用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八、机动车维修、洗车或保管期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九、好意同乘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十、因道路路况因素引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十一、担保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第三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

第一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二、财产损害赔偿项目

三、精神损害赔偿项目

第二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

第四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调解

第一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

一、全部赔偿原则

二、过失相抵原则

三、以责论处原则

四、损益相抵原则

第二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法

一、赔偿标准基准地的选择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式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法

四、未知名死者的赔偿调解方法

第三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自行协商处理

一、调解的概念和分类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自行协商处理的法律依据

三、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的填写

四、交通事故“互碰自赔”新模式

第四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的概念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的特征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与其他调解的区别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的意义

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行政调解的程序

第五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文书制作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文书内容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文书制作

第五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社会救助

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概念和分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

四、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

五、对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责任制度的建议

第二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一、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概念和性质

二、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适用对象和来源

三、受害人请求救助基金的相应的诉权

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制度建构中的问题和完善

……

其它相关

损害赔偿

精神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财物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1、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2、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人身方面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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