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21:46
鄂州市盐业公司是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垂直管理的运销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年均购销各类用盐6000吨,公司成立以来,平均每年上交国家利税60余万元。
鄂州市盐务管理局是鄂州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隶属于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局司多次被省总公司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1999-2002年,连续两届被评为鄂州市级“最佳文明单位”。2002年被评为鄂州地税系统“模范、先进纳税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财务科、审计科、业务科、营销部。
下辖梁子湖食盐配送站、汀祖食盐配送站、葛店食盐配送站、城区食盐配送站。
吕光明:鄂州盐业分公司经理、书记、鄂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李燕英:鄂州盐业分公司、鄂州市盐务管理局副书记。
高国运:鄂州盐业分公司副经理、鄂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秦莉:鄂州盐业分公司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