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3-11-27 14:57

长沙县财政局是隶属于长沙县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人员编制

全局工作人员共187名,其中:在编135名(局机关一级机构编制40名,在编37名;局属二级机构编制91名,在编人员98名,二级机构已超编7名),乡镇借调人员11名,政府雇员29名,编外技术劳务用工12名。另从我局在编人员中借调或委派到县重点工程、投资公司、政务窗口的人员有17名。

所获荣誉

在长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下,我局通过“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曾先后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市级“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单位等多项荣誉。

工作介绍

(一)投资评审:县投评中心从3名机关干部、5名社招人员起步,几年时间发展到拥有20余名造价工程师、年评审规模过22亿的专业评审机构。2006年至2010年,累计完成3646个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预(结)算的编制、评审,送审金额80.9亿元,核减不合理支出15.37亿元。我县投评的评审员人数及审核量均已超过省内大多数地州市水平,是全国县级投资评审工作的一面红旗。

(二)财政监督:2009年以来,认真开展“小金库”清理及“回头看”工作,并积极将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纳入清理范围。同时,从不断夯实内审工作基础入手,形成两年一次的内审常态化制度,加强了内部监管,提升了工作水平。去年,我县的财政监督工作在全省财政监督会议上作代表发言。

(三)乡镇财政财务管理:2005年7月起,依托乡镇财税管理信息网络“直通车”,确保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安全高效地发放到农民手中。截止2010年,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项目已有47项,发放金额已达1.8亿元。制定了全县村级“三资”管理办法,对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扶贫资金、村级财务、“三资” 和村级基本情况的清查。我县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已连续多年获得全省一等奖。暮云镇北塘村还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长沙地区唯一的“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

(四)预算编制:制定了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制体系;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审流程,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财政收支统计数据以及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规划等。目前,我县财政预算的公开已走在全省的前列。

(五)项目资金公开透明: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针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向分散、引导作用不强、综合效益不高的现象,我县于2009年底出台了《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长县政发[2009]64号)、《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切块)资金管理的通知》(长县政发[2009]65号)两个文件,规范和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确保了县本级财政专项(切块)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了资金透明度。并对各财政专项切块资金的立项、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绩效评价都作出具体规定,严格实行“三审”制度,对于人大预算审定后项目资金的使用,按“以项目带资金”的要求,执行集体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开公示。

(六)“十个率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逐步拓展范围、增加投入、提高标准,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开创性的构建涵盖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贫居工程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公平发展体系,在全省实现了“十个率先”: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确保基层政权运转的保障机制;率先实施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制度;率先全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率先开展农村“安居工程”;率先建立爱心助医制度;率先建立动物免费免疫制度;率先启动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率先启动农村低保制度;特别是率先在全省启动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投入3-4亿元用五年时间对全县12万户农户的人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提质。

机构职责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发〔2010〕27号)和《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县发〔2010〕22号)精神,设置长沙县财政局,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划入管理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职能划转至县地税局。

2.将农村经营管理的统计职能划给县农办。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责;加强国库和国库现金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草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经开区、乡镇(街道)的分配政策草案并执行;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

2.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制度及办法;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3.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草案,承担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责任,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承担审核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责任,参与制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责任;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6.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转让、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负责产权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本营运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与管理。

7.负责审核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承担农业财务、财政支农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农业综合开发责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8.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统一管理县政府内外债责任。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9.承担全县的会计管理责任;组织财会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对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委派财务监督员。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长沙县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教育科

3.综合规划科

4.预算科

5.国库科

6.行政政法科

7.教科文科

8.经济建设科

9.企业和对外经济贸易科

10.农业科

11.会计管理科

12.社会保障科

13.资产管理科

14.政府采购管理科

其它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11个:

1.长沙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2.长沙县财政信息中心,人员编制内部调剂。

3.长沙县财源建设办公室(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更名为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4.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长沙县函授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5.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

6.长沙县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7.长沙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8.长沙县财政统发工资中心,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9.长沙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10.长沙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11.长沙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二)撤销长沙县国债推销委员会办公室,原有人员编制并入长沙县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工作成果

长沙县财政局继续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实施各项财政改革,通过体制创新,规范运行,激发了改革的内生动力,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8年元月,在县直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各单位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和单位其他往来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现已有142个一、二级机构单位纳入国库支付系统。

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改革强力推进。2008年10月,顺利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出台《长沙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对我县各级机关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复的津补贴改革方案,所有的津补贴按照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并入工资实行统一发放,并于2008年11月底将新标准的公务员津补贴发放到位。改革的实施规范了全县津补贴、奖金的发放标准和程序,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各类滥发补贴、奖金、实物等现象。

三是顺利实施公务卡改革。2010年10月,公务卡改革在县直预算单位全面启动,彻底转变了传统的现金消费习惯,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的透明度,有效地堵塞了公务消费管理中的漏洞。

四是扎实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2008年7月1日,在全县20个乡镇全面启动“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县级财政对乡镇编制的收支预算进行审核,督促乡镇报请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据此对各乡镇的收支实行预算指标网络管理的全程控管,确保了乡镇资金按指标计划进行拨付和专款专用,促使乡镇走出了“有存款就可支出”的理财误区,从而规范了乡镇预算编制。对乡镇总会计和单位会计账务,实行网络日常管理和月初原始凭证审核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乡镇资金使用的随意性,遏制了乡镇的非生产性支出

五是实行了彻底的“管采分离”。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严格的“管采分离”制度,将政府采购的操作执行功能与监督管理功能成功分立,新成立的县招标采购局,履行政府采购的操作执行事务,财政部门保留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施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能。

六是从今年开始,我县实施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调增村和社区补助经费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增加1万元/年.村,乡镇全额人员经费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

工作现状

(一)财政收支态势

2007、2008、2009年,我县财政总收入相继突破30亿、41亿、52亿元大关。2010年,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5.07亿元,同比增加20.96亿元,增长38.74%。财政总收入完成数已超过全省半数地州市,2011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20亿元(含国土收入),增收45.53亿元,增长60.65%,2012财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50.3亿元,同比增长25%。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等各项主要指标均连续十二年蝉联全省县(市)区第一。在支出方面,我县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做到了全年新增财力的70%向教育、文化、社保、卫生和安全等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公共性领域倾斜,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去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5.53亿元,其中医疗、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生态建设、平安创建、新农村建设等各项民生支出达到35.28亿元,同比增长了45.91%,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的同步发展。

(二)当前财税形势

2010年元至7月,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7亿元,为年度预算目标的87.51%,同比增加32.88亿元,增长74.49%,已超过去年全年完成数7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95亿元,同比增加8.8亿元,增长51.3%;上划中央、省、市收入完成40.98亿元,同比增加15.61亿元,增长61.55%;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6.93亿元,同比增加24.41亿元,增长57.42%;国土收入完成10.08亿元,同比增加8.46亿元,增长524.77%。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5.82亿元,同比增支10.42亿元,增长67.63%。总的来说,我县前期经济继续保持了稳步增强走势,主要经济指标普遍向好,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质量提高、结构改善、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在收获喜人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在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更加巩固的大趋势下,国内经济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也在持续增加,经济形势较为复杂和多变,财税增收在前景较为明朗的情况下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难。

一、是经济和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增长。从经济环境看,一方面,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回升向好势头更加巩固。与此同时,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仍然极为复杂。世界经济虽然有望实现恢复性增长,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但复苏的基础依然脆弱,欧洲一些国家出现主权债务危机,全球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还存在许多矛盾和困难,财政收支矛盾也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今年仍将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的一年,经济运行中一些长期问题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依然并存,宏观调控面临资产价格泡沫风险和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加快调整经济结构等诸多挑战。从政策环境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如控制房价上涨、采取“限购提首”房地产调整政策,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清理整顿,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强对通货膨胀预期的掌控,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等,势必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税收收入的增长。

二、是部分行业和税种形势不容乐观,税收增收压力大。如房地产行业调控正逐步加强,尤其是央行今年连续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利率,大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高达21.5%,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金准备率也高达18%,由此产生的巨大水波效应,已快速蔓延到各个行业,在人民币升值、用工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以及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下,大量中小企业已经或正在面临空前的生存危机。最明显的是房地产的市场资金面明显紧张,一方面住房贷款迟迟到不了账,另一方面房价增幅高达39.6%,致使成交活跃性受到打击,以上两个原因使许多小型房地产商资金非常紧张,将面临重新洗牌的可能,这对房地产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预计下半年房地产的形势将处于不乐观的态势,尤其是明年上半年的形势更加令人担忧。同时,国家宏观政策对房地产的影响,势必影响到我县的工程机械制造以及配套产业的生产和销售,进而影响到这些行业税收的增长。另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将大大削弱该税种的增长幅度。从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调到3500元,最低税率为3%,年收入42000元的中低收入群将不再交个人所得税,纳税面由28%下降到了7.7%,全年预计减少1.2亿元。

三、是财政支出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今年收入目标从88亿元调增至100亿元后,预计全年新增可用财力达3.2亿元,但今年保民生促发展刚性支出多,资金保障任务重,主要一是经开区因收入增加,体制分成不少于1.5亿元;二是医疗体制改革需增加支出0.4亿元;三是教育附加和城建税增加专项支出0.8亿元;四是年初住房保障、交通建设、文体中心建设、教育基础设施投入、税收优惠政策兑现等资金缺口达3亿元以上;五是城管体制改革资金缺口达1亿元以上;六是落实上级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地方配套压力大,改善民生新出台政策多,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改革、城镇居民计划生育补助费等刚性支出将达0.8亿元以上;七是其他不可预计支出0.7亿元以上。因此今年新增刚性支出预计需8.2亿元以上,将大幅超出可用财力增长的水平,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另为确保县重点工程和民生事业的顺利推进,目前县财政已调度资金7.5亿元左右,而后段人民路、教育等项目建设仍需要由财政进行资金调度,因此财政资金运行将十分困难。

面对复杂的财税形势,长沙县财政总收入顺利完成全年奋斗目标任务,仍然面临很大压力。下阶段,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县顺利实现“争当排头兵,领跑中西部、进军前十强”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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