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2-24 03:0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发布于2007年12月31日,是关于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目的是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由来

国家实行“限塑令”是为了限制和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该通知被群众称为“限塑令”。

该通知中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针对0.025毫米的具体指标要求,有关专家表示,市场80%以上的塑料购物袋厚度都无法达到要求,一般农贸市场提供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在0.005毫米左右,大型超市和商场提供的塑料购物袋厚度一般在0.015毫米至0.020毫米之间。

2008年2月5日,国家标准委出台首部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4日。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完成。其中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0.025毫米。在颜色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外观上,不允许出现气泡、穿孔等瑕疵。在食品安全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使用安全方面,塑料袋必须有安全性说明和警告语,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儿和幼儿”等。在环保方面,塑料袋必须标有“为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文字。同时,塑料袋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并明确标识公称承重,单位为千克。

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办发〔2007〕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国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严格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发展改革委要抓紧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

二、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是使用塑料购物袋最集中的场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商务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质检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要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旅客列车、客船、客车、飞机、车站、机场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旅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铁道、交通、民航、旅游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四、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环卫部门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切实减少被混入垃圾焚烧或填埋的废塑料数量。废旧物资回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导、支持物资回收企业建立健全回收网点,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促进废塑料的回收,大力推进规模化分拣和分级利用,充分发挥塑料资源的效用。

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订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废塑料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开发推广提高废塑料利用附加值的技术和产品,提高废塑料资源利用水平。

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五、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结合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选择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机场、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

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制订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发展改革、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资源 节约 环保 通知

抄送:党中央各部门,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办公厅、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

各民主党派中央。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2008年1月4日印发

实施

2008年6月1日是“限塑令”实施首日,从该天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将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也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北京主要超市、商场、市场已纷纷亮出塑料购物袋收费的公示牌,售价最低为0.1元,最高则达到1.5元。

国内一些大型超市数月前就已经开始有步骤地推行环保布袋。在广州华润万家五羊城新店,从去2007年中秋节开始,就策划了如购买一定价格的商品即赠送精美环保布袋的一系列环保促销活动。但是,一些小商品店、菜市场等可能成为“限塑令”的“盲点”。

大多数地区的工商及物价部门为了配合“限塑令”,纷纷表示要对不合格塑料袋生产厂家及经营商家进行全面清理,但并未要求统一定价,由商家依据自己的成本支出自主定价。一些专家据此认为,以前消费者使用塑料袋的费用其实是包括在商品里的,而“限塑令”的到来促使商家把原来商品的价格还原,让以前隐含在商品里的塑料袋价格“浮出水面”,不过是把“暗收费”改成了“明收费”。

诚然,“限塑令”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也存在执法上的多种难处。但要真正让“限塑令”落到实处,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刚性的监管措施。一是要对购物袋的材质严格把关,一定要使用环保的、可循环利用的材料;二是对于因现实条件还无法完全以环保材质替代的地区,在尽量减少塑料袋使用的前提下,严格定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经营机构进行抽查,完善相关奖惩机制,不可使“限塑令”沦为一纸空文。

2020年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公布文件,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8月底前,各地要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对各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部委联合督查。

2022年4月,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在全州进一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主要影响

国家在2008年的6月1号实施了“限塑令”,各行各业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有些地区的产业结构也必须随着限塑令的实施而调整。

消费者的影响

在超市买完东西之后还要再花几毛钱再买一个塑料袋,原来都是免费的,少数消费者心理上可能有些不舒服。但也有一些消费者认识到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也表示理解,“境界”更高的消费者,将塑料袋换成了无纺布袋,支持环保事业。限塑令如令已经实施一个多月了,大部分消费者已经适应了新的规则。

小商贩的影响

在菜市场上,卖菜的小商贩很难摆脱对这种方便轻巧的塑料袋的依赖,如果再加上塑料,很可能生意就被同行拉走。附加成本的比率较高,所以依然不能完全实施国家的限塑令,当前小商贩抱怨塑料袋越来越难买到了。

聪明商家的响应

最近的一段时间,大家在超市里购物的时候,不难发现经常有某些商品附商品赠送无纺布袋。

聪明的商家主动地将环保购物袋的使用结合到市场营销和品牌传播中,使环保购物袋成为一种流动的广告和商业名片,在一定程序上取悦了消费者的心理,提高了销售量,同时随着无纺布袋走入千家万户,企业的知名度也在提高,同时也能体现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一举好几得。

服装行业的相关影响

在有些商场的服装,在包装袋上必须使用带有环保标记的环保袋,原先成本低廉的PP袋已经被停止进入商场了。大部分服装公司响应号召,但由于服装的用品是批量生产的,完全用完原先已经生产出来的PP袋,还需要些时间。考虑到成本因素,小部分的工厂可能会考虑继续使用PP袋。

国际影响

限塑令颁布后,全球许多国家均实行了限塑令,然而德国98%的塑料包装均通过回收体系进行处理,德国媒体对欧洲委员会减少手提袋使用量的提议进行了报道,代表着德国包装生产商的IK塑料包装协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欧洲委员会宣布其提议,欧盟成员国可自由选择降低塑料袋使用量的最佳措施。欧洲委员会宣布这项提议是出于超薄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尤其是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厂家

优胜劣汰洗牌提速

有的包装用品公司原先既做超薄塑料袋,也做厚塑料袋。有的企业自主研发的新型技术投入生产后,新型塑料袋的厚度符合标准,不但更环保,成本也大大节省。面对限塑令,这类企业放弃从前的生产线,全力投入新品生产。

当然,能够从容转身的企业并不多。例如对上海塑料包装行业的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塑料马甲袋年产量约5万吨,分布在大大小小1500多家塑料企业,其中通过食品级塑料袋生产QS认证的企业只有10多家,大型塑料袋生产企业不到10家。很多小厂使用回料生产,生产环境恶劣,一些作坊之间挂靠废品回收站,两三台吹塑机就可以加工,每月产销量达30吨左右。

塑料袋还是塑料制品中最低层次的产品,行业利润率不足5%,远远低于其他工业包装类产品。一般家庭作坊生产超薄塑料袋,每吨原材料能生产出100万个塑料袋,批发利润分摊到每个袋子上只有0.003元左右。

有专家认为,限塑令一出,价廉质次的超薄塑料袋失去销路,行业内众多小企业、小作坊将面临洗牌。大型塑料包装企业超薄塑料袋产品较少,转型容易,因此多数表示所受影响不大。新规出台,市场上可降解塑料袋、环保厚塑料袋、无纺布袋等产品销路变得更好,刺激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研发,塑料行业的整体利润率也将显著提高。

但也有一些大型企业表示担忧,不知道政策执行后市场行为会怎样变化。最初政策会对市场带来强烈冲击,但几个月后政策会不会被钻空子?政策效应能不能一直持续?如新标准中规定塑料购物袋要达到重复使用7次以上,但强度很难检测,厚度达标的塑料袋可能大量使用回料、填充料,强度反而不够,很容易破损。

商家

收银减速需寻对策

超市/大卖场

塑料袋从免费到收费,作为塑料袋使用的主要场所——超市大卖场,在服务上已有了悄悄的跟进动作。

收银流程悄悄变化。实施“限塑令”,大卖场的收银通道要比过去增加一道程序——询问顾客是否打算花钱购买塑料马甲袋,这势必影响收银速度,那么大卖场是如何解决的呢?据了解,沃尔玛早在2008年3月份就开辟了“无塑料袋快速通道”,凡是自带购物袋的顾客可以在此通道快速结账,而需要购买塑料袋的顾客则在其它收银台结账,顾客分流后加快流通速度。

限塑令实施第一天恰逢“六一”儿童节,将是销售高峰,有的商家在开启所有收银台的基础上,还将在一些收银台配备两名工作人员,一位专门刷条码、收钱,另一位帮着顾客把东西装进购物袋。

同时,超市卖场方面建议消费者在结账时,就事先将自带的购物袋打开准备好,以此加快收银速度。

提供购物篮租用服务。为了将环保进行到底,有些超市还推出了“出租购物篮”服务。据沃尔玛上海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顾客来超市购物忘了带袋子,也不打算花钱买塑料袋,超市可以提供租用购物篮服务,消费者只需付一定押金就能租用一个塑料网状购物篮,大约有40厘米深,如果在一周内将购物篮归还,凭租用小票就可以拿回押金。目前,租用价格等相关细则正在制订中,预计2008年6月中旬公布。

2008年6月1日就快到了,带着何种工具去购物成了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买一个环保购物袋确实是最简便的,可是这种购物袋的价格和质量却让很多人不甘心掏出钱来。其实环保购物袋只是一个概念,并没有设定统一的颜色甚至是式样,无纺布也只是能反复使用的材料之一。

在人们为选择购物袋头痛的时候,曾经提供免费塑料袋的商家们,也采用了不同的应对方式。大型超市在按部就班准备,从2008年6月1日开始,顾客要想得到塑料袋肯定要另付费。可对一些小商户而言,提供免费的塑料袋还要执行一段时间。

在超市的收银台,总可以看到收银员身边成堆的塑料购物袋,不过从2008年6月1日起,他们身边的塑料袋将大量减少。塑料袋将不再是免费赠品,而是成了明码标价的商品。为了响应“禁塑令”,各大连锁超市已经准备好相当数量的环保型购物袋。

家乐福

与华润万家超市相似,家乐福超市现在也在“吃老本”,到本月末,超市库存的塑料袋也将用光。记者走访了5家连锁超市发现,每个连锁店都在采取换购、赠送等方式,向顾客提供环保购物袋。从超市有关负责人口中得知,从6月1日起,该超市塑料包装袋也将收费,小号购物袋价格为0.2元/个,中号为0.3元/个,大号为0.4元/个。

易买得

在其店内看到,关于“禁塑令”的宣传广告被设置在醒目位置。不少顾客在购物的同时已开始购买或兑换环保购物袋。从公司负责人口中得知,“禁塑令”执行当天开始,超市的塑料袋将“明码标价”,大号塑料袋价格为0.3元/个,小号塑料袋价格为0.2元/个。

津工超市

津工超市是天津市连锁店最多的超市,已达300个左右,遍布天津市各社区。同样,从2008年6月1日起,塑料袋将不再是免费赠品,而是按照不同尺寸收费。此外,超市还将向消费一定金额的顾客免费提供环保购物袋。走访几处连锁店周边的社区了解到,不少经常到津工超市购物的居民,已经通过超市宣传对“禁塑令”有所了解,有些居民甚至已经自备好可以反复使用的包装袋、菜篮子。

塑料袋批发市场

在大胡同批发市场看到,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一些专门批发塑料袋的商贩也开始“转变思路”,原先放在摊前的各种颜色的超薄塑料袋已经踪影全无,取而代之的是可降解的厚塑料袋。

在两处摊位前看到,其中一家虽然还有一些各色的超薄塑料袋,但比以前已经少了很多。“虽然现在我们还没听到消息到底让不让卖,但已经不敢多进货了。”这名摊主介绍说,虽然以前批发塑料袋给自己带来的收入还不错,但现在国家有规定了,所以,自己也只能改变思路,不会“顶风作案”。

和这个还存有少量超薄塑料袋的批发商比起来,另外一家专门批发环保购物袋的商家似乎“禁塑”得更为彻底。“价钱确实是比以前贵了,但这种明显比以前那些厚不少,用着也结实啊。”对于一些想要批发塑料袋的人,女摊主忙着解释。在她看来,自己这也是变相地宣传环保,让大家更接受环保塑料袋。

农贸市场

批发的忙着“转变思路”,使用的等着“静观其变”。和塑料袋批发商对于“禁塑”的重视比起来,记者在各农贸市场所看到的情况,却是大相径庭,而对于“再有一个星期就要实施‘禁塑令’”的说法,小贩们也并没放在心上。显然,农贸市场成了“禁塑”的盲区。

在红桥区一家大型农贸市场里看到,由于正是买菜高峰段,小商贩们都是忙个不停,而就挂在摊位前的塑料袋也被他们一个个免费送给顾客装东西用。“禁止使用塑料袋的事我倒是听说了,但现在市场里也没个规定告诉我们到底怎么办。”一名卖蔬菜的中年男子说,人家来买菜,他还得告诉人家得收塑料袋钱,如果市场没硬性规定的话,他真不知道怎么张嘴。

河西区以及南开区等多家农贸市场,对于即将实施的“禁塑令”,小商贩们都没太当回事。

市民

少了袋,咋装垃圾

家住浦东新区的张晓贞,一天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塑料袋——早晨为家人买早点、下午到菜场买菜、晚上到超市采购日用品,用的都是塑料袋。她告诉记者,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她也是支持“限塑令”的,但塑料袋不再免费,买东西可以用布袋子,拎菜篮子,最让她犯难的是:多年养成的用塑料袋装垃圾的习惯,该怎么改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与张阿姨有同样烦恼的市民不在少数。大多市民家里装垃圾的塑料袋都是从超市、菜场购物时免费送的,回家往垃圾桶上一套,垃圾装满了就直接打包、扔掉。“限塑令”实施后,用何种物品替代塑料袋装垃圾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之一。年轻人大多倾向在超市购买专用的环保垃圾袋。在金桥家乐福超市记者看到,这些环保垃圾袋品种、规格都比较丰富,每百只价格在4元至10元之间。

中老年人打算买垃圾袋的人并不多。他们未雨绸缪,早在“限塑令”出台后,就忙着“囤积”各种塑料袋了。据了解,本市不少居民都在收集塑料袋,以备6月之后使用,有的甚至从4月份就开始了,至今已经“攒”了近200个。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年人说出了他们的心声:生活垃圾杂七杂八,剩饭泔脚、菜皮蛋壳,这些不用塑料袋装,怎么处理?他们习惯了有袋的生活,乍一离开,有些不适应。

作为垃圾收集储运单位,上海市环卫部门也有隐忧。一位环卫工作者告诉记者,为了解决暴露垃圾污染环境问题,上海用了10年使市民渐渐养成了垃圾袋装化。现在一纸“限塑令”减少了塑料袋的产生,有可能导致暴露垃圾的回潮,增加环卫作业的麻烦。

问答

“限塑令”的核心内容、适用范围,以及如何实施等问题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百姓议论的热点。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某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答: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提高广大市民百姓环保意识的手段之一。其目的,就是培养广大市民百姓树立“减少或不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引导和鼓励广大市民百姓改变购物习惯,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从而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问:“限塑令”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限塑令”有两个核心内容,一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问:“限塑令”主要适用于哪些范围?

答:“限塑令”规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实施范围限定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限塑令”所称的超市和商场包括: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等,可以说基本涵盖了所有商品零售环节。

问:“限塑令”中所称的塑料购物袋是不是我们平日在商场、超市经常见到和使用的塑料袋?

答:“限塑令”明确规定,塑料购物袋系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这里所讲的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这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08年4月16日发布的《塑料购物袋标准》的规定相一致。

问:“限塑令”并没有对塑料购物袋明确定价,但对某些零售企业采取定价过低、不明码标价销售塑料购物袋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规行为是如何界定的?

答:“限塑令”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二、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

三、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四、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也就是说,塑料购物袋的定价不得低于经营成本;商品零售场所必须按照规定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要按明码标定的价格向消费者足额收费,并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打折销售、无偿提供或以旧换新、购物超过一定额度免费赠送等方法皆为违规。

世界共识

无论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美洲、欧洲,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较多的亚洲和非洲,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出台各种政策法规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限制塑料袋的使用以减少“白色污染”、减轻环境压力,已逐渐成为世界的共识。

德国的大多数商店让消费者自行选择是使用塑料袋还是帆布或棉布购物袋—当然要花钱。塑料袋根据大小来收费,从0.05欧元到0.5欧元不等;帆布袋或棉布袋售价不到1欧元。此外,所有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店都要缴纳回收费。

美国旧金山市议会2007年3月通过了禁止超市、药店等零售商使用化工塑料袋法案,从而成为通过此类环境法案的第一个美国城市。法案规定,当地零售商只允许向顾客提供纸袋、布袋或以玉米副产品为原料生产的可降解生物塑料袋,化工塑料袋被严格禁止。

死灰复燃

塑料袋厂家

限塑前后销量相差不大

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厚度低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袋,但这些塑料袋却依然在农贸市场、地摊常见。昨日,记者走访一德路的批发市场,轻易便买到了超薄塑料袋。根据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调查,限塑令实施之初,全国3万多家塑料袋生产厂家有一半企业停产或转产,但现在厂家数字又再恢复到2万多家企业。专家认为,超薄塑料袋屡禁不止主要是政府监督力度不够,但市场开办者也要负起第一责任。

走访

超薄塑料袋随便买

“限塑令”两年后,在肉菜市场、街边摊档,甚至是面包店,免费提供塑料袋的情形又再俯拾皆是,而这些免费提供的塑料袋,又很多都是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超薄塑料袋。这些超薄塑料袋到底哪里来的呢?记者从小食店和路边走鬼处了解到,这些塑料袋都是在一德路买的。

记者在一德路附近的批发市场走访,发现限塑令禁用的塑料袋在这里不难买到。在一德路一处小巷口,记者向一个卖环保袋店的店主询问有无超薄塑料袋卖时,店主立即给记者指路:“内巷32号,可以买到。”当记者要求买超薄塑料袋时,店主下意识地看了下门外,然后从地下的一处柜子里,掏出一大包,“是这种吧,2.5元50个。”店主毫不忌讳:“这些是禁用的,所以卖得小心些。”

塑料袋厂

产量相差不大

“你想要多少都可以,很多超市、小店都向我们要货的,今年以来卖了多少我们都数不过来。”昨天,本报记者致电位于广州海珠区的一家塑料袋生产企业,据业务员赵小姐告诉记者,他们能够供应各式塑料袋,“档次从高到低,应有尽有”,记者注意到,即使是那种非常廉价、质量差的塑料袋,在塑料袋生产企业中也有一席之地。“最便宜的塑料袋一毛钱一个。”赵小姐说。

记者随后又致电另外一家位于广州番禺的塑料袋厂,与刚才的塑料袋厂稍稍不同的是,该厂除了能提供大量廉价的塑料袋,也生产一些“环保型”袋子。

两家塑料袋厂的业务员都说,产量与2008年限塑令前后相比“相差不大”,赵小姐向记者直说,塑料袋产量只是略有小幅的下降,基本上不影响公司的生意,因为超市、各类商店都有大量的需求,“这几年网店对我们塑料袋的需求也很大”。

调查

八成企业恢复生产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限塑令实施之初,的确有很多塑料袋生产企业停产或者转产,根据协会的调查,当时全国3万多家生产企业减少了一半左右,但最近生产企业的数字又回升到2万多家,“原来停下来的企业有80%都恢复生产了”。尽管不能说这些企业都在生产超薄塑料袋,但塑料袋产量回升是可以确定的。

在流通领域执行方面,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在去年底曾作过调查,部分农贸批发市场限塑令执行率仅两成,“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下滑。”

对于这样的结果,董金狮直指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监管是有难度,但现在难度却成为借口”。他还表示,在一些农贸市场,市场开办者也要负起责任,要订合格的塑料袋,而且对于塑料袋的来源和价格明示,“但现在有的开办者不是管理反而是通风报信,成了违规使用塑料袋的保护伞。”

餐馆医院

2011年6月1日是我国“限塑令”施行满三周年的日子。将来,人们到餐馆用餐“打包”剩菜、到药店买药品等使用的塑料袋也将实行有偿收费。

昨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限塑令出台三周年”主题研讨会上表示,国家“限塑令”将考虑扩大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围,目前正在抓紧调查研究,力争尽快出台。

餐馆医院将纳入“限塑”

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国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商家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目前我国的“限塑令”主要是针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表示,将扩大限制塑料袋使用的范围,包括餐馆、医院等场所。商务部“正在抓紧调查研究,还要征求公众意见”,争取尽快出台,但未提到具体的时间表。

超市使用塑料袋减少2/3

对于实施3年的限塑效果,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李静昨日介绍,超市的减少量达到2/3以上,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塑料袋减少量还要大。累计减少塑料消耗60万吨,这个限塑成效相当于节约石油360万吨,折合标准煤510多万吨,折算成二氧化碳1000万吨,成绩很可观。

全国“禁塑”尚未提上日程

李静副司长特别提到,目前正准备研究立法,把“禁塑令”上升到立法程序,准备提交给人大常委会讨论。

对于云南要立法进行全面禁塑,国家会不会考虑从“限塑”提高到“禁塑”?李静表示,对云南的禁塑立法充满期待,不过对这么大一个国家来说,现阶段还是会继续推进“限塑”过程,全国范围内“禁塑”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上日程。

严罚

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2011年7月8日下发通知,7月至8月将在全国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禁止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对违反规定的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特别是集贸市场开办者将给予处罚。 我国“限塑令”实施已经3年,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三分之二以上,但部分农贸市场“限塑令”执行不理想。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通知指出,各地商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在商品零售场所特别是集贸市场的宣传力度,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偿提供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引导市场开办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

此外,各地价格、工商部门要依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特别是集贸市场开办者给予严厉处罚,在专项行动期间将集中查处一批违规案件。

通知要求,对于集贸市场经营户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市场开办者予以处罚。对于集贸市场经营户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由价格部门责令市场开办者改正,并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

困惑

媒体:7年“限塑令”为何不痛不痒

2016年02月15日

“限塑令”的生效有赖于公民自律,而公民的自律有赖于政府的引导和善意的政策。

据报道,节假日期间是塑料袋使用的高峰期,而“限塑令”在我国实施七年多以来,效果并不明显。为减少使用塑料袋产生的污染,多地提倡使用“环保袋”“菜篮子”,甚至推行“禁塑令”,试图破解塑料袋的难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遗憾的是,这一规定一直难以严格落实。

有统计显示,全球每年塑料总消费量4亿吨,中国消费6000万吨以上。“限塑令”规定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价格的杠杆调节机制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鼓励公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但在很多消费者看来,相比便携的需求,塑料袋几毛钱的成本感受不明显,在不少超市,每年仅出售塑料袋就能赚上千万元,“限塑令”甚至沦为了“卖塑令”。

“限塑令”令行不止,反而让卖塑料袋的赚得盆满钵满,这样的尴尬不能不引起社会各方深刻反思。从表面上看,“限塑令”名存实亡,甚至沦为“卖塑令”,主要归因于法令执行无力,执法部门失职,违规生产厂家猖獗等因素,但如果深入思考,却会发现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通过收费限制使用,有两个因素不能不考虑,一是需求价格弹性,弹性大的话,确实有可能大幅度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但弹性小的话,则只能为消费者增加负担,却无法减少塑料袋用量。二是消费者付费以后,会产生代偿心理,使用起塑料袋来反而会更理直气壮,从本质上讲,是与禁塑令的环保目的背道而驰的。同时,“限塑令”之所以在执行中有困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配套措施的缺席。目前,“限塑令”在执行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替代品环保购物袋价格太高,消费者难以承受。多数替代品平均售价3到5元,有的档次更高,定价也更贵。可以想见,这样的价位很难让普通人接受。

方向错了,就不可能收到预期之效。“限塑令”的生效有赖于公民自律,而公民的自律有赖于政府的引导和善意的政策。但事实是,“限塑令”颁布七年多来,我们只是在每年特定的时间才会因为媒体的回顾想起这条法令。笔者以为,要解决目前“限塑令”所面临的困境,政府除了要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外,还应严格控制生产环节,打击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严格监控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唯有在严格执行罚则、政府承担责任等多种合力下,才能让“限塑令”令行禁止,深入民心,不再我行我“塑”。

成果

过去十年,快递行业被称为“限塑令”的灰色地带。数据表明,从2008年到2016年,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使用的塑料购物袋,共节约了约700亿个,每年大概节约87.5亿个。然而,仅2016年,全国快递行业消耗塑料袋就约147亿个,国内三大外卖平台一年至少消耗73亿个塑料包装,消耗量远超零售商场节约量。而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外卖即时配送订单量已超150亿单,2018年中国快递年包裹量则在12月28日突破了500亿。

广东省现代物流研究院院长曾亮兵表示,快递行业一直在倡导减少塑料包装袋的使用,但执行过程中做得不太好。塑料袋比纸箱成本更低,“目前比较大的平台例如顺丰、京东、菜鸟等在塑料袋环保指标方面有一定要求,但需要用时还是会用。市民收快递时,可看看快递包装上是否有可循环、可回收标识,由此初步判断是否属于环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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