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9 23:05
陕西省图书馆成立于1909年8月,是中国成立较早的公共图书馆之一,也是中国西部地区成立最早的公共图书馆。是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文化部评定的“国家一级图书馆”,是陕西省文明单位。
1909年8月,陕西图书馆成立。
1915年,附设劝工陈列所、西安碑林,定名为陕西省图书馆。
1927年,更名为陕西省立第一中山图书馆,撤消劝工陈列所,增设陕西平民图书馆、陕西省立四三图书馆。
1931年,改名为陕西省立第一图书馆。
1937年4月,更名为陕西省立西京图书馆。
1944年,原附设西安碑林及历史文物划归陕西历史博物馆。
1949年5月,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接管,更名为陕甘宁边区西安图书馆。
1950年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改馆名为陕西省立西安人民图书馆。
1953年7月2日,正式定名为陕西省图书馆。
2001年9月30日,陕西省图书馆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
2022年4月24日,陕西省图书馆高新馆区阅览功能区开放。
2023年12月8日,由陕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与陕西省图书馆共建的陕西省图书馆省军区分馆在西安开馆。
截至2022年底,馆藏总量累计599.5万余册(件),其中图书484万余册,古籍32.8万余册,报刊69万余册。另有电子图书400万余册,视听文献、缩微制品等其他文献16万余册。2022年入藏新书38万余册,年订中外文印刷型报刊5000余种。
截至2017年年底,陕西省图书馆藏有古籍32万余册,包括有宋元刻本《碛砂藏》5594卷(全经6263卷),明版《襄阳郡志》、《禹贡详略》、《同官县志》、《适情录》等全国孤本;元代建阳刻本《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明版《海刚峰集》《楚辞集注》《对山文集》《mei陂集》等中国国内罕见的珍本。地方志有1500多部,其中陕西省地方志约300种,700多部。
截至2017年年底,陕西省图书馆收藏的民国期刊230种,60.5万余册,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学、历史、教育等。
截至2018年8月,陕西省图书馆收藏的台湾《中国方志丛书》陕西方志共178册,陕西文史资料1144册,陕西省志子95册,陕西省行业志445册,陕西省地方志191册,陕西省年鉴138种。
截至2018年8月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陕西省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达120TB;发布数据库76余个,其中包含外购资源56个,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地方志、地方名人等特色资源为主题的自建库20个。
截至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陕西省图书馆已形成以文献借阅服务、数字资源服务、参考咨询服务、延伸服务、特殊人群服务、文献开发、讲座展览、教育培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古籍保护、全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等为工作主体、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截至2018年9月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陕西省图书馆在全省各地设有20个分馆,开通了移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图书流动服务车、RFID自助借还系统、视障阅览室等现代化服务。
2016年12月,陕西省图书馆在编职工202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1%,大专以上学历占正81%,具有专业技市职称的人员163人,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93人,初级职称45人。
截至2018年8月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陕西省图书馆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业务科、学会办公室、网络技术部、图书借阅部、典藏报刊部、发展研究部、阅读推广部、会议展览部、教育培训部、新馆建设办公室、共享工程办公室、安全保卫科、工程部、国有资产销理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少儿部、参考咨询部、数字资源部、研究开发、地方文献部、历史文献部、采访编目部等23个部门。
《陕西省图书馆藏稀见地方志丛刊》2006年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与陕西省图书馆联合出版,该书收录陕西省图书馆所藏珍稀方志55种。从所辑方志的地域性来说,涵盖了整个陕西。其中包括关中23种、陕南18种、陕北10种,另收外省地方志3种。
《当代图书馆》创刊于1982年3月。它是陕西省图书馆学会主办的学术季刊,为公开刊物。刊物栏目主要开设有:理论纵横、服务论坛、实践天地、资源建设、数据信箱、书情检索等。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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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2010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2012年,被陕西省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省先进集体”称号;
201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
2014年,荣获“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优秀宣传单位”称号;
2018年5月,荣获陕西省委宣传部2017年度“全省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由陕西省图书馆报送的“文化助残”视障文化服务荣获“最佳志愿服务项目”。陕西省图书馆在中国盲文图书馆“时刻听党话 永远跟党走”视障读者红色经典比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在中国盲文图书馆首届文化助盲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赛中,荣获“最佳组织奖”,“悦读筑梦”视障儿童文化服务项目荣获二等奖、“光影之趣”残疾人文化观影系列项目荣获三等奖。
陕西省图书馆的标识是一册正在展开的书的形状,一架拾级而上的阶梯,S和L两个英文字母的组合,构成陕西省图书馆馆标,也浓缩着图书馆人的信念与期望。
宗旨:为社会公众获取知识与信息提供公益服务。
愿景:搜集、整理、保存、提供中国内外优质文献信息资源,满足全省民众公平获取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使命:致力于打造开放、友好、充满活力与包容的阅读环境,满足各类民众终身学习、休闲、发展需求,引领全省公共图书馆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陕西省图书馆举办的品牌文化活动包括“陕图讲坛”公益文化讲座、“丝绸之路西北五省区珍贵典籍展”、少儿我爱读书朗诵会、残疾人读书达人演讲比赛等。
图书馆实行免费阅览、持证外借;
请爱护馆藏文献资源及各类设施设备;
馆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为保证公共安全,请将包寄存,个人物品用纸袋、透明袋携带入馆;
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环境卫生,请勿将食品及有色饮料带入馆内;
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为了您和他人的阅读环境,馆区内请保持安静;
如遇紧急情况,请依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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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陕西省图书馆自2020年8月25日起,周二至周日:9:00-17:00开放(办证:9:00—16:30),周一全天闭馆。
陕西省图书馆长安路馆区全年365天开放,每周一开放时间为13:30-20:30,周二至周日开放时间为8:30—20:30,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为9:00-17:00。
陕西省图书馆少儿馆全年365天开放,每周一开放时间为13:30-17:00,周二至周日开放时间为9:00-17:00,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为9:00-17:00。
部分区域法定假日照常开放(各区域开放时间详见节假日前馆内公告、网站公告)。
2021年11月13日(周六),陕西省图书馆将恢复开放。读者可在每日18:00-23:00预约次日入馆资格,也可当日入馆在开馆前3小时至闭馆进行入馆预约,每日限定1600人次。预约成功,到馆读者排队扫码(行程码,健康码)测温后,凭预约码即可入馆。
一、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读者证,外文图书须凭参考读者证。不能代借,可以代还。
二、每次可借图书、期刊、光盘共4册,图书、光盘借期21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21天(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期刊借期15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15天(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
三、图书资料到期请尽快来馆办理还书手续。超期的中文书刊每天每册收取0.1元滞纳金,外文书刊每天每册收取0.2元滞纳金。
四、老年读者(65周岁以上)、残疾读者,每次可借4册中文图书,借期60天,不予续借;每次可借4册中文期刊,借期21天,不予续借。如需代借,应书写委托证明,受托人办理代借手续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读者证和委托证明。
六、借阅时,发现图书资料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做技术处理。还书时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须按上述赔偿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七、外借图书资料若不慎丢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图书馆。如果您能够买到相同的图书或期刊,请尽快交还图书馆,图书馆只收取少量的图书加工费用;如果您购买不到,图书馆将依据书刊出版年代和价格,按照陕西省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收取相应赔偿金。
一、申办条件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3-16周岁的少年儿童持本人家庭户口本可办理少儿读者证),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自助办理,二次办证需缴纳工本费到办证咨询处办理。
二、读者证类型和功能
三、申办程序
请使用自助办证机办证,按提示操作完成后持打印凭据到办证咨询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四、挂失与补证
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五、退证
1、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办理。
2、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
3、代退读者证须持双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读者证、押金收据办理。
办证时间:周一13:30-20:00周二至周日8:30-20:00法定节假日9:00-16:30
馆长:周云岳
馆长:谢林、马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