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盐务局

更新时间:2021-12-23 19:53

陵县盐务局是隶属于陵县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单位简介

陵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德州市盐务局,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双重领导。

陵县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负责全县12个乡、镇、办事处,1500个食盐销售网点、30家用盐企业的各类盐产品供应。占地面积40亩,资产892万元,注册资金628万元,2009年被山东省盐务局评为“AA”级食盐批发企业,隶属于德州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政策。

2、依法加强陵县盐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制定全陵县盐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

3、负责陵县食盐加碘普及推广工作,负责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落实碘盐计划,对加碘盐的生产、加工、运销、经营和质量检测实行统一管理,提高碘盐普及率,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负责盐政管理工作,对陵县的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全市食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保障盐业市场的规范、有序。

5、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所属企业体制和机制改革,指导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工作。

6、对小工业盐统一经营,对两碱工业用盐监督管理。

7、统一管理盐业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评价盐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组织指导盐业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市府及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业务科、财务科、办公室、人事科、保卫科、审计科、工会、计生办、盐政稽查大队并下设六个稽查中队。

领导班子

石林先:陵县盐务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陵县盐业公司经理。

任洪田:陵县盐务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陵县盐业公司副经理。

刘玉海:陵县盐务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陵县盐业公司副经理。

马金兰:陵县盐务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陵县盐业公司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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