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15:28
德州市盐务局是市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事业单位性质,企业化管理,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工,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德州盐业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隶属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市盐产品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德州市盐务局(德州盐业公司)位于德州市德城区富源大街620号,占地面积40亩,现代化办公楼2700㎡,加工车间500㎡,仓储面积3000㎡。在全市11个县(市)设有9个下属公司和2个直属公司,2003年投资200万元,建立食盐配送中心生产车间,引进意大利全自动包装分装机2台,设计年加工能力2万吨小包装食盐。2004年投资400万元优化生产及办公设施。全市形成食盐加工、送销、管理、执法、宣传和优质服务的专营网络,全系统职工总数1300人,固定资产2473万元。
德州盐业认真奉行“团结务实、拼搏奋进、优质高效、争创一流”的鲁盐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承诺制度,优化“审批、管理、服务”环境,全市设立32个配送责任区,6580个连锁配送网点。国家、省考核的食盐专营“三率”(食盐计划完成率、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分别为100%、95%、95%,全部达标。2004年实现利税400万元。
近年来分别获得过2003年度商贸流通系统企业生产经营投入发展二等奖,2004年度获得市政府授予的商贸流通系统先进企业及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的2002、2003年度“青年文明号”等光荣称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加工、销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监督、检查盐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国家和省盐业年度计划,编制全市盐业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和落实。
三、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产品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受理盐业行政复议和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盐业违法行为,维护盐业市场秩序。
五、负责全市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保障民用工需有序供应。
六、负责下辖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管理及资产、损益和财务的监督管理。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销售一科、销售二科、盐政稽查科、储运科等。
德州市盐务局城区分局、乐陵市盐务局、禹城市盐务局、陵县盐务局、平原县盐务局、夏津县盐务局、武城县盐务局、齐河县盐务局、临邑县盐务局、宁津县盐务局、庆云县盐务局(盐业公司)。
德州市盐务局局长、德州盐业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曹清刚,主持全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及人事工作。
德州市盐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德州盐业公司副经理:隽强,主持全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党委全面工作,负责食盐专营工作,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人事工作。
德州市盐务局副局长、德州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宫炳辉,负责全市盐务局(盐业公司)盐政管理和盐政稽查工作。
德州市盐务局副局长、德州盐业公司副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滕秦龙,负责全市盐务局(盐业公司)非盐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主持齐河盐务局(供应站)全面工作。
德州市盐务局副局长、德州盐业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方德臣,负责全市盐务局(盐业公司)行政、安全、后勤及工青妇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