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30 15:40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户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2号,身份证号:452123198105045232,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身高1.71米左右,体型中等。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出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
1997年至2000年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
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
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
2004年2月14日晚杀一人。
2004年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004年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2004年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2004年3月6日 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2004年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7时。
2004年3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
2004年3月15日晚0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0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云南省高级法院经复核认为,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因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4名同学残忍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意志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马加爵的辩护人关于马加爵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虽然符合事实,但马加爵罪行极其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
邵瑞杰:马加爵大学三年半最好的朋友,因为打牌与马加爵发生口角,恶语伤人,于是被杀害。
马加爵供述:“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们那么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
唐学李:没有在邵瑞杰和马加爵的夺命牌局中争吵,也不曾和马加爵有任何过节。在唐学李女友看来,二人甚至算是不错的朋友,唐平时喊马加爵“马哥”,从来没有言语不慎得罪马加爵,只因为他暂时借住在马加爵宿舍里,那两天又总是睡在宿舍不爱出门,妨碍了马加爵的杀人计划,因而被杀。
马加爵亲口承认为什么第一个杀唐:“不是先后的问题,而是下手的机会来了,他恰好那时在寝室。如果是别人,结果也会一样。”
龚博:和马加爵从来没有冲突,来往不多,同样没有参与马和邵的牌局,因为过生日没请马加爵,而邵瑞杰又用此事教训马加爵:“就是因为你人品不好,所以龚博过生日都没叫你。”因而被马加爵怀恨,惨遭杀害。
杨开红:马加爵正在宿舍里处理杀死邵瑞杰留下的血迹时,恰巧来到马加爵的宿舍找人,马加爵担心事情泄露,杀害了杨开红。
《中国青年报》2004年03月17日报导《马加爵其人》:
平时看起来就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特别是有时候在教室楼道内遇到他,由于楼道光线不好,他就会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能吓人一跳。他这人太怪了,没有人敢接近他。
当他在篮球场打球时,如果别人没打好或不小心撞到他一下,他就会翻脸骂人,时间一长,也没人敢跟他一起打球了。
《新闻晨报》2004年03月16日报导《马加爵:一个大学生“屠夫”的成长》:
大家都觉得他心理有问题,每次同别人闹不愉快,他从不反思自己,总认为是别人找他麻烦。后来,大家只能以远离的方式对待他,但绝没有料到他会如此极端。
马加爵杀人事件的受害者为:唐学李、龚博、杨开红、邵瑞杰四人。四人都是来自农村的贫困学生。
唐学李家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老窝乡崇仁村。唐学李本准备报考研究生,但因家里负担很重,为供他和弟弟读书已经欠下了大量债务而被迫放弃了考研。
龚博家住汉中市勉县老道寺镇丁家庄。龚博一家4口人,爷爷年老体弱,父母靠种田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和供他上大学。 被杀害前,龚博已经考取了硕士研究生。
杨开红是云南开远市羊街乡卧龙谷村委会红塘子村人。杨开红是苗家子弟,家境十分贫寒,上高中时的不少衣服都是班上同学资助的。
邵瑞杰是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夏郢镇周睦村人。邵瑞杰家境困难,在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家里就已经外借了7000多元,之后又陆续贷款了1万多元。
受不了同窗讥讽
这个寒假由于要找工作,马加爵没有回家,而邵瑞杰和唐学李早早就返回了学校。案发前几天的某一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在打牌时,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了争执。其间,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这样的话从邵瑞杰口中说出来,深深地伤害到了马加爵。邵瑞杰和马加爵都来自广西农村,同窗学习、同宿舍生活了4年,马加爵一直十分看重这个好朋友,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邵瑞杰眼中竟然会是这样的评价,而且好朋友龚博居然也是如此。就是这句话使马加爵动了杀邵瑞杰和龚博的念头。
曾两次购买石工锤
为了实施他的杀人计划,马加爵在网上查阅了许多资料,最后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他到一个旧货市场上买了一把石工锤,为了使用顺手,他请店主把过长的木柄锯短,悄悄把锤带回,并藏在了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想等到作案时再取出来。但不知怎么的,石工锤却被人偷走了。不得已,他又回到上一次买锤的商店再买了一把石工锤,同样让老板把过长的木柄锯短后带回宿舍。其间他还买了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并上街请制证窝点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出逃时使用。
第一个是排除障碍
唐学李原本不住校的,一直在校外租民房住,但那几天由于还在假期,宿舍床位普遍空着,唐学李就暂时住进了马加爵和邵瑞杰住的317宿舍。而邵瑞杰那几天经常跑到隔壁宿舍玩,玩晚了有时也就住在隔壁。唐学李的存在成为了马加爵杀邵瑞杰的最大障碍。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就用石工锤砸向唐学李的头部,将其砸死后,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并认真处理好现场。14日晚,邵瑞杰上网回来晚了,隔壁宿舍的同学已经休息,他就回到了317室住。就在邵瑞杰洗脚的时候,马加爵用石工锤将邵瑞杰砸死。
半日内再杀两人
15日中午,马加爵正在宿舍里处理头夜杀死邵瑞杰时留下的血迹。这时,杨开红来到317宿舍找马加爵打牌,已经杀红了眼的马加爵做贼心虚,一不做二不休,用同样手段夺走了杨开红的性命。当晚,马加爵找到龚博的宿舍,说317室里打牌正三缺一,叫龚博过去打牌。结果,龚博就在当晚惨遭马加爵的毒手。
差点上不了火车
被杀害的这4名同学,全部都是头部被石工锤击中致死。马加爵把他们一一藏在宿舍的衣柜内,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防止血流出来,然后用胶带纸把报纸蒙住衣柜,用锁锁好。随后,马加爵开始了逃亡之路。17日,他到火车站乘车时,所使用的假身份证被铁路警方查获。但可惜的是,由于当时在317宿舍内的4具尸体还没有被人发现,他逃脱了铁路警方的处理,悄悄搭上了去往广州的火车。
2004年3月16日上午,经过指纹、笔迹以及DNA鉴定,公安部A级通缉嫌疑犯马加爵的身份得到最终认定。下午2点30分,新闻发布会在三亚市公安局举行。来自三亚市公安局的统计显示,到场媒体超过20家。
下午5点,在参加完新闻发布会后,亲自抓获马加爵的民警、三亚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民警胡崇军,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向记者描述了抓捕过程——
坐举报人摩的赶往现场
我是值班民警,15日晚上7点多,去菜市场处理一个买卖纠纷,接近处理尾声时,派出所打来电话。我赶回派出所,见到了举报人。
“在哪里?”“在河边。”“在干什么?”“在吃东西。”“坐你的车,你赶快带我去。”
我与举报人之间的对话异常简短。另外,没开自己的摩托车,是因为有两个担心,一是怕因为停泊车贻误战机;二是担心举报人临场害怕而躲开,从而贻误战机。
“开快点,开快点。”坐上举报人的摩托车后,我一路上都在催。
考虑到马加爵身上可能有凶器,对可能发生的搏斗,我是有思想准备的。当时我穿着警服,带了一副手铐。我想,如果真的打起来,我们的群众基础好,看到警察与嫌疑人搏斗,群众是会帮助我们的。几乎在我到现场的同时,我的同事也到了。
在距离一米处,我盯着他。
马加爵当时正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个破馒头在啃,又从垃圾中捡起一块红薯饼慢慢啃了一口,放进了塑料袋里包起来,然后装进了上衣口袋。当时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吃东西。
他的脸黑乎乎的,看不出什么表情,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衣服,也很脏,蓬头垢面的,像个疯子一样。
我离他不到一米,盯着他观察了十几、二十秒,在他又一次抬头看我时,开始问他:“你是哪里人?”“呀呀呀呀……”他含含糊糊的,我什么也听不清楚。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他还是没有太多反应,但拿起了随身的帆布袋想走。这时,我开始怀疑他。一般来说,真正的疯子是不会有这样的反应的。“别动。”我们没有马上给他戴上手铐,只是用手按住他的右肩膀,限制他的行动,同时通知领导。
当时正好是吃过晚饭出来散步的时间,好多群众听说是马加爵被抓了,不少人围观、追随到派出所。
开始,他还想蒙混过关,但当检查出他身上的2400多元钱和复读机时,他一下子垮了。警察再次问他:“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马加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