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

更新时间:2024-02-24 03:00

高职高专是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的合称,属于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

高职(高等职业学院)和高专(高等专科学校)都是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

高职高专的形式包括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职高专教育机构或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

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如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XX职业技术学院、XX职业学院等。

招生条件

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分为两大类:

普通高校

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报考对象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 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合称“三校生”)和历届高中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其中“三校生”采取“3十2”方法进行考试。另外,举办5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可以接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其入学考试和普通中专相同,由地方行政部门确定。

成人高校

一般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双休日举行。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报考对象包括在职人员、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采用“3十2”方法考试。12月全省统一录取,第二年春季入学。

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教育部制订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

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教学管理参照《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教高[2003]47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试行)》(闽教高[2003]48号)执行。

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教学体制

管理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由省级人民 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 结合招生能力、就业状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和户籍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指导毕业生就业,确定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贴标准等,并同时负有 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秩序和改善办学条件等职责。

国家主要负责高职高专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订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学制年限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管理类专业一般为两年、工科类专业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 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专业设置

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 的实际需要来设置和调整专业,由承办学校自行确定,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教育部正在着手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 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

专业目录

教学形式

教学层次

高职高专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的原则办学。现阶段,举办高职高专教育的学校有: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职高专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高职高专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这是国际高职高专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高职高专教育主要在大学专科层次。

培养目标

高职高专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 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 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毕业就业

高职高专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

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前一个时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

高职高专教育的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 业。教育部已经发文,本专科毕业生将不再发《毕业派遣证》,而代之以《就业报到证》。就业后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

升学途径

例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中外合作

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重要平台,越来越受到办学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重视。2004年,经26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的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861个。此次启动的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是教育部在总结借鉴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合格评估、中外合作办学认证经验基础上开展的,是构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统计数据

2023年7月,教育部发布《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高职(专科)学校1489所,比上年增加3所;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10168人;专科起点本科招生3.31万人。在校生22.87万人,比上年增加9.94万人,增长76.91%;高职(专科)招生538.98万人(不含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54.29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1.59万人,增长6.23%;在校生1670.90万人,比上年增加80.80万人,增长5.08%;毕业生494.77万人,比上年增加96.36万人,增长24.19%;高职(专科)学校生师比1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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