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16:53
2018年9月12日19时30分左右,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洣江广场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一辆路虎冲进人群,撞伤、砍伤多人。肇事司机阳赞云已被控制。
2018年9月12日19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路虎SUV车闯入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之后又向人群行凶,最终导致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伤。
截至案发,该案件导致3人死亡,43人被撞伤、砍伤。
截至2018年9月12日晚10时30分,该案件导致9人死亡,46人被撞伤、砍伤,其中3人重伤。
截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10时,该案件导致11人死亡,44人继续住院治疗。
截至2018年9月15日晚21时,该案件已致12死43伤(重伤16人,其中高危3人)。
最终,案件导致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6人、轻伤28人、轻微伤9人。
案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阳赞云控制。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案件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衡东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抢救伤员,进行现场处置,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发后,所有受伤人员均第一时间分别被送往衡阳市中心医院、南华大学附一、附二等医院进行救治。省卫计委主要负责人率湘雅附一、附二医院和省人民医院组成的省医疗专家组案发当晚连夜赶赴衡阳市和衡东县参与救治。
案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公安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衡东指导处置,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全力开展医疗救助、善后处置、案件侦破等工作。
案发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作出具体安排,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立即坐镇省公安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事件处置工作,成立指挥部及医疗救助、善后处置、案件侦破等工作组,全力救治受伤群众,加强对案件的侦查审理,做好伤亡家属安抚工作。
2018年9月13日上午,许达哲赶赴衡东县人民医院,看望慰问受伤群众,要求把全力抢救危重伤者、确保伤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许达哲还听取了衡阳、衡东市县两级事件处置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在全力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用心用情安抚受害者家属,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大家。要加快案件审讯、侦破进度,彻底查清事件原因,及时对外公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要切实加强社会面稳控,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防控,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公安部高度重视“9·12”案件处置工作,工作组连夜赶赴衡东指导案件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的同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突出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湖南省公安厅要求衡阳市、衡东县两级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严惩凶手,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衡阳市迅速制定了处置工作方案,调集100名巡特警支援衡东县,实行特警和武警联合武装巡逻,提升街面见警率,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案件发生后,湖南成立医疗救助、善后处置、案件侦破等工作组,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加快对案件的侦查审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案件处置工作。
44名受伤人员正在衡阳当地医院救治,湖南省级医疗专家组正对伤者实施“一名伤者一套方案一个救治小组”“一家医院一个协调工作组”的救治措施。
据警方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阳赞云曾因贩毒、盗窃、故意伤害等被多次判刑,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当晚独自驾车冲入洣江广场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伤现场民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为做好善后安抚工作,衡东县对每名死伤者及家属分别安排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人员,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服务。当地红十字会发动民众开展无偿献血。
2018年9月1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主持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对衡东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出了相应部署。
会议认为,衡东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性质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伤害,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破坏,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
会议要求,衡阳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以赴,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处理,严惩犯罪分子,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部署,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对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交付执行与社区矫正执行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管控,防止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8年9月12日,根据湖南省检察院的要求,衡阳市检察院和衡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衡东县检察院已派员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侦办工作,了解案情,引导侦查。
2018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阳赞云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6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阳赞云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年12月12日8时30分,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赞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阳赞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12日晚7时30分许,阳赞云驾驶自购的路虎越野车冲入衡东县洣江广场,冲撞碾压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刺现场群众。随后,阳赞云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此次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6人、轻伤28人、轻微伤9人。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阳赞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依法行使了诉讼权利,被告人阳赞云当庭表示认罪。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阳赞云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12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赞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复核宣判,裁定如下:同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4刑初71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阳赞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本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复核查明,2018年9月12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阳赞云驾驶自购的路虎越野车冲入衡东县洣江广场,冲撞碾压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刺现场群众,共造成15人死亡、重伤6人、轻伤28人、轻微伤9人。阳赞云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阳赞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此案报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鉴于阳赞云没有委托辩护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阳赞云的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2019年1月29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阳赞云依法执行死刑,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18年12月12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阳赞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阳赞云没有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对阳赞云的死刑判决。
依照法律规定,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阳赞云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阳赞云,男,1964年2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甘溪镇,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地:衡东县。11岁时父亲去世,33岁时母亲去世,性格偏激孤僻、沉默寡言,不轻易与人交流,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判刑。
1992年,阳赞云在与第一任妻子的离婚案中,因不满法院的判决,闯入法官家中将其打成轻伤,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1年,阳赞云多次非法贩卖海洛因供他人吸食,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因一起邻里纠纷,阳赞云和同伙携带铁锤、铁棍等凶器闯入他人家中,将多人打成轻伤,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
2006年,阳赞云在母亲坟前祭奠时失火引燃山林,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阳赞云和同伙进入一位“牌友”家中,用刀威胁对方写下一张60万元的欠条,此后多次索要“欠款”,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
2017年,阳赞云因与“牌友”发生冲突,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8月31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被批捕后,衡东县检察院建议量刑1-2年,衡东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判决后,阳赞云不服,提起上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3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阳赞云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阳赞云寻衅滋事犯罪情节较轻,且有自首情节,一审法院量刑过重,二审依法予以改判,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8年3月30日,阳赞云刑满获释。
阳赞云有过三段婚姻,最后均以失败告终,每一段婚姻都没有生育子女。1992年,第一任妻子因离婚纠纷将他告上法庭;1997年,第二任妻子因他不顾家,两人感情不和,结婚仅3个月便结束了婚姻;2007年,第三任妻子又因他性格偏执而离婚。案发前,阳赞云交有一女友聂某某(1963年出生,衡东县退休职工),两人未领证结婚。
根据警方的调查审讯,阳赞云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职业,他开过餐馆、跑过运输,后来在贵州开采金矿,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近年来,他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依靠放贷收取利息。2015年,他注册成立了一家农业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50多万元,但并未对外营业。平时,阳赞云热衷于赌博,2014年之前还经营过牌馆。在案发前几天,他还在一家牌馆里连续3天打牌。
案发后,警方从阳赞云家中搜出他人写的借条9张,涉及金额49万元。同时,他也欠下了不少债务。案发时他驾驶的奇瑞路虎越野车,为2016年2月通过“零首付”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分三年还清,每月还一万一千元钱,用之前的放贷利息还车贷,尚有6万多元余款未付。
近年来,阳赞云身患多种疾病。2016年10月,阳赞云在衡东县人民医院被确诊为胃癌,大部分的胃经手术切除,此外他还患有冠心病、心肌梗塞等疾病。
据阳赞云亲属、朋友和其女友聂某某反映,阳赞云刑满获释以来,其日常行为举止均正常,没有流露出任何要报复社会的言行。当地派出所驻村民警半年来5次上门走访,与阳赞云当面交流,也均未发现其有任何异常迹象。
2018年8月17日,阳赞云驾驶奇瑞路虎越野车带着女友,从湖南出发,一路沿贵州、四川、西藏、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北京等地自驾游。9月6日从京港澳高速回到湖南衡东后,连续3天每天白天在其朋友开的牌馆里打牌,晚上回甘溪镇家中睡觉。
然而,据阳赞云自己供述称,第六次被判刑后,心里一直对法院判决不满,且自身疾病缠身,感觉生活无望,已经有了蓄意报复的想法。2018年3月刑满释放后,他就开始着手策划报复行动,因为考虑到自己的亲属和女友一直对他非常关心照顾,自己也舍不得离开他们,内心一直处于纠结之中,迟迟未下定决心,也从未对人透露过报复的念头。
据警方调查,案发当天,阳赞云病痛折磨加剧,且感到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很多同龄人连孙子都有了,而自己无儿无女、一无所有,越发感到悲观厌世,于是产生了实施报复行动的念头。当日,他开车先把女友送回家,然后独自返回县城,伺机实施报复行为。他先把车开到衡东县法院门口附近守候,意图冲撞法院工作人员。未觅得机会后,又驾车冲入位于县城的洣江广场,一路猛烈撞击正在广场休闲娱乐的人群。车辆撞到障碍物致使安全气囊打开后,他又下车持折叠铲、匕首挥砍现场群众,造成无辜群众重大伤亡。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的民警和现场群众合力将阳赞云制服。阳赞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