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6-04 16:07
Co-market of China Mainland and Taiwan Province
两岸共同市场为2001年间,由台湾知名政治人士萧万长所提出的经济政策。该政策真正落实宣示于2005年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所签订之连胡公报,其中“两岸”指的是中国大陆与台湾。
中国国民党与台湾部分重要民间企业积极推动的两岸共同市场政策,宣称可积极为台湾找到经济出路,并解决两岸间政治、贸易及产业等问题。但另一方面,以台湾执政党民进党为主的该政策反对者,则认为两岸共同市场实际为一中市场的翻版,并认为该政策将造成“盲流充斥台北公园”、“台湾将离岛化”等后遗症。
参考欧洲联盟的两岸共同市场,其最终目的在于从经济上统合逐步走向政治上的统合。该政策认为:欧盟的发展亦从煤钢协定渐次发展到现今欧洲共同市场。此经验亦可作为两岸共同市场的根基,前提为淡化台湾与中国大陆的政治差异,完全寻求经贸合作。提倡共同市场的人认为,该做法可以摆脱台湾与中国大陆间的政治力牵扯,并让双方面于和平安全及互惠原则下,降低经贸往来的障碍与成本。同时,也可解决实施戒急用忍与大三通所带来的问题。
就细节实践上,两岸共同市场重点实为: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的经济全面交流,并藉由该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详细内容则包括全面、直接、双向三通的海空直航、加强投资贸易往来、农渔业合作、台湾农产品于中国大陆内销合作并共同打击经济犯罪。
两岸共同市场确定后,推动其宣言的机构纷纷成立,其中以民间财团法人性质的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最著名而主要推动者则包含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副领导人候选人萧万长、国民党主席连战等人。尔后,该宣言亦曾成为国民党各类型选举中的竞选政见,并认为两岸共同市场会使台湾经济迅速成长。另外,亦有台积电、统一、国泰人寿等台湾大型企业各自捐款数百万新台币予该基金会以推动两岸共同市场。
除此,以推动该市场策略的经济论坛,亦于两地相继举行,例如于2007年9月于中国广西南宁召开的“第二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该论坛推动参加者计有国民党副主席章仁香、亲民党荣誉副主席钟荣吉等460人台湾经济、政治及产学界人士参与。
两岸共同市场构想推出后,除了获得回响与推动外,亦同时有不少反对声音。反对者又以台湾当局实际执政党民进党为最主要代表。例如2008年2月底,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民进党候选人谢长廷就频以发表主要政见方式,大力反对该共同市场概念,他与民进党指陈该共同市场其实就是一中市场,并认为核心为“全面对中国大陆开放台湾市场”。除了会使台湾政经情势恶化外,也在大陆便宜劳工占尽价格优势下,让“中国五百万人过来台湾”。惟该说法遭国民党正副领导人候选人马英九和萧万长郑重否认,萧且公开宣示认为“两岸共同市场并未列入竞选政见”。至此,共同市场议题,成为该场选举的重大议题决胜点。
除了民进党之外,台湾社会少数左派团体台湾劳工阵线与台湾农业产学联盟亦对两岸共同市场表示反对。这些团体认为两岸共同市场所带来的“自由贸易”、“资本快速流动”或“人员自由流动”可能会台湾劳工遭受伤害;直接冲击台湾中小企业劳工的工作权。除此,也会让台湾农业品销售市场严重萎缩。
“两岸共同市场”的概念和主张为萧万长于2000年底提出,并于2001年专门成立“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致力于“两岸共同市场”问题的研究和宣扬。
客观上讲,“两岸共同市场”的构建,不仅需要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顺畅,更需要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其间肯定会涉及到敏感的议题,难度较大。萧万长本人也坦承,“两岸共同市场”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分阶段进行。
在两岸选择合适的区域进行合作,建立“两岸经济合作试验区”,逐步走向“两岸共同市场”,是一个现实的选择。在合作层次上,可以灵活、务实地分几步走。
厦金自贸区与环海峡经济区
两岸人民可以经金、马、澎往来两岸交流政策的开放,使“小三通”的地位凸显。厦门、金门两地具有率先成立“两岸自由贸易区”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原有基础上,两地应取消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减少贸易障碍,最终实现商品自由流动;实现双方商业、物流自由往来,区内货物往来不受现行双方各自贸易与关税政策的约束;双方在区内的船只、人员按共同认可的模式自由往来;人民币与新台币在自由贸易区内均可流通;允许双方企业与有关办事机构在区内设立生产、贸易、金融等办事机构,并为其提供服务等。
环海峡经济区包括两个子经济区:位于东岸的台湾经济区和位于西岸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环海峡经济区以两岸沿海中心城市为主轴,依托台北、台中、高雄以及福州、厦门、泉州、温州、汕头,形成两岸两大城市带八大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区,带动周边地区,构筑地域分工明显、市场体系统一、经济联系紧密的经济区域,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区后又一重要的经济繁荣区和增长极。
海西区包括了经济特区(厦门)、台商投资区(海沧、杏林、集美、马尾)、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厦门大嶝)、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等众多对台合作模式,今后应把这些政策统一实施,深度挖掘海西区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优势、潜力和作用,进而整合海西区与台湾地区经济,促进环海峡区域经济的发展。
环海峡经济区的构建,需要国家和地方做各种准备。概括起来,国家可以从下面几点着手:通盘协调加快海西区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温州、厦门、福州、汕头四个港区建设;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地方立法、政府管理、体系创新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的权限;赋予厦门特区自由港地位;批准泉州为台商投资区;加大对海西区的经济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交通线网的构筑。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出发,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充分利用中央出台的对台措施,加速闽台农业、渔业、旅游业、物流业、教育、医疗等行业的对接与交流;举办海峡经济论坛,邀请两岸学者参加,搭建协商平台,迎接海峡东岸产业与资本“西进”;加快城市群建设,促进两岸金融、物流等服务业的合作;加快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
在中华经济区的发展格局中,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的功能性经济整合随着历史发展潮流已悄然逐步成型。在条件成熟时,两岸应比照大陆与香港和澳门的模式,签署类似CEPA的协议,进一步加强双方的经济合作。
“两岸共同市场”的实施内容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经济关系的推进,表现出不同的具体内涵。要做到既不违反WTO贸易自由化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又赋予两岸贸易和投资活动一定的优惠待遇和便利条件。目前最可行的做法是:利用WTO第24条款的“例外”规定,即GATS经济一体化的规定,参照CEPA框架协议和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内容。
对双方商定的商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可享受比WTO规定更加优惠的低关税,甚至是免税或零关税,双方互不对贸易货物实施限制性的法规和政策。
许多服务业领域可优先向对方开放,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相应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或减少过渡期的期限。
双方可在许多领域加强合作,提供更加便利的经贸合作环境,互不对贸易和投资引入新的针对性歧视措施。
“两岸共同市场”的构想,从广义上看,是一个从初级向高级发展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其实施步骤应从低层次的“优惠贸易安排”和“自由贸易区”开始,逐步推进到中层次的“共同市场”,再发展到高层次的货币同盟和经济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