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通

更新时间:2024-06-07 16:21

大三通:是实现海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的简称,最早在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它反映了两岸人民的迫切要求。根据海协会与海基会台北会谈达成的协议,两岸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2008年12月15日全面启动,宣告两岸“三通”时代来临。大三通开辟两岸直达邮路、直达电路,可以满足民众需求,节省经转费用,提高各类邮电服务质量;两岸直接航行,可以为两岸民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可以进一步扩大人员往来与两岸经济合作,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总体介绍

多年来,两岸关系历经坎坷、曲折,但在祖国大陆不懈的务实推动下,在两岸同胞的强烈要求及工商产业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三通”从无到有,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台北就两岸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签署了协议,这些协议于2008年12月14日生效。从此,两岸开启全新的“大三通”时代。根据海协会与海基会台北会谈达成的协议,两岸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2008年12月15日全面启动,宣告两岸“三通”时代来临。这是两岸关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掀开了中华民族历史浓墨重彩的一页。

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的实现,促进了两岸人流、物流、资金流,实现了两岸“一日生活圈”,极大地便利了两岸民众的往来,广大台湾民众也从中受益,为增进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促进心灵契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充分说明,坚持“九二共识”,两岸交流合作就能够不断深入,两岸关系发展就有广阔前景,台湾同胞的利益福祉就能得到维护和增进。根据国台办最新统计,2019年度两岸人员往来规模维持在900万人次。另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9年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12442个,占比11.2%,实际使用台资694.1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占我累计实际吸收境外投资总额的3.3%。

产生背景

1949年国民党政府退踞台湾后,基于政治原因,两岸断绝了交通往来。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两岸应该立即“通商、通邮、通航”,是为三通。台湾当局虽在1987年11月开放“大陆探亲”,解严之后也不再视“中共”为叛乱团体,但依旧拒绝三通。1987年,台湾当局宣布解严后不久立即开放台湾地区人民到大陆观光及探亲政策。由于当时两岸仍未有正式交通方式直接往来,当时台湾人需要先飞往香港,然后再以其他交通方式或转机前往大陆。台当局“行政院”在1977年甚且颁订“取缔匪伪物品管理办法”,对两岸交流采负面态度。1990年代,中国大陆发生多起劫机案件,有部分客机更被迫降落于台湾机场。后来两岸就劫机问题达成共识这些案件才逐渐减少。2008年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了协商谈判。两会通过签署相关协议,两岸空运直航、海运直航、直接通邮正式实施,大陆企业实现赴台投资,两岸同胞期盼了三十多年之久的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得以体现。

三通时间表

小三通部分:

背景:1981年9月30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叶剑英,在新华社发表谈话时,阐述了党和政府对两岸和平统一与两岸往来的一系列重要的政策主张,再次呼吁“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

这也是祖国大陆第一次明确“三通”的内容,即由1979年的“通航通邮”与“经济交流”概括为“通邮、通商、通航”。

台湾方面则将叶剑英委员长的主要主张概括为“三通四流”(即通邮、通商、通航与探亲、旅游以及学术、文化与体育交流)。

小三通——通商:

1993年9月25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定福建﹑浙江﹑ 江苏﹑上海﹑山东等东南沿海口岸,由台湾居民和大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进行“小额贸易”,“小额贸易”并不等于一般性的进出口业务,为非官方的直接贸易和经贸交流。

小三通——通航

1994年6月由金马爱乡联盟提出《金马与大陆小三通说帖》,表达希望能以“单向通航”﹑“定点直航”或“先海后空”﹑“现货后客”等方式,渐渐进行“小三通”。

1997年4月19日,两岸开始进行高雄与福州﹑厦门间的“不通关﹑不入境”的境外通航。

及至2000年3月21日,台湾的“立法院”通过《离岛建设条例》第18条,订明“为促进离岛(指澎金马地区)发展,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俗称“小三通”条款),条例于同年4月5日实施。

2000年12月13日,台湾“行政院”根据《离岛建设条例》通过《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以作为“小三通”的管理依据。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定点定时的货客运通航。金厦“小三通”第二条航线2008年8月31日开通,航程仅半个小时,以及五通距离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近的优势,便利中转到大陆各地的台商和旅客。水头往返五通航线是金门“小三通”自2001年1月2日启动以来,继金门往返厦门东渡码头、泉州石井港之后的第三条客运航线,也是金厦之间第二航道。目前有“金门—厦门”、“马祖—马尾”、“金门—泉州”的小三通固定航班。

大三通部分:

2008年12月15日,大三通基本实现。

空运直航

空运:货运直航开通客运步入常态

根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双方开通台湾海峡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两岸空中管制人员将在时隔近60年后,实现首度直接交接。两岸各自指定二或三家航空公司经营货运包机业务。台湾开放桃园、高雄小港,大陆开放上海(浦东)、广州作为货运包机航点。双方每月共飞60个往返班次,每方30个往返班次,在每年10月至11月间的货运旺季,双方可各自增加15个往返班次。

客运包机大陆航点在现有北京、上海(浦东)、广州、厦门、南京5个航点的基础上,增加开放成都、重庆、杭州、大连、桂林、深圳、武汉、福州、青岛、长沙、海口、昆明、西安、沈阳、天津、郑州16个航点。台湾方面则将已开放的桃园、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岗、台北松山澎湖马公、花莲、金门、台东等8个航点作为客运包机航点。双方每周7天共飞不超过108个往返班次,每方各飞不超过54个往返班次。其中台湾方面至上海(浦东)的班次不超过20个往返班次。今后视市场需求适时增减班次。客运包机常态化安排实现后,此前的节日包机安排不再执行。大陆航空公司常态包机分配方案指出,在原执行周末包机的国际、东方、南方、海南、厦门和上海6家航空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四川、山东和深圳3家航空公司为两岸包机的指定承运人。

两岸空管直接对话英文为主中文为辅,以往的两岸春节包机、节日包机、周末包机等,飞机均要经过香港飞航情报区,比如由北京飞往台北的飞机,由内地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先把飞机移交香港,经过一段时间飞行后,香港空中管制部门把飞机移交给台湾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反之亦然。12月15日后,两岸空中管制部门实现直接交接,双边已经建立了三套直通电话。据透露,两岸经过几十年的隔绝,双方在民航业务交往上很少,也使两岸在中文工作术语上有不一致的地方,但英文术语是一致的。基于以上因素,为了保证飞航安全,两岸技术部门经过协商,确定了直航过程中,在陆空通话、地面移交过程中主要使用英文,在一定条件下可使用中文。

截弯取直航空业者抢头香。2008年12月15日8时,东航MU2075航班将从上海浦东机场起飞,经“截弯取直”新航路前往台北桃园机场,从而拉开大陆前往台湾的两岸平日包机序幕。台湾最早班机也是上午8时起飞,抢头香的航空业者分别是:复兴航空松山飞上海,华航桃园飞杭州。两岸平日包机才加入的深圳航空,预定上午9点飞抵台湾松山机场,成为第一个报到的大陆航空公司。深圳航空首航班机上的座舱长,也将由第一位到大陆发展的台籍空姐曾怡纶担纲,势将成为当天媒体的焦点。东航、上航首航机票销售均达九成左右,台湾“华航”当天往返两岸八个航班更全部客满。据悉,台湾空运业者都接获来自上级指示,当天要扩大举办盛大的庆祝仪式并邀请岛内高层参与活动。

海运直航

海运:客货直接通航开放74港

根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双方同意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船舶,经许可得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大陆方面将开放包括48个海港、15个河港在内的63个港口(含港区),台湾方面开放6个本岛港口和5个“小三通”港口。从港口分布来看,大陆方面的港口,从南到北,遍及大陆沿海和重要河流,台湾方面开放的港口也涵盖了其目前主要通商港口。双方相互开放的港口完全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两岸经贸交流的需要,并将视情增加开放港口。

附:海峡两岸海运直航港口(港区)名单

大陆:丹东、大连、营口、唐山、锦州秦皇岛、天津、黄骅、威海、烟台、龙口岚山日照、青岛、连云港、大丰、上海、宁波、舟山、台州、嘉兴、温州、福州、松下、宁德、泉州、肖厝、秀屿、漳州、厦门、汕头、潮州、惠州、蛇口、盐田、赤湾、妈湾、虎门、广州、珠海、茂名湛江北海防城、钦州、海口、三亚、洋浦等48个海港,以及太仓、南通、张家港江阴、扬州、常熟、常州、泰州镇江、南京、芜湖马鞍山九江、武汉、城陵矶等15个河港。

台湾:基隆(含台北)、高雄(含安平)、台中、花莲、麦寮、布袋(先采专案方式办理)等6个港口,以及金门料罗、水头、马祖福澳、白沙澎湖马公等5个“小三通”港口。

两岸航运商共襄盛举,2008年12月15日全天,两岸会有20艘船舶同时首航。大陆方面将有包括天津、上海、太仓、福州、厦门、泉州6个港口启动15条船舶分别直航到高雄、基隆、台北和澎湖。台湾方面则有5条船舶分别从高雄、基隆和台中直航到天津、上海、太仓和厦门。其中基隆、高雄港的航运商选定10时齐发,气势壮观。大陆华荣海运刚好有船期,一起参与基隆港首航仪式,直航长江内河第一大港太仓港。台湾长荣海运将力邀马英九刘兆玄参与首航。另外,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也已飞赴天津,出席大陆方面举行的海上直航首航仪式。

邮政直通

邮政:开办多项业务设13封发局

根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双方开办两岸直接平常和挂号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邮简、印刷品、新闻纸、杂志、盲人文件)、小包、包裹、快捷邮件(特快专递)、邮政汇兑等业务,并加强其它邮政业务合作。

台湾邮件封发局为:台北、高雄、基隆、金门、马祖等五家;大陆邮件封发局为:北京、上海、广州、福州、厦门、西安、南京、成都等八家。双方同意通过空运或海运直航方式将邮件总包运送至对方邮件处理中心。这标志着两岸全面、直接、双向通邮正式实施。

从2008年12月15日起,大陆6万多个邮政网点原则上将同步开始两岸函件、包裹、特快专递邮政汇兑业务。不过,由于技术层面的问题,汇兑业务需要分阶段实施。大陆方面率先开始兑付从台湾寄至大陆的汇款,而台湾方面办理大陆寄至台湾的汇款需等到明年一、二月份。此次两岸直接通邮业务的实施实现了多项重要突破。两岸邮件不再经转第三地,标志着两岸全面、直接、双向通邮正式实施。

准备就绪

海峡两岸海上、空中直航及直接通邮准备就绪,海峡两岸海上、空中直航及直接通邮将于15日在两岸同步启动,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根据两岸签署的海运协议,两岸直航大陆方面将开放63个港口,台湾方面开放11个港口作为两岸直航港口。两岸海上直航后,每年可降低运输费用1亿多美元,运输时间减少三分之一。海峡两岸空中双向直航的各项准备也已基本就绪。大陆方面的国航、南航、东航等9家航空公司将在16个航点每周飞行54班客运常态包机,两岸每周共有超过100个航班往返。此外,海峡两岸全面直接通邮也于2008年12月15日正式开通。届时,大陆6万多个邮政网点原则上将同步开展两岸函件、包裹、特快专递及邮政汇兑业务。

两岸海运直航将月内启动运力安排正积极磋商,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理事长胡汉湘8日在台北表示,两岸海运直航将可在月内同步启动,两岸有关方面会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运力,让两岸业者平等参与,有序竞争。胡汉湘率领海航会参访团于12月2日抵台,先后参观了高雄港台中港花莲港基隆港,并拜访台湾的航商。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在台北举行欢迎会,并与参访团交流座谈。欢迎会上,胡汉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海运协议》 ,双方有关方面正在具体磋商,积极落实协议。他说,大陆目前共有1600多家远洋航商和2800多家内河航商,大家都争先恐后希望参加首航。但是,如果一下子都开放,势必造成货少船多,给恶性杀价竞争埋下隐患。因此,我们会根据市场情形进行合理安排,并会照顾到小企业的生存需求。

他说,这次两岸海上直航迈出的步子很大。根据协议,大陆方面开放48个海港和15个河港,台湾方面开放11个港口,可以说是一步到位。两岸实现海运直航后,将为两岸航运界实现合作双赢,也为两岸携手度过金融风暴提供契机。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董事长、长荣海运董事长王龙雄表示,两岸海运直航在节省运输时间和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等方面成效显著,对于台湾航运界向大陆中西部延伸布局也具有重大意义。期盼两岸合作的脚步加快,互设分支机构等事项能尽早提上日程。

感受三通

2008年的11月4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台北就两岸海运直航、空运直航、直接通邮签署了协议,这三项协议于12月中旬正式生效。12月15日上午,大陆的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以及台湾地区分别举行了两岸海运直航首航仪式、两岸空运直航新航路启动仪式、两岸直接通邮启动仪式,这标志着两岸“三通”基本实现,是两岸关系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两岸“三通”从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正式提出到现在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程,这期间可以说经历了风风雨雨,对于两岸民众来说,有期待也有收获,无论是从生活、事业还是情感方面,很多人都有着切身的体会。为此,我们特别制作了八集系列节目《两岸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们都亲身经历了两岸“三通”的不同发展阶段。这是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的录制现场,这期节目的记者是张军军,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他的第多少期节目了。

随着《海峡两岸》每天的播出,张军军做两岸新闻将近十年之久了。回忆起刚接触两岸新闻时的状态,他还记忆犹新。这要追溯到1999年,张军军第一次接触两岸报道是在海协会主办的《两岸关系》杂志社。他说:“在《两岸关系》工作,上来就和台湾媒体合作,当时要在台湾《工商时报》开一个专栏叫《台商信箱》,我直接负责《台商信箱》,最后还出了一本书!由我们供稿给台湾直接在岛内刊登,这应该是入岛(媒体)走的最早的,99年开始,发了有两百篇文章。”虽然是刚刚接触两岸新闻报道工作,但他没有丝毫的生疏。其实,工作的顺利进行跟他平时的爱好是分不开的,甚至他觉得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他说:“涉台这块儿我比较感兴趣,我有一个剪报的习惯,就是在家里剪报纸。以前印象里,当时电视不发达的时候,得到外面的消息主要靠报纸,来源最多的是《参考消息》,我就把台湾的很多消息剪下来,所以我们家还留着大约七几年的剪报,小时候就对台湾感兴趣。现在回头看,觉得是冥冥之中安排的,以后消息中会有我采访的消息。”

就在《台商信箱》以及自己发表的文章在岛内有所影响时,1999年,李登辉提出“两国论”制造两岸紧张,两岸很多合作、往来被迫中止,包括当时海协会会长汪道涵访问台湾的计划亦告搁浅。而张军军当时供职的《两岸关系》杂志与台湾《工商时报》合作的《台商信箱》也被迫停办。这时的张军军陷入迷茫之中,是坚持做两岸报道,还是改行做其他呢?恰逢这个时候,中央电视台准备策划展现“两岸三通”全景的纪录片,找到张军军,那一年是2002年。张军军说:“《海峡两岸》想组建一个策划班子,因为他们觉得节目做到一定程度需要策划的团队。就觉得(我)不错,像咱们采访似的,经常在一起大家都比较了解,而且当时杂志不断有我的文章,大家一看觉得(我)对涉台工作很熟悉,就问我要不要到中央台。带着对电影的情结,加上些许声音、画面完美结合的艺术想象,张军军加入到了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栏目。而专题片《两岸三通》的成功策划也为张军军成为专家型记者奠定了基础。这部专题片的拍摄工作从2002年10月持续到2003年11月。张军军投入了自己的全部精力。

记录三通

这是中央电视台拍摄的纪录片《两岸三通》。当时,《海峡两岸》记者辗转祖国大陆的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赴台湾、香港、澳门、日本实地采访,采访了包括祖国大陆与“三通”有关的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台湾方面的相关人士、与历史事件有关的当事人和专家学者近百人,第一次全景式地展现了两岸“三通”问题发展的过程和现状。在这个专题片中,张军军主要负责香港地区的拍摄,对没能到台湾感觉有些遗憾。片中有这样一个场面,祖国大陆民航华东空中交通管理局区域管制中心和上海浦东机场塔台正在指挥台湾中华航空公司的飞机降落上海。这架飞机之前在香港的停留给张军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到香港的第二天,我们正好赶上两岸第一次包机直航,跟我去的记者就到了机场,守候那架从台北起飞到大陆的第一架春节包机。在香港停留的时候是我们的记者第一次登上飞机,对飞机的机务人员进行了采访。这可能是这架飞机进大陆之前唯一的记者到飞机上,我觉得这可能是见证了历史性的时刻,两岸虽然绕道走,但是这是第一次包机直航。

到今天为止,我们看到了两会“陈江会”结果,两岸空中通航,两岸往返的航班108次,所以从03年到今天的发展就是我们见证的。”

往往历史性的时刻就在你身边,这是张军军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所以一切跟台湾有关的人、事、物都离不开他的眼睛。而一直萦绕在张军军脑海里的,还是阿里山和那一湾日月潭。终于,2006年的12月,张军军跟随摄制组一行踏上了梦寐以求的台湾,在台湾的12天,所见、所闻给张军军留下了深刻的回忆。说起那次台湾之行,格外亲切。张军军说:“我记得到台湾之后,刚进宾馆,台湾电视台同行跟我们说,请你们喝奶茶,就下楼去买了几杯!噢!我觉得那奶茶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奶茶,跟在这边(北京)喝不太一样,不知道下回什么时候再去,再喝点!里面黑黑的像球似的东西很筋道,咱们叫很筋道,台湾叫很Q,后来我也说,这个很Q!一个是对奶茶的印象比较深,还有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印象比较深。我们去阿里山采访,有个原著民叫摩尔陪着我们,是邹族人,我们没有进到旅游区域,他带我们去了他的家乡,在阿里山深处叫茶山部落,那个地方的人的淳朴给我印象特别深。快傍晚的时候,摩尔叫了他的朋友,给我们准备了考山猪肉、台湾啤酒,在山里的一个亭子。这个亭子邹族人称为“分享亭”,邹族人有一种分享的概念,分享的概念是从他们日常生活中而来。他们村里每一家都有分享亭,在这个亭子里可以喝茶、吃东西、跟朋友聊天,相当于客厅,但是这个客厅是在户外的。我们在分享亭里,他跟他的朋友弹着吉他给我们唱歌,唱邹族的歌曲,我觉得那个感觉非常好。那种感觉、那种环境很像朋友之间的交往。”

这次台湾之行,张军军收获了地道的奶茶、收获了很特别的友情。巧的是,这位叫摩尔的阿里山邹族小伙不久前来到大陆参加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节目,还勇夺了周冠军。作为一名做两岸新闻的记者,张军军更倾向于做两岸关系的深度报道,做一名学者型的记者:“我觉得可能需要对两岸关系做整体了解才可以。当然对一般人来说可能不需要了解那么多,但是如果做对台报道,我觉得至少要成为一个学者型的人才可以。至少我对我自己的要求是这样的。所以到台湾采访那一次我买了很多民进党人写的书。包括台独那些人的书,看他们是怎么论述台独那一套理念的。你要是不了解这些,你怎么能够针对他的这些东西去批驳这些事情。另外还有一个,大陆这边有很多学者专家,他们有很多的著述,这也是我平时不断的收集,或者参考他们的一些意见。另外还有就是跟很多台湾人的交往,

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式。”现在,张军军家的书橱里都是有关台湾的书籍,这些书籍散发出的思想不仅深深的影响着张军军,也影响着他的家人,甚至连邻居一遇到张军军都开始聊起两岸关系:“刚刚过去的星期天,我儿子从学校回来跟我说他们学校要求他们中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写一个论文,他说:“要不我写一个对台的。”我说:“可以,挺好的。虽然你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你可以究其一点做一个小论文给你们学校。”我就忽然觉得也许是我对他的影响。我回家也会说一说这方面的事情,家里人像父母他们也很关注这件事,包括邻居也很关注。

印象比较深的就是前一段时间我去做了一个手术,我的主治医生就问我:“你是中央台的?”我说:“对啊。”他又问我是哪个节目的,我说我是《海峡两岸》的。他说他特别喜欢看那个节目。有一天他让我晚上去找他写病历,因为第二天要做(小)手术了。然后我就去了,结果写病历用了五分钟,说台湾问题用了五十分钟。他就跟我聊陈水扁是怎么回事,我觉得他比我可能还清楚呢。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些非常关注海峡两岸的人,但他们不了解情况。所以有时候我会跟他们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以前是怎么样的,所以今天才会这样。然后他们就会突然明白了原来是这样。我觉得也许给人们讲述这些东西也是一种乐趣。”刚开始到《两岸关系》杂志社的时候,张军军36岁。如今他即将度过46岁的生日。十年到底有多长?爱因斯坦说过:“和一个漂亮的小姐待一个小时好像1分钟,而在烧红的铁锅上待一分钟就好像一个小时。”时间不在长短,而在于产生的价值与意义。他说:“我们提到“三通”是在1979年1月1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提出的,当然《告台湾同胞书》并没有提“三通”这个词,但是提到两岸要通邮、通航、促进两岸人员来往、旅游探亲。三十年过去了,我们看到两岸关系发展到今天状态,通邮、通航、通商,其实两岸关系的发展并不局限我们说的范畴,除了这些之外两岸人员交往、经济的交流要有更大层面的发展。想去总结一下这十年我所看到的台湾问题的一个演变的过程。我在《两岸关系》杂志社的时候就写了很多关于“两岸三通”这方面的文章。我到了中央电视台以后又参与了它的专题片的制作。所以我对“两岸三通”这方面的内容还是比较了解的。所以我想将来也许会写一本书来记录“两岸三通”发展的历程。也算是对我这十年来作对台工作的一个总结。所以我想也许我是一个记录者。”张军军自认为是一个记录者,记录生活、家庭、工作;但是,因为有了心底那一方海峡的情怀,他又感觉自己是一位不平凡的记录者,记录历史的发展。

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网站2008年12月12日公布《台湾海峡两岸直航船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全文如下:

台湾海峡两岸直航船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船舶[2008]597号2008年12月1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人命及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促进海峡两岸经贸交流,便利人员往来,依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航海惯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的船舶(以下简称直航船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要求,依照本办法对直航船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司、船舶和船员

第四条 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的航运公司应持有《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 ,直航船舶应持有《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

第五条 直航船舶应持有符合船籍港规定的有效船舶证书和文书。

在申请核发《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时,直航船舶的船舶证书和文书应经海事管理机构审核。

第六条 直航船舶应至少满足近海航区等级的要求。

在大陆登记直航船舶应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技术条件复核。

第七条 直航船舶应按船籍港的要求配备适任船员,直航船舶的船员所持的适任证书应满足船籍港的规定要求。

第三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八条 直航船舶进出两岸对方港口期间只悬挂公司旗。

第九条 直航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应遵守当地的有关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规定。

第十条 直航船舶进出港口应配备满足航行安全要求的最新航海图书资料,及时报告船舶动态,接收航行安全信息。

第十一条 直航船舶拟进入大陆港口,船方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船舶代理人应在直航船舶驶离上一港口时向抵达港的口岸查验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进港。

第十二条 直航船舶进出大陆港口,船方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船舶代理人应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进出港查验手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不足24小时的,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进出港查验手续可以同时办理。船舶领取出港许可证后,情况发生变化或者24小时内未能驶离港口的,应重新办理出港手续。

第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在办理直航船舶进出港查验手续时,必须查验下列证书和资料:

(1) 船舶登记证书;

(2) 船舶检验证书

(3) 船员适任证书(包括其他特殊培训证书);

(4)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5) 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于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

(6) 《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和《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

(7) 安全监督管理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两岸间航运业务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港手续,并通报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直航船舶进出港申请、许可和查验使用专用单证格式和专用印章。

第十五条 直航船舶进出中国大陆港口可申请引航。但有下列情形时,应申请引航:

(一) 直航船舶的船长首次到港;

(二) 按内河航行规定需要引航的船舶;

(三) 因安全原因海事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引航的船舶。

第十六条 直航船舶在港内进行安全作业、危险货物和防污染作业应遵守港口有关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直航船舶在航行途中,因遇险、发生故障、船员或旅客患急病、避风等特殊情况,需临时进港的或者需要进入非直航港口临时停泊的,应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对直航船舶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直航船舶应主动接受、配合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对直航船舶实施安全检查应依照有关船舶安全检查程序规定并参照船籍港有关船舶、船员管理规定和标准实施。对在台湾登记的直航船舶实施安全检查后,由具有授权的人员另纸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

第二十条 直航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禁止其进、离港,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 处于不适航状态;

(二) 船舶证书、船舶配员及其船员适任证书不符合船籍港有关规定的;

(三) 发生水上交通或污染事故且事故手续未清的;

(四) 未缴付应承担的款项,又未提供适当担保者;

(五) 按照规定应禁止进、离港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直航船舶需要进行临时技术性检验,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直航船舶及其船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 直航船舶应熟悉所到港口的防抗台风、搜救、水上污染处置等突发事件应急要求,并按照要求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反应。

第二十四条 直航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和搜救中心报告。

第二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和搜救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救助。直航船舶和参加事故救助的船舶、设施,必须听从指挥。

第二十六条 直航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应按规定向事发地或第一个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

进行调查和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接受海事管理机构调查、取证的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不得谎报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直航船舶”,是指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接运输业务,使用两岸资本并在两岸登记的船舶。

第三十条 属于两岸资本且经许可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的外国籍船舶,应持有《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和《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进出大陆港口按照外国籍船舶实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属于两岸资本并在香港登记的经许可从事两岸间客货直接运输的船舶,应持有《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和《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进出大陆港口参照港澳航线船舶实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航的船舶,按照《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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