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墓

更新时间:2023-02-19 10:36

于公墓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西外环内侧。坟墓封土高大,占地二亩多。相传于公死后,人人怀念,凡路过之人,都自动兜土添坟,日久天长,封土越来越多。

地理位置

周边大中城市密集, 紧靠临沂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车程只有40 分钟。郯城自古即为通衢要冲,205国道、310国道、京沪高速以及哈长、胶新铁路纵横穿越县境, 东临黄金海岸,西望中部腹地,南北向上堪称上海北京之门户,区位优势明显。

优惠政策

根据郯城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投资开发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可以享受以 下优惠政策:

1、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土地政策的基础上,县政府设立企业发展扶持基金,提供扶持。

2、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发放“绿卡”,未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检查、乱罚款和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外来投资企业办理所有项目审批手续,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期间需缴纳的各种税(费),按有关规定统一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缴纳,各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到企业收取。对因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纪念人物

于公,系汉相于定国之父,曾任县狱吏、郡决曹。他精通法律,治狱勤谨,无论大小案件,他都详细查访,认真审理,因之“每决而无恨”。

于公以德治狱,千古称颂。相传某年除夕,他见囚犯们愁眉苦脸,唉声叹气,想必是因为不能与家人团聚而愁苦。于是他冒着“私放囚犯该杀”的风险,放犯人回家过年。他对犯人说:岁尽腊除,谁无父母子女,谁不盼着家人团聚,我今天与你们约定,大年三十放你们回家,新年过后,初三回来,不准逾期,如逾期不归或私自逃走,当加倍治罪。犯人听后,无不欢喜、感动。正月初三,果然犯人全部归来。

于公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深得人心,特别是东海孝妇案,民众更是拍手称颂。于公为此案件,明询暗访,察知为一桩大冤案后便寝食不安,百般为其辩白,寻求生路。无奈昏愦县官,愚昧太守,不顾于公再三直谏,不作详查细询,糊里糊涂地将孝妇处死,致使无罪的孝妇遭有罪之诛。于公愤而弃职回家。后新太守到任,访求于公高大故里,于公便将全部案卷呈出。新太守为孝妇平冤,并亲身致祭孝妇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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