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2 15:16
赵郡王元干,字思直,太和九年(485),被封为河南王,任大将军。孝文帝元宏任命元干总管别道军队,告诫他说:“司空穆亮以年龄器度而言,都可以当你的老师,散骑常侍卢阳乌有才识,你可以时时向他询问请教,你就拜他们为老师。”迁都洛阳以后,改封他为赵郡王。被任命为都督、冀州刺史时,皇帝亲自到郊外为他饯行,告诫他说“:用刑折狱的学问,是先代贤哲们都觉得难以处置的问题,虽然这样,如今有了邦国了,就必须自我激励了!”下诏任命李凭为长史,唐茂为司马,卢尚之为谘议参军,以辅佐元干。可是,李凭等人的劝谏,元干并不听从。州里表奏朝廷,说元干斩了盗马人,用刑过重。而尚书因为元干刚刚到州理事,就放在一旁不加弹劾。皇帝下诏说:“尚书曲意维护,取媚于我,有伤法度。元干不明政理,律外乱用重刑,可加审查。”后转为特进、司州牧。皇帝南征时,命令元干都督中外诸军事,给予鼓吹一部,兵士三百人,自由出于殿门。
元干贪图淫逸,不遵法典,御史中尉李彪准备弹劾他。正好遇见元干来到尚书下舍,李彪便摒去身边人告诫他,可是元干悠然自得,毫不在意。李彪便上表弹劾他。皇帝下诏,令元干和北海王元详都随同皇太子一起前往皇帝的住所。当他们到达时,皇帝吩咐左右人观察元干的神色,只见他无忧无虑,丝毫没有后悔的表情,皇帝便亲自指出他的过错,令人打了他一百杖,免去他的官职,以王爵回家。死后,谥为“灵王”,陪葬在长陵。
赵郡王元干,字思直。太和九年,封河南王,加卫大将军,除侍中、中都大官。寻授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领吏部尚书。拜使持节、都督南豫郢东荆三州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府、豫州刺史。及车驾南伐,以元干为使持节、车骑大将军、都督关右诸军事,给铜虎符十,别赐诗书。高祖笃爱诸弟,以元干总戎别道,诫之曰:“司空穆亮年器可师,散骑常侍卢渊才堪询访,汝其师之。”寻以萧赜死,班师。
高祖迁洛阳,改封赵郡王,除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冀州刺史,开府如故,赐杂物五百段,又密赐黄金十斤。高祖孝文帝亲饯于近郊,诏元干曰:“夫刑狱之理,先哲所难,然既有邦国,得不自励也。汝,我之懿弟,当十修厥德,光宗有魏,深思远图,如临深履薄。若恃亲重,不务世政,国有常宪,方增悲感。”高祖诏以李平为长史,唐茂为司马,卢尚之为谘议参军以匡弼之。李平等谏诤,元干殊不纳言。州表斩盗马人,于律过重,而尚书以元干初临,纵而不劾。诏曰:“夫刑以节人,罪必无滥,故刑罚不中,民无措足。若必以威杀为良,则应泛通众牧。苟须有禁,何得不稽之正典?又律令条宪,无听新君加戮之文;典礼旧章,不著始临专威之美。尚书曲阿朕意,实伤皇度。干暗于治理,律外重刑,并可推闻。”后转特进、司州牧。
车驾南讨,诏元干都督中外诸军事,给鼓吹一部,甲士三百人,出入殿门。元干贪淫不遵典法,御史中尉李彪将纠劾之。会遇元干于尚书省下舍,因屏左右而谓干曰:“殿下,比有风闻,即欲起弹,恐损圣明委托之旨,若改往修来,彪当不言;脱不悛改,夕闻旦发。”而元干悠然不以为意,李彪乃表弹之。高祖省之忿惋,诏干与北海王元详,俱随太子元恂诣行在所。既至,元详独得朝见,元干不蒙引接。密令左右察其意色,知无忧悔,乃亲数其过,杖之一百,免所居官,以王还第。
太和二十三年薨,年三十一,给东园秘器、敛服十五称,赠帛三千匹,谥曰灵王,陪葬长陵。
魏献文帝拓跋弘。
韩贵人。
河南穆氏,中散大夫穆明乐之女。
赵氏,生元谧。
南安谯氏,本州治中从事史、济南郡太守谯釐头之女,生元谌。
长子:元谌,字兴伯,魏郡王,为大司马。赠假黄钺、侍中、都督、冀州刺史,谥曰孝懿。
次子:元谧,都官尚书,安南将军。赠假侍中、征南将军、司州牧,谥曰贞景。
三子:元谭,安西将军、秦州刺史。卒,赠抚军将军、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四子:元谳,太中大夫,平乡县男。卒,赠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定州刺史。
五子:元譿,羽林监正,直阁将军。卒,赠镇远将军、恒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