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金

更新时间:2022-01-12 22:11

农业资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农业资金是指社会各投资主体投入农业的各种货币资金。广义的农业资金是指国家、个人或社会其他部门投入农业领域的各种货币资金、实物资本和无形资产,以及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总和。

概念

广义的农业资金实际上就是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种财物和资源的总和,并且总是以一定的货币、财产或其他权利的形式存在。在既定的农业资金条件下,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根据技术条件和各种资金要素的相对价格,以成本最小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最优的生产要素和产品组合进行生产。在所有的资金形式中,最重要的是货币资金。在市场经济中,货币资金高流动性的特点可以使其很容易地转化为任何其他形式的资金,因此,货币资金成为农业资金研究的重点。

广义的农业资金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农业管理的全过程,而制约农业发展最关键的资金问题是狭义农业资金的投入问题。

特殊性

农业资金涉及的范围很广,对农业资金概念的理解必须抓住农业资金的本质特征。农业资金除了有一般资金的特征(流动性、多功能性、收益性)外,还包括以下特殊性。

低收益性

农业作为一个传统产业部门在现代经济中已处于一个相对劣势的地位。对农业一般项目投资的回报水平往往低于工业或其他项目,而且由于农业生产与自然条件的密切联系,使得农业资金的投资周期往往较长,并且承担比其他产业项目更多的自然风险

外部性

农业生产不仅创造农业产品,而且附带较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农业资金的投入收益就带有外部性。在完全市场条件中,外部性会使得农业资金的私人投入量小于社会最优水平。

政策性

在发达的经济体系中,农业是受保护和支持的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往往通过农业资金来干预农业主体的行为,以各种农业补贴公共投资、公共服务等形式来达到国家农业发展的目的。因此,国家的农业计划中,农业资金往往与一定的农业政策联系在一起。

(梁兆基,冯子恩,叶柱均等.农林经济管理概论[M].广州:华南农业大学出版社,1998:300)

资金分类

(1)按农业资金的来源(或投资主体)进行分类

农户资金。农户是最主要的农业生产主体,也当然是农业资金最主要的投资主体。农户用于农业的资金涉及到农业的生产、销售等环节几乎所有的私人农业支出

农业财政资金农业财政资金是政府为农业发展而预算的各项农业支出,包括农业科研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公共服务等公共支出以及为支持和调控农业而发放的各种农业补贴。农业财政资金的使用一般是无偿的,直接由政府财政预算并拨付。

农业信贷资金农业信贷资金是金融机构或个人给农业生产者融资所形成的各种农业贷款。农业信贷资金可以是用于公共投资领域,也可以是用于农业私人投资领域,或者是政策性的。但农业信贷资金的使用一般是有偿的,到期要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④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投入的农业资金。除了农户以外,农业企业也是农业的一种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的投资也是农业资金的重要来源。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组织等,也在与农业的紧密联系中成为农业资金的投资主体。

⑤国外农业资金。随着经济开放和资本的国际流动,来自国外的资本成为农业资金的一个新来源。国外农业资金一是来自于国际经济组织的资金,如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二是来自政府间的援助或农业投资项目;三是国外的金融机构、公司或个人进行的农业投资。

(2)按农业资金服务的对象进行分类

①农业生产资金。农业生产资金主要是指直接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所需的资金或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资金。具体来说,农业生产资金包括购买农业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资金,购买农药、化肥、种子、仔畜、饲料等消耗性生产资料的资金,生产过程中支付的水电费、机耕费、收割费、防疫费以及其他维护费用所需的资金,和生产过程中支付的人工费用等。农业生产资金是农业资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对农业产出影响最大的农业资金。

②农业产品销售资金。农业产品销售资金是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周转使用的流动资金或消耗的销售费用支出。具体来说,包括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收获后用于维护、存储、运输和市场交易等所需的农业资金。农产品的销售资金是农产品市场价值实现的重要保证。

③农业基础设施资金。农业基础设施资金是用于修建农业水利设施、农田改造、农村道路、电力通讯线路及其他农业生产所需基础设施的资金。农业基础设施资金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更新的基本保障,也是农业生产、销售和其他农业经营活动的基础。

④农业科研及推广资金。农业科研及推广资金是用于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农业技术的中间试验,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农业技术服务等所需的资金。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进步,而农业科研推广资金就是保证农业科学研究、技术进步、技术推广应用的基础。

⑤农业公共服务资金。农业公共服务资金是指用于农业公共信息、农业气象、农业教育、农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由于农村公共服务经济上的外部性,往往会导致其在市场经济中的私人供给不足或无效率。通过政府、集体或个人集资等方式提供的农业公共服务资金是保证农业公共服务有效提供的基础前提。

(3)按农业资金投入领域的性质分类

①用于农业私人产品的农业资金。用于农业私人产品的农业资金,是指农业投资主体投入具有排他性竞争性的农产品生产的资金。由于私人产品投资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在市场经济中完全可以由经营者个人来提供,并由经营者按照市场情况和自身条件进行最优配置。

②用于农业公共产品的农业资金。用于农业公共产品的农业资金是指农业投资主体投入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农业资金。由于公共产品的特点会造成私人供给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因此,一般用于农业公共产品的资金应当由政府提供。

非农化流动

流动成因

由于复杂的原因,农业资金非农化流动的倾向在城乡资金流动过程中依然十分明显。基本形成了中央财政资金流入农业部门,农业部门部分资金流向城乡工商业部门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具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和主、客观原因。

1.农业和城市产业之间的行业利润率差异

按照崇尚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理论,行业之间的利润率差异是引导社会资本在行业之间流动的根本原因。在市场经济建设背景下研究我国农业资金的非农化流出,需要对农业和城市产业尤其是工业之间的利润率进行比较。在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之前,由于价格剪刀差的存在,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业部门的收益预期,造成了不正常的农业资金非农化外流。但是在国家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且对农业部门进行补贴的背景下,农业资金外流的规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持续增加的迹象,造成这种现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业部门的收益明显低于城市产业部门。单纯以家庭为单位考察农业经营的投资收益可能不会低于城市产业部门,甚至可能会有高于这些部门的利润率,但是如果考虑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这种对农业经营利润率的评估,这从近年来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渠道的现象可以得到解释。另外,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生产经营不仅面临市场的不确定性,同时还要面临自然条件的不确定性,造成了农业产业比工业产业更大的经营风险,如果行业利润率不能对这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补偿,农业生产经营很难吸引社会资金。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建设过程中,持续的经济增长为各种城市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增强了城市产业积聚社会资本的力量,其中当然包括对农业部门资金的吸引,成为农业资金外流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2.农业产业化水平制约社会资本向农业部门回流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 社会资本从城市产业向农业部门的回流必然要整合农业部门的生产经营模式,进行公司化、产业化经营,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垄断全球80%粮食交易量的四大跨国农业公司:ADM (Archer Daniels 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和路易达孚(Louis Dreyfus)的发展历程对分析现代经济环境下社会资本向农业部门回流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反观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虽然在实践中也创造出了一些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模式并涌现出诸如中粮集团、希望集团等大型农业公司,但就整体而言产业化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大部分农业产业化公司的业务集中于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领域,生产领域内的大规模整合受制于不完整的要素市场,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制度变革,从而将在未来比较长的时间内影响我国社会资本向农业生产部门积聚。

3.小规模农业经营的生产性资金需求有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基本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作为一种根本性的制度变迁,在一定时期内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也应当看到这种生产力的释放是建立在全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基础上,因此在解决温饱问题后,特别是来自农业生产的收入在总收入比重下降后,这种制度变迁的力量被固化。在国家实施重农惠农政策背景下,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在生产环节要求的投入仅仅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劳动力成本是一种事后的补偿,并不需要预先的现金流支付,因此农业生产性资金需求并不是很高。根据有关的实证研究,农民的资金需求主要集中于非生产领域,诸如消费、子女教育投资、迁移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实际上也正是非生产领域的资金需求,一方面形成对生产领域的资金挤占,另一方面促使资金的非农业化转移。

4.社会保障水平低、投资渠道狭窄导致农民预防性储蓄水平提高

在取消农业税、规范行政性收费后,农民的负担主要集中于养老、医疗和子女教育方面。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规范化,其主要保障项目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和以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但是总体上来看,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化程度比较低,保障的功能也比较差,加上管理混乱,政出多门,可以说农村社会保障要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彻底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尚需时日。加上与农业生产性收入不相称的子女教育费用支出,农民的负担依旧很重。另外,随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客观上农民也积累了一定的对外投资能力,但从投资渠道分析,农村公共设施作为公共物品缺乏对农民的吸引力,乡镇企业的发展基本以家族经营为主,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制度层面都不能成为农业资金投资的主要渠道。在这种社会保障水平低,负担沉重,投资渠道狭窄的情况,储蓄尤其是为未来进行预防性储蓄成为农民的理性选择,高储蓄、低生产性投资成为农业部门特有的经济现象,也是农业资金进行非农业化转移不可忽视的原因。

5.金融部门缺乏针对农业的金融创新动力

农业是弱质性产业,加上我国农业以分散经营为主,决定了与农业相关的贷款风险大、交易费用高。在利润最大化的约束下,金融机构缺乏向农业部门提供金融支持服务的意愿,特别是在存在其他市场机会、竞争不充分的背景下,针对农业部门进行金融创新的动力更低。中国现有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是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主体构建的,其特点是规模大,业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较高而灵活性不够,但总体而言这种金融体系无法适应农村地区多样化的资金需求。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针对农业部门生产的特殊性质,政府对农业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扶持力度很大,有很多农业金融机构都是由政府出资创办。以世界农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从1916 年开始,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农贷法律并主导设立农贷专业银行及其基层机构, 形成由联邦中期信用银行、合作银行、联邦土地银行三大系统组成的复合式农业金融支持服务系统。同时,联邦法律规定对农业贷款利率提供利率补贴,并制定农贷利率的有关标准,有效防止商业银行将农贷资金进行非农业化转移。另外为帮助农民应对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美国保险业给予农业积极支持并发挥了重要作用。1938 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法》颁布以后,美国农业保险经过近70 年的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农作物保险业务。而我国的农业保险对于农业明显供给不足。

流动渠道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资金成为“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重要手段。在我国二元经济向一元现代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政策的作用从资金在城乡之间的流动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按照亚当·斯密对城乡经济关系的分析,社会资金或资本的流动在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作用下,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产业之间的良性循环。同时如同亚当·斯密所讲,由于受到干扰,这一过程并非符合理论分析的自然理性顺序,而是显示出更多的不确定性。政府采用财政、金融以及价格干预等政策性工具和手段,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资金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以期实现相关的发展目标。在这种干预背景下,农业资金和外部之间的流动表现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非农业化特征。

首先,财政方面,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之前,农业税一直是国家从农业部门获得财政收入的直接来源,另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农业部门承担的税种还有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契税等。如果考虑到该时期在农村实际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提留统筹和各种摊派、杂费等因素, 农业资金通过财政渠道流入非农业部门的规模会更大。

其次,金融部门方面,1997 年以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规模撤并了县以下的基层服务机构,在农村积极开展各项业务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是在建国后依照行政命令由农民个人集资联合成立,以村民之间的相互帮助为主要经营宗旨的金融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其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合作社成员交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社会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成员的资金需求。伴随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巨大风险,自上世纪开始,农村信用社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形成了中央部门业务监管、省级政府管理、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管理的体制,但是经过这次改革,提高了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同构程度,不仅没有实现成立的宗旨,反而成为农业资金进入非农业部门的主要渠道。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通过强制性的农产品价格收购政策,在城乡之间形成独特的价格“剪刀差”,实现农业剩余向城市产业的转移。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从上世纪90 年代开始国家加快了农产品市场改革步伐,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力图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的粮食市场,特别是在此期间实施的粮食补贴制度,完成了价格机制从农业部门抽血到补血的根本性转变,通过价格机制进行的农业资金非农业流动也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

(以上资料选自: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学”本科课程考试背诵资料——全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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