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8 03:08
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是中华民国时期四川省曾经设置的一个行政督察区,于1935年设置,共辖9县;1942年增辖2县后共辖11县;1948年改称剑阁行政督察区;1949年12月废止。其行政机关称为四川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保安司令部合署办公,驻剑阁县城。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国民政府统一“川政”后,四川省实施行政督察区制,全省共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置行政督察专员。6月,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正式成立,专员公署(全称四川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第十四区专署)暨保安司令部驻剑阁县普安镇(今普安镇),田湘藩任首任专员兼保安司令,并兼任剑阁县县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2月1日起,第十四区专员不再兼任剑阁县县长,专署和剑阁县政府开始分署办公。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更名为剑阁行政督察区,俗称剑阁专区,专署相应改称剑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俗称剑阁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2月15日,专署和保安司令部人员撤离剑阁迁往江油县中坝镇。1949年12月18日剑阁解放后于1950年3月20日改设为剑阁专区,专员公署驻广元县嘉陵镇(今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属川北人民行政公署;1953年1月改称广元专区;同年3月4日并入绵阳专区。
1938年至1942年辖剑阁、昭化、广元、苍溪、阆中、江油、彰明、平武、北川9县。
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自民国24年(1935年)6月成立起,四川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剑阁县普安镇(今普安镇)。
1949年12月15日,专员公署和保安司令部人员撤离剑阁迁往江油县中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