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8 18:52
军训(military training),是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下进行的军事训练。军训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四有”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培养和储备军后备兵员及预备役军官,壮大国防力量的极度有效的手段。
“军训”最早可追溯至夏商周时期的奴隶社会,以后各朝代都有过对学生实施军训的记载。
据记载,在商朝,由于诸侯间战争增多,统治者对军事训练日益重视,除了对正规军队进行训练外,还通过学校对各级贵族进行军事教育。
从西周开始,官学分“国学”与“乡学”,并有“小学”和“大学”两级。据《礼记》《周礼》等记载,西周的大学,以习武为主,教师一般由军官担任。军训主要内容为习射,即学射箭,加驾驭五种战车的方法等。这是中国古代最早对学生进行军训的记载,其中的“大学”,即以“六艺”为标准课程,“礼、乐、射、御、书、数”成为学生需要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其中的射、御,即为古代的军训,教师一般直接由军官担任。
《周礼·保氏》中记载:“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这是中国最早有关“学生军训”的文字记载。被后世尊为教育家的孔子,在教学过程中甚至将射御之术看得与礼乐教化一样重要。孔子指出“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论语·子路》),把军事训练和教育提到了很高的位置。由于学校实施文武并重的教育,所教学生大多文武双全。例如,在孔子的3000弟子中,文武兼备者有72人。那时,人们都把军事技能的高下,视为一个人是否贤能的标志,所谓“射御足力则贤”(《国语·晋语》)。
春秋时期,对广大“亦兵亦农”的普通国人来说,更主要的军事训练和实战演习是通过参与田猎活动来实现的。除此之外,排演战斗舞蹈(“武舞”),也是春秋时期列国军事训练中的重要项目。参加武舞的人员,一般都手持戈盾,模拟作战的基本动作,既用来激励舞者本人和旁观者的战斗激情和尚武精神,又促使参加舞蹈者熟悉作战动作的要领,为实战作必要的准备。
秦至唐宋“军训”逐渐被弃
秦汉之时,学校军训则开始走下坡路了。儒家学术逐渐被奉为正统,军训的职能弱化为一种礼仪程式。
其实,秦在建立统一政权之前,仍对军训十分重视。但统一政权之后,除加强边防,用兵的机会变得很少。为防范平民造反,便下令拆除各诸侯国的城郭,收缴天下兵器,连老百姓家的菜刀也是几家合用。
虽然秦汉时期学校军训萧条,却并未废止,因为在地方学校教育中仍有军训的内容。东汉王莽执政时,每年春秋之际,经学家刘昆都会带领500多名弟子习武,以致王莽怀疑其图谋不轨,把他及家属都关了起来。可见,私学以传授经书为主,但也包括射御等军事训练的内容。
隋朝时,更是开始“偃武修文”大力削减武备,国家教育重点由学武转为修文,科举也开始成为主流。文、武分举后,文举不考武学,文人学子为谋取功名,无暇学习军事,军训渐渐被弃之不顾。
唐朝在开国之初确立战时重武、平时重文的国策,但唐朝的取士之法仍偏科举,学校沦为科举附属品,军训废止。
到了宋朝,兴文教、抑武事的政策被推向高潮,武将地位被读书士子全面超越。
清末民初“军训”时兴时滞
清王朝以武功开国而得天下,开国之初举办教育是文武并重。从官学、国学到地方学,学校的课程多数是文武兼备,都开设骑射课。文科考试先试骑射击,八旗子弟武功不及格者不得考文场,这个规定极大地促进了学校军训的开展。风气所及,民间也竞相效仿。
然而,明、清初的学校军训终究未能从复兴走向发展,这是因为程朱理学仍是明清社会的显学。终明一代,程朱理学都受到最高统治当局的极力推崇,仍是“半日读书,半日静坐”。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惨败让全国上下意识到“强兵尚武”的重要性。1902年,蔡锷在《新民丛报》发表《军国民篇》,倡导实行“军国民主义”,对国民进行军事训练。同年,蒋百里发表《军国民教育》,正式提出学校增加军事课程,请军官教授学生军制、战术、战略等国防知识。1906年,清政府正式颁布《教育要旨》,把尚武教育列入教育宗旨,正式颁布学校军训的办法。
1912年1月19日,中华民国成立后,颁布《普通教育暂行法》,明确规定“高等小学以上体操应注重兵式”。实行了具有中国国民党特色的童子军训练制度,并规定了童子军军事训练的内容和管理。
1912年9月,正式将军事教育列入教育宗旨,令全国各学校注重军训。许多学校还组织了“少年义勇团”或“童子军”,借以培养学生的尚武精神和军事技能,学校军训迅速展开。
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全世界兴起一股反对战争的潮流,中国的军国民教育思潮也一度衰弱。1919年,一项权威调查结果表明,教育界普遍认为:“现在欧战之后,军国民教育不合民本主义,已为世界公认。中国教育宗旨,亦应顺应世界潮流。”
1920年,全国教育联合会议把“尚武”从教育宗旨中删除。随后,1922年颁发的《壬戌学制》取消了“军国民教育”,学校军训又随之停滞。
民国时期军训不及格不能考大学
军训的重启是在1929年,其时,日本对中国虎视眈眈,军事教育重新受到重视。当年1月,国民政府颁布了《修正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其中规定,“凡大学、高级中学及专门学校、大学预科并其它高等以上学校,除女生外均应以军事教育为必修科目”,“每年暑假期内,各校学生应受连续三星期之严格训练”。
1931年又颁布了《教育部关于高中以上学校加紧军事教育的通令》。希望通过军事训练,“锻炼学生身心涵养、纪律、服从、负责、耐劳诸观念,提高国民献身殉国之精神,以增进国防之能力”。
当时,所有大学、高中等学校的男生均应以军事教育为必修科目,每年暑假进行连续三周的军训,教官则由陆军学校毕业生担任。
训练项目包括传授军事学识的技能和培养优良德性及生活习惯,前者包括学科和术科。学科有步兵操典、野外勤务、射击教范、防空常识、战车常识、卫生急救等。术科有徒手教练、持枪教练、测图实施、弹药射击、夜间演习等等。
当时的军训成绩考核极其严格,不及格的学生要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训练,若至毕业时仍不及格,则不准毕业;凡高中以上学生军训不及格者,不得投考大学。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全国统一的军训中断了,直到抗战胜利之后才重新开始。
中国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真正走向正轨,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后。1955年7月中国颁布第一部《兵役法》,第一次从法律上作出了在大学生、高级中学学生中进行军事训练的规定,并从同年冬季起,首先在北京体育学院、北京钢铁学院进行军训试点,后又增加了北京邮电学院等12所高等院校。在两批14所高等院校中,进行了21个军事专业课题的训练。从1955年至1957年间,教育部、国防部依据《兵役法》的规定,又先后批准在全国127所中等学校进行军训试点。高等院校重点进行预备役技术军官训练;高级中学进行基础军事训练。实践证明,上述军事训练,对激发学生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0年代初,经国务院批准,全国53个大、中城市的38所高等院校和70所高级中学或中等专业学校的一年级学生,进行了军训试点。1965年,根据党中央有关大专院校学生到部队当一段时间兵的指示精神,全国又有部分大专院校学生到部队下连当兵。
20世纪80年代,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后,中国政治、经济形势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大好局面,开展学生军训时机日趋成熟。
1981年中共中央下发第11号文件,指示高等院校要把学生军训纳入教学计划,部分学校恢复了学生军训。
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发了新的兵役法,把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单列一章,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学生军训的重视。
1985年,中国又在52所高等院校、102所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设立了军事训练试点。
1986年,中央领导同志强调,今后对高等院校新生要集中进行军事训练,过一段严格的军事生活。军训试点的高等院校增加到69所。
1987年扩大到105所。为进一步搞好学生军训试点,国家教委、总参谋部、训练时间、训练内容、军事教员的配备,以及学生军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了学生军训的迅速发展。
1996年,全国军训试点院校已扩大到157所,此外,还有很多非试点院校也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学生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军事训练,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有近500所高等院校和近3000所中等学校开展了学生军训,每年参训的学生约占年度招生的一半左右。
美国内战期间的北军英雄约书亚·劳伦斯·张伯伦战后回到鲍林大学任校长,试图通过让学生参加强制性的军事演习来改变学生的行为。一些学生抱怨演习占用了他们的学习时间,对新要求的不满迅速蔓延。当张伯伦威胁要开除任何不参加演习的学生时,酝酿中的抵制活动被平息了,但演习最终是自愿的,最后完全取消了。
对军人和部队、分队进行队列制式动作的训练,是共同科目训练内容之一。目的是端正军人姿态,保持严整军容,养成整齐划一、令行禁止和严格遵守纪律的习惯,培养迅速、准确、协调一致的作风,为掌握技术战术动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队列训练的实施程序和方法:通常是先讲解,后操练;先分解,后连贯;先单个动作,后分队动作。讲解与示范相结合,逐个动作地教练。为检验和提高部队、分队的队列训练质量,还可采取竞赛、会操、阅兵的方法进行。注重教养与学用一致,强调在日常生活、训练和执勤中养成优良的作风。
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和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年军校活动的指导与管理,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军事教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规定,除大学、高中生外,还有中小学生也应接受军训。时间一般在9月份开学前或10月国庆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军训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
小学生与初中生主要训练基本的队型排列和动作,不宜过度军训。
高中生在队型排列的基础上,训练内务整理和紧急疏散等日常能力,并开展国防知识讲座。
技校生、大学生则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和地震应急疏散训练,男生一般为10—30天,女生一般为5—15天。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后,必须参加军训。
军事训练就是借助军事化训练和管理的理念,将军队的先进管理理念进行商业化应用,主要培训学员面对困难、克服困难的能力,培养坚强的毅力、超强的执行力,提升在团队中的人格魅力、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力、百折不挠、打不烂拖不垮的铁血精神,对待生活的正确态度,全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成为中国未来的商业精英和主流社会的领袖。
个人或企业在参加军事拓展项目或培训训练项目时,对基地的选择是重中之重。针对个人或企业选择基地的目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性质的基地。比如个人想感受军人的那种魄力,想感受穿上军装手握长枪的感觉,不妨选择娱乐性多一些的基地。一般这种性质的军训基地有实弹射击、马术等娱乐性十分强的拓展项目。如果一个企业抱着提升员工执行力、高层凝聚力的想法参加军事拓展,就需要选择标准式军营。
军训,是新学期的第一课。军训的目的是:增强国防意识与集体主义观念,深刻领悟“立德、立学、立行、立新”的真正含义;培养团结互助的作风,增强集体凝聚力与战斗力。军训,还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思想上的自立和独立,还能养成严格自律的良好习惯。
军训以其特有的方式对当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发挥了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通过军训的实际训练,养成了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增强体质的同时,更促进精神品格的形成与发展。
2、军训时间与学生未来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时间相比较,虽然短暂,但却是人生难得的宝贵积累与沉淀。通过紧张而有序的军训生活,学生能够学会有效的利用宝贵的时间,来安排日常的学习生活,提高学习效率及效果。
3、通过军训,学生们能懂得学海无涯苦作舟的人生哲学。遇到困难、挫折和考验能以平常心对待,勇于拼搏挑战,超越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