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22-04-19 00:09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是安徽省地方最高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现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任免

2018年1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锦斌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素琍(女)、谢广祥、刘明波(蒙古族)、李明、沈强、李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11月19日,因职务变动,李锦斌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锦斌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沈素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选举郑栅洁为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陶明伦为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孔祥喜、叶露中、史翔、孙正东、余敏辉、张文轩、张箭、陈冰冰、陶方启、程中才、蔡敬民、樊勇为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人大概况

历史沿革

1954年8月,安徽省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安徽省正式建立。

从1957年下半年开展反右派斗争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前的9年多时间内,人大工作受到“左”的影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遭到很大干扰,人民代表大会难以按期召开会议和进行换届选举。

“文化大革命”期间,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停止活动,直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之后,人民代表大会才得到恢复,于1978年1月召开了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在是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召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时,方能举行。

代表组成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召开,共有代表723名,由16个设区的市分别组成代表团,驻皖部队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共组成17个代表团。其中:工人73名;农民97名;干部189名;专业技术人员156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102名;解放军武警部队30名;归侨侨眷9名。在723名代表中,非中共党员264名;妇女225名;少数民族代表37名。安徽省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为113名。

主要职责

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安徽省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根据安徽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

3、审查和批准安徽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4、讨论、决定安徽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选举并有权罢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6、选举并有权罢免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7、选举并有权罢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罢免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8、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有权罢免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9、听取和审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1、改变或撤销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证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决议决定

2017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安徽省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下旬在合肥召开。

2018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在合肥召开。

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2日在合肥召开。

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合肥召开。

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合肥召开。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18年1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合肥隆重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安徽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选举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九、选举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十、选举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一、选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第二次会议

2019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合肥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关于设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

八、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九、其他事项。

第三次会议

2020年1月1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安徽大剧院隆重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安徽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安徽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

第四次会议

2021年1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合肥隆重开幕。

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安徽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事项。

第五次会议

2022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合肥开幕。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2022年1月1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安徽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

九、其他。

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

根据《安徽省机构改革方案》:省人大、省政协机构改革

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内设机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现任领导

主任

郑栅洁

副主任

陶明伦宋国权谢广祥刘明波沈强魏晓明

秘书长

白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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