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更新时间:2022-09-13 08:06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

会议进程

2017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下旬在合肥召开。

2018年1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合肥隆重开幕。

2018年1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会议议程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共十三项)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安徽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选举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九、选举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十、选举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一、选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选举事项

2018年1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锦斌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素琍(女)、谢广祥、刘明波(蒙古族)、李明、沈强、李平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国英为省长,邓向阳、何树山、王翠凤(女)、李建中、张曙光、杨光荣、周喜安为副省长;选举董开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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