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

更新时间:2024-11-06 17:44

征信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zhēng xìn,意思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出自《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

发展历程

2009年10月12日,已经酝酿了7年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终于揭开面纱。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对于个人信用污点记录的保留时长进行明确,即信用不良记录5年之后将不再公布,犯罪记录公开的时效则为7年。

意见稿旨在保护征信活动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同时还提出禁止征信机构搜集民族、疾病、收入、纳税等5种个人信息。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的进步在于明确了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期限,但没有提出如何解决个人因非主观意愿造成的失信记录。

有些不良信用记录并非当事人主观意愿所为,比如银行系统故障、被他人冒用身份恶意盗刷信用卡等,由于这些原因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会让当事人觉得很冤枉,这类不良信用记录可以消除。

2021年,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ETC欠费行为将纳入征信体系。

征信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体现于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直到2012年以前,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项法律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提供直接依据。国务院法制办曾经在2009年10月全文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服务可以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促进形成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戒的社会环境。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征信市场初具规模。《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对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征信业务活动作了规范。草案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草案对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相应的审批程序,明确了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信用信息的范围和行为规范,明确了信息主体的权利。

征信活动的产生源于信用交易的产生和发展。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赊销等形式,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作为特定的经济交易行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用本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授信者(债权人)相信受信者(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而同意受信者所作的未来偿还的承诺。但当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信用交易的范围日益广泛时,特别是当信用交易扩散至全国、全球时,信用交易的一方想要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就会极为困难。此时,了解市场交易主体的资信就成为一种需求,征信活动也应运而生。可见,征信实际上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发展的,是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

征信在中国是个古老的词汇,《左传》中就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的说法,意思是说一个人说话是否算数,是可以得到验证的。随着现代征信系统的发展,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有了除居民身份证外又一个“经济身份证”,也就是个人信用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国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这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和个人从事经济金融活动的信用状况将被记录到“经济身份证”上,成为与本企业(本人)永远相伴的档案。如果逾期还贷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规定,那么“经济身份证”将被抹上灰色的一笔,今后向银行申请贷款就可能面临更加谨慎和挑剔的目光。

征信能够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而我国自古以来就崇尚诚实守信这一美德,并通过道德意义上的批判促进诚信观念的形成。诚信是一种社会公德,一种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

诚实守信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美德。曾经雄踞华夏商业数百年之久的晋商和徽商能够崛起称雄,一个核心就是树立了“诚信为本”的商业理念。

2021年11月消息,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对不具备授信条件的用户,商业银行可在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用户约定设置ETC通行费支付结算保证金,防范垫款等金融风险。通过机构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提醒欠费用户补交相关费用;将ETC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依法诚信经营。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布。

2023年10月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正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服务。

原由

如果向银行借钱,那么银行就需要了解您是谁;需要判断您是否能按时还钱;以前是否借过钱,是不是有过借钱不还的记录等。征信出现前,您要向银行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工资证明等;银行的信贷员也要打电话给您单位上门拜访。两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后,银行才会告诉您是否给您借钱。真是银行累,您也烦,借钱可真够麻烦的。

征信的出现让银行了解您信用状况的方式变简单:他们把各自掌握的关于您的信用信息交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汇总,由这个专门的机构给您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这种银行之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为的是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快点儿给您办事。有了征信机构的介入,有了信用报告,您再向银行借钱时,银行信贷员征得您的同意后,可以查查您的信用报告,再花点时间重点核实一些问题,便会很快告诉您银行是否提供给您借款。银行省事,您省心。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建立您的“信用档案”,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专门机构。

分类

1、按业务模式可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两类

企业征信主要是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机构;个人征信主要是收集个人信用信息、生产个人信用产品的机构。有些国家这两种业务类型由一个机构完成,也有的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分别完成,或者在一个国家内既有单独从事个人征信的机构,也有从事个人和企业两种征信业务类型的机构,一般都不加以限制,由征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美国的征信机构主要有三种业务模式

(1)资本市场信用评估机构,其评估对象为股票、债券和大型基建项目

(2)商业市场评估机构,也称为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其评估对象为各类大中小企业;

(3)个人消费市场评估机构,其征信对象为消费者个人。

2、按服务对象可分为信贷征信、商业征信、雇佣征信以及其他征信

信贷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金融机构,为信贷决策提供支持;商业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批发商或零售商,为赊销决策提供支持;雇用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雇主,为雇主用人决策提供支持;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征信活动,诸如市场调查,债权处理,动产、不动产鉴定等。各类不同服务对象的征信业务,有的是由一个机构来完成,有的是在围绕具有数据库征信机构上下游的独立企业内来完成。

3、按征信范围可分为区域征信、国内征信、跨国征信等

区域征信一般规模较小,只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提供征信服务,这种模式一般在征信业刚起步的国家存在较多,征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大都走向兼并或专业细分,真正意义上的区域征信随之逐步消失;国内征信是世界范围内最多的机构形式之一,尤其是近年来开设征信机构的国家普遍采取这种形式;跨国征信这几年正在迅速崛起,此类征信之所以能够得以快速发展,主要有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原因:内在原因是西方国家一些老牌征信机构为了拓展自己的业务,采用多种形式(如设立子公司、合作、参股、提供技术支持、设立办事处等)向其他国家渗透;外在原因主要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经济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跨国经济实体越来越多,跨国征信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趋势,跨国征信这种机构形式也必然越来越多。但由于每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文化背景不同,跨国征信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约。

数据库

1、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经几百家分支机构历经10年的采集、加工、录入,日常数百名工作人员的优化、维护等辛勤工作,已经拥有了2000多万家中国区域的企业数据库,涉及有价值企业信用信息达亿条,信用信息最远追溯可达8年,建立起了中国最庞大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2、企业信用信息分六大类

分别为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其中政府监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资质、质量检查信息、行政许可/认定、行政奖罚信息、商标/专利/著作权信息、人民法院判决;银行信贷信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评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包括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评价信息、水、电、气、通讯等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包括企业财务信息企业管理体系评估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不同身份的实名评价信息)。如上图。

3、千万级企业数据库及毫秒级关键字检索

企业数据库中收录了国内90%以上的企业,及国外一些大型企业,企业数据库的数量达到千万级,而由于使用了最先进的检索技术,在系统中搜索企业的时间可以缩短到毫秒级,使得用户拥有很好的搜索体验。

4、信息采集渠道

企业信用档案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的数据,每条数据都保留原始发文的记录,为事后备查、企业质疑留下真实可靠的资料。

5、纠错功能

每条信用档案的真实性都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发现有出入的档案,可登录系统提交修改申请,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及时处理。

6、信用维权功能

企业登录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可提交有价值的企业信用信息申请增加自己信用档案,经征信人员的核实,均可收录到信用档案。这也是信用档案不断完善的一个有效机制。

7、识别、区分停止、吊销、注销企业

后台管理系统中,工作人员可维护企业数据库中的企业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没有认领的企业进行删除、修改基本资料等操作,当然这是有严格的权限控制的。已经注册或认领的企业,只能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工作人员有权对该信息进行检查、监督等。

8、守信企业与失信商家明显区分

智能识别引擎会自动准确的分析每条企业信用档案,一旦发现企业在近一年中有被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的产品,那该企业将会被系统自动识别为质量失信企业,反之为守信企业。智能识别引擎为用户提供了了解企业的第一入手点。

9、实时评论与事后监督

网民可对企业发表评论,可褒奖或者投诉相关的企业,在投诉方面,为了更好的集中数据,又对各种投诉进行了细分,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霸王条款”、“广告虚假”、“诈骗”、“侵权”、“环保”、“偷税漏税”、“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等,成为企业管理和运营的镜鉴。

评论管理系统使得企业能够回复网民的评论,网民也可以对企业的最终回复表示满意或不满意。最终结贴的评论都会最终纳入到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去,作为企业的市场反馈档案而永久保存。

好处

节省时间

银行需要了解的很多信息都在您的信用报告里了,所以就不用再花那么多时间去调查核实您在借款申请表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了。所以,征信的第一个好处就是给您节省时间,帮您更快速的获得借款。

借款便利

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如果您的信用报告反映您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肯定喜欢您,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

信用提醒

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您曾经借钱不还,银行在考虑是否给您提供贷款时必然要慎重对待。银行极有可能让您提供抵押、担保,或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给您贷款。如果信用报告中反映您已经借了很多钱,银行也会很慎重,担心您负债过多难以承担,可能会拒绝再给您提供贷款。由此提醒您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

公平信贷

征信对您还有一大好处是,帮助您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征信中心提供给银行的是您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让事实说话,减少了信贷员的主观感受个人情绪等因素对您贷款信用卡申请结果的影响,让您得到更公平的信贷机会。

意义

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征信立法工作仍然滞后,《条例》的出台将填补中国征信立法的空白,而且对于推动中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网民提出,《征信管理条例》一旦立法通过,其内容和规定就可成为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这表明我国征信立法进入了快车道。

中国征信法律制度建设已有时日,但距离建立统一的征信法律体系仍任重道远。现有的征信规定多为规章、地方法规,呈部门、地区分割之势,与市场经济对统一市场的内在要求相悖,加之现有的规定本身也不乏需要完善之处,所以,在着眼尽快制定统一的征信法律或行政法规长期目标下,此次《征信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对推动整个中国的信用进步,乃至中国经济长远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尚不成熟的中国征信行业而言,加快立法进程,加强对征信业的有效管理,是确保征信业和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立法要求各商业银行及其他信用信息提供者在向征信机构报告企业或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时,应提前通知企业或个人,以保证征信信息准确性。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征信程序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减少事后社会成本,包括诉讼成本,不无裨益。银行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起更多的提醒信用风险社会责任,在将不良记录提供给征信系统前,应该建立善意确认制度,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给当事人提供异议和申辩的机会与渠道。

维护方法

首先,贷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变更重要信息时,需要及时的更新银行信息。就拿信用卡来说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账单住址和手机号码等发生变动,去银行修改地址和手机号码,才会可按时收到信用卡确认函对账单,而且能及时收到银行提醒短信,确保账户安全。

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资金不足以归还全部账单金额,又不想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记录,那么就可以及时联系银行选择归还最低还款额或者办理分期还款

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消除信用卡就能消除个人不良记录。其实呢信用记录是伴随持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单纯的销卡并不能消除不良记录。这个时候就应该继续保持卡片的长期良性使用,才能通过未来的良好信用交易还个人信用记录以“清白”。当然《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为5年,超过5年将被删除,不过这是在还清贷款的前提下,千万不要以为不还钱也可以消除啊

企业

企业征信最早产生于美国,是从债券评级开始的。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首次建立了衡量债券倒债风险的体系,并按照倒债风险确定债券等级。此后,企业征信在美国投资界风行,1918年,美国政府规定,凡是外国政府在美国发行债券的,发行前必须取得评级结果。

企业征信在美国的历史和金融发展史上证明是成功的,世界各国也都借鉴美国的经验,相继建起本国的评估机构。穆迪和标准普尔公司已成为全球性的评估机构,其确定的级别在许多国家都是通用的,有权威的。在中国,企业征信基本上是于1987年与企业发行债券同步产生的。但受制于发育尚不成熟的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

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成型阶段。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又是风险经济,在市场经济下,规避风险、严守信用、确保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契约关系的如期履行,是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越发达,各种经济活动信用关系就越复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企业征信和社会监调体系,以保证各种信用关系的健康发展及整个市场经济体常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法规

征信法规是规范征信活动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各国经验看,完整的征信法规体系一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关于征信业管理的法规,其调整对象是征信机构和全社会的征信活动,主要目的是依法规范征信机构运行及其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另一部分是关于政务、企业信息披露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其调整对象是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主要目的是提高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共享,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受侵害。

与此相比,尽管央行推进征信立法进程对促进中国征信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法律的缺失仍然是制约中国征信系统发展的最大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在征信领域的建设取得了快速进展,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顺利建成,截至2007年底,企业征信系统收录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数量已经达到1331万家,与全国联网运行初期相比增加116万家,共开通查询用户11.8万个,日均查询量达8.1万次;个人征信系统收录的自然人数已经达到5.9亿人,与全国联网运行初期相比增加3600万人,共开通查询用户10.4万个,日均查询量单日最高查询量已近80万次。与此同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的范围和信息服务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已拓宽至企业参保信息、电信缴费信息、法院诉讼判决信息和执行信息、企业住房公积金缴费信息以及企业环保信息等等。

在此形势下,中国征信活动的不断扩大和深入,使加强和推进中国征信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迫切性日益凸显。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但征信立法工作仍然滞后。主要表现为:尽管中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诚信守法法律原则,在《刑法》中规定了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处罚,但缺少与信用制度直接相关的立法,特别是《信贷征信管理条例》还没有出台;实际操作中大都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另外,对于现有的信用中介、评级公司等征信企业无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约束,对其经营行为,也无促使其发展的制度框架,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征信活动的开展。

查询

失信者四处碰壁

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方便社会公众,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但在实际查询中却出现了让人费解的现象:部分基层银行类金融机构由于查询麻烦又不能收费,有的怕承担责任,以需要领导签字审批或以网络不通不能查询为由推诿,更有甚者以没有查询权限将查询者拒之门外。有网民提出,作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者,基层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没有查询权限和查询端口,面对查询者只能束手无策。

个人失信由多种原因造成,除了确凿的恶意失信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疏忽导致的不良信用。很多人对“征信”这个词还很陌生,一个疏忽就会“失信”。加之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信用卡时,往往大谈其种种好处,对客户的义务和违约后果语焉不详,导致客户对逾期还款带来的信用污点没有足够重视。此外,一些客观因素也会导致失信行为的发生,如当事人的还款账号因银行系统升级发生变更。有网民指出,个人征信记录中的负面信息在国外会被保存7年,而企业和个人破产记录保留10年。但在中国,对于个人征信记录中的负面信息应保留多长时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个人征信系统操作规程规定,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受理异议申请后,应立即转交征信服务中心,再转至相应的商业银行协查,经过查询核实回复给征信服务中心,再返回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然后通知申请人。该过程环节多,加上商业银行在协查中大多存在超期现象,造成异议申请处理时间过长。

信用信息

征信机构:是指依照有关规定批准成立,征集个人信用信息,向商业银行及其他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咨询及评级服务的法人单位

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它是信用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拥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狭义而论,征信机构是指专门从事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传播业务的以赢利为目标的信息服务专业机构。一般来讲,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征信机构通常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企业征信机构、个人征信机构、财产征信机构。征信机构的概念还可以扩大其他各类信用管理行业的企业类型,例如资信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等机构,甚至产生出不同的称谓。

征信315

征信315-中国企业网平台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的免费平台,也是为广大中小型企业提供征信产品服务的平台.

征信315-中国企业网平台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征信系统建设,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系统升级优化,深入推进服务转型,加强产品研发与应用,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征信系统作为我国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示范企业

征信示范企业是指:对供应商、经销商、合作者一概采取审阅第三方信用调查报告,科学判断合作交易风险的企业。并在外贸过程中能随时应对国外信用调查的企业。

国家级征信示范企业是指:实施征信管理的中央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家级征信示范企业是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树立全民诚信理念的火车头。非央企或非国有控股的特大企业及重点企业称为全国征信示范企业。

发达国家的大中型企业往往都会委托第三方征信评估机构对其供应商、经销商做经常信用调查。我国企业对征信认识不足,是企业经营风险容易失控的重要诱因。非征信示范企业对供应商供货能力、质量、价格、经销商支付能力,合作人的信用等缺乏科学管理手段,造成企业经济风险偏大和无效成本偏高。

征信的作用

征信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一是防范信用风险。征信降低了交易中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风险,从而起到风险判断和揭示的作用;二是扩大信用交易。征信解决了制约信用交易的瓶颈问题,促成信用交易的达成,促进金融信用产品和商业信用产品的创新,有效扩大信用交易的范围和方式,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三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通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拓宽了交易空间,提高了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有助于遏制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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