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缙

更新时间:2024-08-23 23:17

徐缙(1479年9月26日—1545年),字子容,号崦西,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祖籍浙江金华府金华县(今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明代中期官员。

人物生平

少年颖悟

成化十五年九月十一日(1479年9月26日),徐缙出生于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徐缙年少时便出类拔萃。《同治苏州府志》记载,徐缙生来就有异于常人的天赋,《崇祯吴县志》记载他身姿魁梧,气质非凡,且异常机敏聪慧,年少时记忆力超群,每日能记数千言,出口成章,语出惊人。

弘治七年(1494年),父亲徐潮带着徐缙去拜访右春坊右谕德王鏊。王鏊出了一个对联来测试徐缙的文采,徐缙的回答令其惊叹。王鏊感叹说:“西山(徐缙的家乡)竟然有这样的儿子啊!”随后又说:“这就是我未来的女婿了。”于是将徐缙带到了他在京城的府邸,亲自教他读书的要领,带他游览都城,增长见识,并让他跟随翰林院编修靳贵学习《易经》。徐缙在求学的过程中非常细心刻苦,得到了靳贵的真传。

才华初显

弘治十一年(1498年),徐缙以留守戍籍的身份考中顺天府乡试。不久因父亲去世守丧。

弘治十八年(1505年),徐缙考中进士,为二甲第十六名。三月,徐缙和崔铣等人被选拔为翰林院庶吉士。明孝宗下令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学士张元桢、翰林院学士刘机教导他们。

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任翰林院编修,参与编纂《明孝宗实录》。

纂修实录

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因编纂完成《明孝宗实录》,明武宗赏赐徐缙十两银子以及一套纻丝衣物。

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明武宗命徐缙担任副使,参加持节册封。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七月,徐缙任职九年期满,按例晋升,明武宗提升他为翰林院侍读。

正德十二年(1517年)八月,徐缙与礼部尚书李逊学、修撰杨慎上疏进言:“在过去,君主轻率行动,无故出游,往往会有意料之外的悔恨。如今上天赐予的大明江山在陛下手中,祖宗传下来的皇位也在陛下手中,两宫太后的孝顺和抚养在陛下身上,臣民的庇护也依赖陛下,陛下怎能不慎重对待呢?即使是普通的百姓,到百里之外去,也还要带上衣服裘皮来抵御寒暑,佩带弓刀以防备盗贼。陛下却暴露于风雨之中,毫不顾惜自己,这是我们这些臣子所不解的。陛下刚开始谋划这次出行时,京城内连续几个月大雨,等到车驾到昌平,京城整日大风扬尘,这不是偶然的,大概是上天出于对陛下的仁爱,想要阻止陛下的出行。人言或许不值得一听,但天意难道不值得敬畏吗?周穆王远游四海,结果有《祁招》之诗来规劝。汉武帝深夜微服出行,结果有被逆旅侮辱的遭遇。这些前车之鉴不远,希望陛下能深思熟虑。”明武宗没有回应。

经筵讲义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明世宗举行首次御经筵的礼仪,提拔徐缙等人兼任经筵官。

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徐缙因守父丧返回原籍,援引讲读官员的惯例,请求给驿马以便回家,被批准了。

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徐缙守丧期满,恢复了原职。

嘉靖四年(1525年)六月,因为《明武宗实录》完成,明世宗赏赐徐缙白银二十两、文绮二表里、罗衣一套。不久,升任司经局洗马。

平步青云

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徐缙升为詹事府少詹事,掌管翰林院事务。十月,徐缙升为礼部右侍郎,经筵日讲仍旧。

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徐缙改任吏部右侍郎,经筵日讲如故。十月,徐缙奏请内府书籍,于是明世宗赐给他《四书书传大全》一部。闰十月,徐缙三品未满考,援引温仁和董玘的先例,请求赐予诰命,明世宗因其讲读有功,特准赐予。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徐缙因为灾害和异象出现而自我陈述并请求退休,明世宗没有允许,命令他继续像往常一样供职。

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明世宗提升徐缙为本部左侍郎,仍负责经筵日讲。

罢黜为民

嘉靖十年(1531年)闰六月,都察院历事监生詹摐上奏:“吏部侍郎徐缙,因私废公,不忠于朝廷。他因接受贿赂而迅速提拔知府喻茂坚,因是门生而多次提拔知县萧一中,因是亲戚的缘故而偏袒庇护武库司郎中伍余福。”明世宗说:“朝廷下诏允许监生纠察所经历的衙门,奸恶之人早已习闻此令,真正的知情者不容欺瞒,才不辜负祖宗设立历事监生的初衷。詹摐所奏之事,都察院应当公正勘查核实后上报,倘若有虚假妄奏,则依法惩治。”徐缙随后上疏自证清白,并交由都察院详细审查。詹摐被询问时语塞,都御史汪鋐等人上奏詹摐欺君狂妄的情况,明世宗已下旨拟罪。

詹摐再次妄陈,说最初上疏时通政使陈经曾泄露给徐缙,徐缙于是让伍余福通过兵部员外郎吴道南来行贿谄媚。然而吴道南是詹摐的同乡,与伍余福同朝为官。詹摐还曾微服进入庙市,私自役使五城弓兵,做了许多不法之事,汪鋐极力斥责其狂妄。徐缙也上疏辩解,否认詹摐所说之事,并交由都察院处理。恰逢有人偷偷将状纸投入大学士张孚敬的府邸,张孚敬发现后,封存了状纸,上奏了徐缙行贿之事。徐缙申诉自己确实不知此事,怀疑是帮助詹摐的人诬陷他。明世宗大怒,认为徐缙欺瞒朝廷,汪鋐也说徐缙虽然愚昧,但不应至此,请求密令厂卫调查事实真相,同时会同官员在朝廷上审讯,以便分辨真伪。

明世宗说:“你是宪臣之长,应当秉公执法,詹摐固然无赖,徐缙也不是清廉正直的人。詹摐所指控的事情虽然不尽属实,但也并非全然没有,你不奏请依法追查,只听信下属官员,附和回护,现在又持两端、繁琐地上奏,这不是大臣侍奉君主的正确方式。况且历事监生,朝廷曾多次下诏让他们进言,现在不可首先治罪于他们。詹摐先前所奏及徐缙通贿之事,需公正审讯后上报。”

给事中赵廷瑞、管怀理等人,随后弹劾汪鋐反复无常、不忠于朝廷,既收买了詹摐的心,又暗中为徐缙开脱,应当罢免以警戒不法之徒。汪鋐也自行请求引退,御史徐汝圭则说:“詹摐奸恶,在乡里素来为人们所不齿,往年他曾营求报讣差,假借官职伪造印章,被当地官府发觉,追捕未果。”于是法司和锦衣卫会审后,证实了徐缙贿赂张孚敬之事,而詹摐挟私诬告,还有其他许多私罪。伍余福所犯的罪行也有状词,于是他们准备了判决书,请求定罪。明世宗对徐缙说:“依法应当重治,但念及你过去的功劳,将你罢黜为民。”

终老西山

徐缙去官回乡后,修筑了介福堂专心侍奉母亲,选择了一处山角作为长久的居所,纵情于山水之间,将心思寄托在琴声和史书中,仿佛要在此度过余生。他饮酒作诗,不再关心时事。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徐缙去世,享年六十七岁。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徐缙得朝廷赐葬,诏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敏”。

主要影响

政治

在政治方面,徐缙不仅尽职尽责,还曾上疏进言,提出对明武宗出游的谏议,表现出他的忠诚和责任心。尽管在嘉靖十年(1531年)因被指控受贿而遭遇风波,但最终得以澄清并保留了部分官职。

文学

徐缙创作的诗歌涉及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和律诗、绝句等多种类型,其中七言诗歌较多,就内容而言,则是交游方面的唱酬、送别、赠谢、宴集所占的比例更大,也有怀乡、节日等。他的诗歌有复古的倾向,学习汉魏和唐,平衍是其最大的特点,语言和感情都没有大起大落,有些诗歌有明显的摹写痕迹。他的诗歌语言虽然平衍,表达的情意颇真。其擅长五言诗,五律尤为突出,声调谐畅,属对工稳,如《春日忆李子》《赠薛君采》等诗作。陈田《明诗纪事》评其诗云:“文敏五字诗,音节浏亮,颇近边华泉(贡)”。

徐缙的散文涉及的种类很多,以序文、记文和为他人所创作的墓志铭墓碑墓表行状为主,内容既有写人亦记事,他的记事散文对于事件的描写,不失文采又能够简洁清晰有条理地将事情从头到尾叙述清楚,其中以对当时的历史事件崇明之乱的描述为典型代表,层层推进,谋篇布局易理顺,条理分明。

历史评价

明世宗朱厚熜:缙亦非清介士。(《明世宗实录》引)

王鏊:西山乃有是儿邪。(《同治苏州府志》引)

李梦阳:知我者,邺郡司成崔子、吴郡少宰徐子也。(《明江西按察司副使空同李公墓表》引)

徐祯卿:嗟尔同行子,及此荃蕙馥。(《岁除贻廷实太常子容同年》)

严嵩:嵩获交于公四十年,视若弟,昆谊不得辞。(《封太淑人王氏墓碣铭》)

何景明:忆卿翻飞霄汉里,结交岂少青云士。眼中何人最知己,十年之交吾与李。(《醉歌赠子容使湖南便道归省兼讯献吉》)

袁袠:已邈寝筵,犹设赤舄,朝遗华轩,暮税生荣死哀,冥灵庶慊,敬奠清酤。肾肠如裂,呜呼哀哉!(《祭少宰徐师文》)

皇甫汸:我闻徐少宰者,先朝之良佐,兹邦之贤达也。(《皇甫司勋集》)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徐缙有《徐文敏公集》五卷留于世,在《明别集丛刊》第2辑第23册中,是明隆庆二年吴郡徐氏刻本。根据《七十二峰足征集》《太湖备考》的记载,徐缙还著有《经筵讲义》六卷,现已不存于世。

人物争议

关于徐缙去官为民,相关史料的记载中共有五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为因严嵩事被夺职。《七十二峰足征集》记载:“后坐严分宜事,夺职。寻复官,致仕归。”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年),徐缙之母去世,第二年严嵩为其作《封太淑人王氏墓碣铭》,此时严嵩加少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掌礼部事宜,一直以来可谓圣宠优渥。而徐缙去世的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严嵩仍在职,直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严嵩才被削官还乡,此时徐缙已去世20年,从时间上来讲,这种说法不具有可信度。

第二种说法为彭泽为得徐缙之职位指使詹摐攻讦徐缙。《林居漫绿》卷三畸集:“嘉靖初,彭泽为文选郎,以贪纵入察籍,而素韬永嘉,得留用,躐迁太常。而徐崦西以少宰署部事,泽欲代其位,嗾门客詹摐以选法不公劾之。泽伪作崦西书贻永嘉,求解愿以黄精二百斤白蜡二百斤为寿永嘉。以闻,乃下崦西诏狱削籍。”据《明史》卷一百九十八所载,彭泽于嘉靖元年(1522年)被夺官为民,此后在家中郁郁而终,所以从时间来看,此说的可信度也不高。

第三种说法为汪鋐指使詹摐攻讦。《太湖备考》:“时陆粲疏劾执政,都御史汪铉嗾太学生詹摐讦粲为缙所指,下御史台。捃摭无所得,夺职免归。”众方志皆延续了这种说法。

第四种说法为詹摐挟私诬罔。《明世宗实录》卷一百二十五记载,嘉靖十年(1531年),都察院历事监生詹摐上奏弹劾徐缙徇私不忠,收受贿赂,因利益的关系让知府喻茂坚迅速升职,让他的门生萧一中累迁知县,包庇亲戚武库司郎中伍余福。皇帝要核查此事,徐缙上疏为自己辩白,并下督察院。都御史汪铉等人上疏说詹摐欺骗皇帝,詹摐再次上疏,表示“初上疏时通政陈经,尝泄于徐缙,缙乃使伍余福,托兵部员外吴道南,以贿韬。己道南者启乡人,与余福同官。及微服入庙市,私役五城弓兵,诸不法事,鲮力斥其妄。”徐缙再次上疏申辩并无此事。后有人偷偷给大学士张孚敬投递书信,张孚敬打开后发现是告发徐缙行贿,便将书信上奏给皇帝。徐缙再次上疏,“诉已实不知,意助柴者中伤臣也”。皇上要求一一核勘这些事情,汪铉避嫌,给事中赵廷瑞、管怀理弹劾汪鋐反复不忠,并收买了詹柒,暗地里要阴徐缙。法司及锦衣卫问证徐缙行贿张孚敬的事情,而詹摐挟私报复,“而启挟私诬罔,其他私罪甚多”。明世宗念及徐缙经筵日讲的旧日功劳,将他罢黜为民。《明通鉴》卷五十五的记载与《世宗实录》的记载大致相同。

第五种说法为张孚敬趁机陷害一说。陆粲为徐缙的门生,上疏弹劾张孚敬,遭到张孚敬的记恨。故而在詹摐攻讦徐缙私事时,张孚敬上本参徐缙,《万历野获编》卷七载:“适有监生詹摐者,恨缙,因讦其私事,人皆不直綮。而永嘉忽参缙,谓其夜以刺投入,开具黄精白蜡诸珍异,比索其人,则并贿俱逃去矣。上信之,下之都察院。时汪荣和掌院,如永嘉所指,即欲实徐罪,具回疏劾徐,陷以重辟。赖史鹿野(道)为佥院力诤,谓事涉暧昧,不可悬坐。汪大怒,并史语奏之。上始悟,徐得闲住去。”

以上说法虽不同,然而除了第一种之外,均记载有詹摐攻讦徐缙之事,且有多篇记载与之相吻合,此事比较明确。第三、第四、第五种说法均指向于张孚敬和汪鋐陷害徐缙。据《明史》卷二百六,陆粲确实上疏言张孚敬与桂萼专擅朝事之事,上疏后“帝大感悟,立下诏暴璁、萼罪状,罢其相”。张孚敬若因此事与陆粲结仇确有可能。而其后事件发生时的诸多细节目前还无佐证可考,如詹摐是否受人指使,黄精白蜡的贿赂究竟是献给张孚敬还是有人告发。然而无论是詹摐挟私攻讦抑或是受人指使,徐缙因此事去官为民则是不争的事实。

史料索引

《明孝宗实录》卷222~《明世宗实录》卷127部分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