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内蒙古

更新时间:2023-07-08 16:22

2007年恰逢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这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进程中,一大批令人敬仰的人物和令人感动的事迹活跃在全区各地,为人们所熟知。首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举办的。

活动介绍

2007年恰逢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这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进程中,一大批令人敬仰的人物和令人感动的事迹活跃在全区各地,为人们所熟知。首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举办的。

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是由自治区34家行政、事业、群团、民主党派、社团、新闻媒体等单位联合主办,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承办的一项大型公益性人物类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得到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同志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他指出首届“感动内蒙古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系列活动之一,合时宜,有意义。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全面总结和宣传了自治区成立6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感动内蒙古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就是对自治区成立60年来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进行总结。这项活动,以“宣传内蒙古、弘扬内蒙古精神”为主旨,以“震撼民族心,感动你我他,温暖大草原,和谐内蒙古”为主题,以“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为内容,再现了“感动内蒙古人物”的真实事迹,拉近了“感动内蒙古人物”与大家的心灵距离,碰撞出了“感动内蒙古人物”与我们的精神共鸣,彰显了“内蒙古人”的时代风貌和精神本色。任亚平同志还在首届总结表彰大会暨第二届启动大会上宣布,以后每两年举办一届感动人物评选活动。任亚平同志在历届评选活动都做了重要批示,对评选活动寄予殷切希望,并嘱托组委会要认真总结评选活动经验,把这项活动长期开展下去,以教育、激励全区各族人民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共同谱写内蒙古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

举办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内蒙古,弘扬感动内蒙古人物的高尚情操,倡导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歌颂这些人物热爱祖国、心怀社会、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一个扶贫助残、捐资助学、扶危济困、博爱奉献、和谐发展的氛围,加快内蒙古自治区的两个文明建设步伐。

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内蒙古军区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下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共收到12个盟市44个部门推荐的候选人587位,复审、终审共收到选票1381万张;共评出感动人物42人,提名人物38人,特别奖4个。评选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是在内蒙古全区范围内举办的极具影响力、极具权威性的一项大型公益性人物类评选活动,它把评选感动人物与学习感动人物有机结合起来,把评选过程与教育过程结合起来,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思想教育载体,它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实了自治区人文领域、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内容,唱响了时代的主旋律,弘扬了内蒙古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草原人民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提供了源源不竭的精神力量,引导各族人民把“热爱家乡”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报效家乡”的实际行动。

第四届

“鄂尔多斯1436情”第四届(2011-2012)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9月17日,第四届(2011-2012)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启动大会在蒙古风情园隆重举行。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以及郝益东、张旭、伊钧华、陈瑞清、王维山等领导和老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同志非常关心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专门作了重要批示。在批示中李佳副书记对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几年来一系列的评选活动给予了热情鼓励,对如何继续搞好这项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切实将这一活动打造成在区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把感动人物的精神力量更好地转化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具体行动,汇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

会上,任亚平充分肯定了前三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所取得的成绩。他说,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已经成为我区大型公益活动的一个特色品牌,成为我区干部群众中的一项荣誉,成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成为我区民族文化强区构建的一处突出亮点。任主席希望组委会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继续创新工作方法,以教育、引导和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为构建和谐内蒙古作出积极贡献。要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深化对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内涵的认识,把这项评选活动长期坚持下去。

自治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会长、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邢宝玉就如何做好第四届评选活动做了详细部署。他说,自2006年以来,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推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感动人物,他们的感人事迹,集中诠释了我区各族人民的真情与挚爱,集中反映了新时期人民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追求,集中体现了内蒙古人民心系祖国、热爱家乡、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积累了丰厚的精神财富,成为全区各族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继续深入地开展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对于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必将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邢会长希望各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工作,切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和参评工作;各级媒体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发现和推荐基层的感动内蒙古人物候选人,深入采访和挖掘感动人物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企业要热心参与做好支持工作,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启动大会上,主办单位、冠名单位和支持单位代表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们纷纷表示,愿意为构建和谐内蒙古添砖加瓦。感动内蒙古人物代表也在会上做了发言。

本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的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评选活动的时间范围要求是2011年至2012年这两年期间涌现出的新的感动内蒙古人物。参选条件是:事迹发生在内蒙古境内并对内蒙古产生积极深远影响的区内外或国(境)外公民,事迹发生在区外或国(境)外并对内蒙古产生积极深远影响的内蒙古籍公民(生活、成长在内蒙古),获得提名的候选人的事迹须具有真实性、代表性、时代性、鲜活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可优先获得提名;已获得感动内蒙古人物称号的不再提名参选,曾获得提名奖的,2011-2012年期间有新的感动事迹的可继续提名参选。

此届感动内蒙古人物的评选条件包括: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以个人(集体)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作出突出贡献;个人(集体)的生活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在公益、慈善、捐助、爱心事业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个人(集体)的行为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以实际行动感动和影响了公众。

主办单位、新闻媒体和赞助企业的领导和代表共200人出席启动大会。

历届人物

首届

首届(1947-2006)感动内蒙古人物

马玉祥,尹海英,边建欣,全二平,张文君,李一飞,李德平,陈寿朋,殷玉珍,韩淑敏,龙梅、玉荣,云曙碧,王布和,乔玉芳,廷·巴特尔,张宇航,李 强,李镇西,敖继红,都贵玛,“12·14”英雄团体,颜旻、颜昊、常胜

首届(1947-2006)感动内蒙古提名人物

王果香,孙菊亭,李智华,额尔敦·陶格陶,陈明清,罗振东,铁兆义,李翠华,寒星母女,刘少华,李冬梅,杨劼,杨爱民,芮顺姬,邱锦华,牧兰,赵永亮,翟尔辉,呼市爱心车队

第二届

第二届(2007-2008)感动内蒙古人物特别奖

川籍战士尖刀班,内蒙古军区维和运输大队

第二届(2007-2008)感动内蒙古人物

边强,孙奎连,张小平,张双旺,张宇,李莹,杜威,金海,敖翀 ,潘凤德

第二届(2007-2008)感动内蒙古提名人物

王勇峰 王悦,刘宝峰,孙月光,张峰,李瑞芳,陈银福,贾敏芙,爱心使者团队,满都格日勒

第三届

第三届(2009-2010)感动内蒙古人物特别奖

内蒙古军区赴西南抗旱救灾突击队,呼和浩特援疆特警队

第三届(2009-2010)感动内蒙古人物

王浩,庄宏泉、庄汇泉兄弟,李智华,苏日娜苏雅拉,武汉鼎,武晓燕,张章宝,易解放,温海全

第三届(2009-2010)感动内蒙古提名人物

王靖,刘平、张桂莲夫妇,芒来,李琳,刘福胜,邱瑞兵,娜米拉,郭延军,额尔敦扎布,武警内蒙古总队乌兰察布市支队

主办单位

单位明细

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团委

自治区妇联

自治区文联

自治区工商联

自治区社科联

内蒙古红十字会

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文化厅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自治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内蒙古军区政治部

武警内蒙古总队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农工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日报社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

内蒙古电视台

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光彩事业促进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

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

单位简介

内蒙古社会扶贫工作促进会成立于2006年1月,由自治区扶贫办主管,自治区民政厅注册。2011年,我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由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担任名誉会长;自治区领导曹征海、雷·额尔德尼、王玉明、刘新乐、董恒宇、牛广明、周宝莹、张如平等担任名誉顾问;有关部门领导周纯杰、郭宇、李东升、赵世亮、李冰、崔国柱、颜炳强、郎立兴等担任顾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邢宝玉担任会长,周廷芳、芮俊良、李毅刚、董庭玉、籍蒙担任常务副会长。

我会荣获《全国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荣获自治区扶贫办党组2008-2009、2010-2011《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在2006-2011第一届理事会期间,我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社会扶贫工作。在培训教育扶贫方面,提供扶贫助学项目援助资金800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援助资金30万元,《西部时报》爱心支教行动内蒙古项目援助资金9.6万元,清华大学爱心支教行动内蒙古项目援助资金8.3万元;在农村牧区扶贫方面,提供农田改造项目援助资金3295万元,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援助资金100万元;在医疗卫生扶贫方面,提供医疗设备援助项目资金919万元。五年累计提供项目援助资金5162万元。  同时,我会还开展了社会扶贫和公益事业宣传工作。我会创办的《内蒙古社会扶贫网》、《内蒙古扶贫》杂志,配合自治区扶贫办、直属机关帮扶办、鄂尔多斯对口帮扶兴安盟办公室、京蒙对口帮扶办公室、自治区发改委地区经济(扶贫)处等部门的工作,大力宣传自治区扶贫和公益慈善事业成就,为社会扶贫和公益事业发展服务,得到了自治区扶贫办的肯定。

2006年10月起,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下,我会已连续举办了三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共收到12个盟市44个部门推荐的候选人587位,复审、终审共收到选票1381万张;共评出感动人物42人,感动人物提名奖38人,感动人物特别奖4个。评选活动推动了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  在2011-2015第二届理事会期间,我会将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精神,继续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围绕片区产业帮扶、项目帮扶,围绕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居住现状,围绕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就业等,继续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将在扶贫助学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清华大学爱心支教项目、医疗设备援助项目、社区卫生管理系统项目、基层医护人员培训项目、农牧业产业化项目、人畜饮水改良项目、乡村公路补助项目、惠农小额贷款项目、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项目上继续向贫困地区投放援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将继续举办好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积极为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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