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9 16:25
中国敦煌遗书中的唐五代通俗文学作品。唐五代通俗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敦煌学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流传于民间的通俗文学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①敦煌歌辞。指托于曲调、能发声歌唱的辞,包括曲子词和大曲词。曲子词,一称曲子调,除少数为诗人文士所作外,多数是民间作品。
敦煌通俗文学虽然从文学技巧上看还比较粗糙,但所反映的民间现实生活和各种人物的思想感情则往往真切动人。它们为宋词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了良好的基础。②敦煌诗歌。其中有古代选本《玉台新咏》、《文选》和唐代诗歌选集、诗集残卷如《唐人选唐诗》、《诗总集》、《白香山集》、《高适诗集》等,还有一些唐代诗人的诗篇、诗句,如韦庄的《秦妇吟》等。这些虽不属通俗文学范围,但可弥补《全唐诗》之不足,也可供校勘之用,为研究唐诗增添了重要的资料。③ 敦煌变文。敦煌遗书保存了许多民间说唱文学的变文作品,如《汉将王陵变》、《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等。变文是唐代佛寺禅门讲经同民间说唱文学相结合的产物,大都具有浓厚的民间色彩,因而受到僧俗人等的欢迎。④敦煌话本小说。是唐代民间“说话”艺人讲说故事的底本。其特点是以散文叙述为主,间有少数诗词,并多以历史故事为题材。其中如《庐山远公话》、《叶净能诗》、《韩擒虎话本》、《唐太宗入冥记》等,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人民的理想和愿望。这类话本小说为研究唐代传奇小说的发展和宋元话本小说的渊源,提供了新的资料和探索途径。⑤敦煌赋。包括两类作品:一是文人赋作,如《文选》中的《西京赋》、《啸赋》,和王绩《元正赋》、刘瑕《驾行温汤赋》、刘长卿《酒赋》、白行简《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等。二是通俗故事赋,如《韩朋赋》 、《晏子赋》 、《燕子赋》等以“赋”为名的作品,它们已初步摆脱骈词俪句的形式,语言通俗畅达、明白如话,故事性强,同小说比较接近。由于是流传民间的作品,故称为“俗赋”。此外,敦煌遗书内还有以唱词形式出现的《季布骂阵词文》,驳诘议论性的杂文《茶酒论》、《孔子项托相问书》,以及属于宗教文学的押座文和一部分佛赞、偈颂等。
敦煌通俗文学的表现手法虽然比较稚拙,但在艺术上仍有可取之处:
题材多样化
它们在广阔的社会领域展现了佛寺禅门和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 ,或揭露矛盾、抨击现实,或感慨悲怀、触景兴叹,或劝世警俗、讥讽嘲弄,或多或少地触及当时社会的某些弊端 ,从而丰富了文学创作的内容。
语言通俗化
作为民间流传的通俗文学作品,敦煌通俗文学保存了大量的口语俚词 ,并具有文学语言的准确精练性。它所创造的散韵结合、诗文并用的语言体式,尽管还不够完善,但已显示了后代通俗文学的发展方向。
创作方法理想化
敦煌通俗文学既注重对现实的客观描绘,又充分发挥艺术想象来表达人们的意愿,这些对后代的诗、词、小说、戏剧和民间说唱文学都有一定的影响。
敦煌通俗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它显示了诗歌、词曲、辞赋、小说、讲唱文学等多种文学样式的来踪去迹,证明了通俗文学同音乐、戏曲、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的关系,解释了文学发展史上长期模糊不清的某些现象 ,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郑振铎所著《中国文学史》、《中国俗文学史》中均谈到敦煌通俗文学,实为提倡敦煌文学之先河。从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学者开始采集和整理敦煌遗书内的通俗文学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敦煌通俗文学的研究进入新的时期,先后出版了周绍良的《敦煌变文汇录》、王重民的《敦煌曲子词集》、任二北的《敦煌曲校录》、王重民等编的《敦煌变文集》等专集,发表在报刊杂志的论文、札记亦为数不少。
文学除了拥有外在的、实用的、功利的价值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内在的、看似无用的、超越功利的价值,既精神性价值。
关于精神,可以有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一般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界定精神这一概念的:它是人内在的一种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与感性诸多心理因素的有机统一,是人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因而,精神的价值不同于物质的价值,它是内在的、本体的、不断超越自身的。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是文学艺术家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的接受鉴赏也属于人们的精神领域的活动,所以,文学艺术的精神性价值应当是其自身最为内在的、基本的价值所在。正如早期的德国现象学学家Moriz Geiger指出的,“在艺术作品中,存在着一些构成其价值的确定的特性”,那就是艺术的精神性价值的特性,即它并不以为了实现某种目的的服务的手段,那么他就无法理解艺术。这些价值是作为存在于作品之中,作为被包含在艺术作品之中的特性而被人们体验的。”
艺术,在履行自己的种种“服务”职责时,反而已经忘记了什么是它自己,而我们在拥有过多“艺术作品”时却失落了“艺术的精神”。
艺术,并不仅仅是工具,甚至也并不总是“作品”。但是艺术在本质上是一种生存方式,生活态度,生活的内涵,是生命赖以支撑的信仰。
对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作家作品的研究比较重视﹐在现代文艺报刊中﹐它是发表作家专论最多的刊物﹐先后刊载过茅盾的《冰心论》﹑《庐隐论》﹑《落花生论》﹐胡风的《林语堂论》﹐穆木天的《徐志摩论》﹑《郭沫若的诗歌》﹐许杰的《周作人论》﹐苏雪林的《沈从文论》等较为重要的论文﹐在作家研究方面具有开创作用。对丁玲的《母亲》﹑王统照的《山雨》﹑艾芜的《南国之夜》﹑吴组缃的《西柳集》﹑夏徵农的《禾场上》﹑彭家煌的《喜讯》﹑周文的《雪地》﹑万迪鹤的《达生篇》﹑蔡希陶的《蒲公英》﹑曹禺的《日出》﹑臧克家的《烙印》﹑艾青的《大堰河》等都作了比较中肯﹑及时的评介。《文学》对新文学运动和创作实践方面的问题﹐发表过鲁迅的《又论“第三种人”》﹑《论讽刺》﹑《“文人相轻”》(一至七论全文)﹑《“题未定”草》(一至三)﹐周扬的《现实主义试论》﹑《典型与个性》﹐胡风的《现实主义底一“修正”》等文﹐著重从作家对现实的态度﹑创作与现实的关系上作了理论剖析。郁达夫﹑金兆梓﹑适夷﹑胡秋原﹑杜衡﹑沈起予等笔谈《五四文学运动之历史的意义》﹐阿英的《中国新文学的起来和它的时代背景》﹐茅盾的《新文学前途有危机么﹖》﹑《论初期白话诗》﹑《叙事诗的前途》﹐朱自清的《新诗杂话》﹑《新诗歌旬刊》﹐屈轶的《新诗的踪迹与其出路》﹐陈雨门的《中国新诗的前途》﹐张庚的《中国舞台剧的现阶段》﹐洪深的《一九三三年的中国电影》等文﹐就中国新文学发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文章对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发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文学》还于1934年 7月出了“文学一周年纪念特辑”──《我与文学》。有茅盾﹑巴金﹑郑伯奇﹑胡风﹑叶紫﹑艾芜﹑沈从文﹑卞之琳等59人撰稿﹐写下了他们各自同文学的关系和“亲切体验”﹐“成为文学史的珍贵资料”(《我与文学‧引言》)。1935年 7月又出了“文学二周年纪念特辑”──《文学百题》﹐有蔡元培﹑鲁迅﹑茅盾﹑叶绍钧﹑朱自清﹑郁达夫﹑洪深﹑阿英﹑胡风﹑丰子恺等60人撰稿﹐从多种角度简要介绍了有关文学特性﹑古今中外的各种文学体裁﹑文学流派﹑创作方法等文学知识(上海书店于1982年复印了上述两个特辑)。1936年11月﹑12月曾编刊“鲁迅先生纪念特辑”(一)﹑(二)﹐茅盾﹑郑振铎﹑王统照﹑傅东华﹑郁达夫﹑郑伯奇﹑夏丏尊﹑欧阳凡海﹑力群等撰文作画﹐悼念这位新文学奠基人的逝世﹐开展学习和研究鲁迅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