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8 21:15
光绪三十二(1906)年,清朝官制改革,巡警部改为巡警司,隶属民政部。各省巡警总局或警察总局一律裁撤,改设巡警道。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为全省警务中枢。
宣统二年(1910),云南警察总局改为云南警务公所,直属云南巡警道。
民国元年(1912),道所俱废,设云南省会巡警局。组织暂沿旧制。同年 2月6日 ,又将巡警局改为云南省会警察厅,省会警察厅裁撤后昆明市政公所内设置警务课。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昆明市政公所改组为昆明市政府,警务课遂改组成为昆明市公安局。民国二十一年(1932),昆明市公安局改称云南省会公安局。二十六年(1937)元旦,省会公安局改称云南省会警察局。民国三十六年,省会警察局改名为昆明市警察局。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恢复云南省警务处,军统特务李毓桢任云南省警务处处长,兼昆明市警察局局长。后之昆明市警察局局长龚少侠、王巍皆军统特务。云南省府改组后,警察局内外之重要职务,不无军统特务担任。
民国三十八年(1949)四月,省府再次撤销警务处,于民政厅内设警务科,管理全省警务。旃庆堂任科长。省府任命昆明市市长曾恕怀兼任昆明市警察局局长,并调警察二分局局长李志正任副局长。同年六月,李志正升任局长,遂请赵聘玖为顾问,旋委任行政科长。继续对警察局人事进行调整,排除军统特务势力。员警达3000余人,除刑警队长周伯先外,已无军统特务人员。
1949年12月9日 ,李志正率全体员警随市长曾恕怀参加昆明起义。
云南全面接管,设立省公安厅,坐落景星街上原昆明市政府与昆明市警察局地址上。从此,在人民政府领导下,云南警务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