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风险

更新时间:2024-06-11 18:02

林业风险(Forestry Risk)是在林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 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林业内部等不利因素对林业生产、增收和林业可持续性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林业风险的特点

一般而言,风险除了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还有某一具体风险的偶然性、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风险的可变性等特点。而林业风险除了具有以上一般风险的特点外,还具有其他一些特征。

多样性

林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因素、技术因素和市场因素等。林业风险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林业风险种类的多样性。

非独立性

林木都是连片种植的,是非独立的。某一部分林木遇到某种风险,一定区域内其他的林木也会遇到同种风险。如病虫鼠等自然灾害,均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对林业生产的影响不可能只涉及个别林木,而是具有区域连片的特点。而对于某些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对林业的影响不仅是区域性的,甚至是全局性的。林业风险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林业风险具有群发性,风险一旦发生,影响范围将会很大。

潜在性和长期性

有些林业风险如自然风险对林业的影响是直接的,而有些林业风险如环境风险对林业的危害则是潜在的。它对林业的影响目前看来并不明显,但却给林业的长期发展带来隐患。这种潜在的无形风险一旦变为有形风险,其危害就会更大,更难控制和补救。

林业风险的种类

引发林业风险的因素主要有: 自然灾害,人为破坏, 技术因素, 市场变动因素, 政策性因素等。跟据以上林业风险因素, 林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人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和行业风险。这些风险常常会同时存在于森林培育和林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阶段。

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来自自然界林业经营生产相关的灾害性因素, 诸如气候条件变化(冻害) 、火灾旱灾、风灾、雪灾水灾病虫害等。森林火灾林业面临的最主要的自然风险, 森林防火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林业部门的重视; 森林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虽然不像森林火灾那样直观, 但实际损失或潜在损失更大, 人们形象地称之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

人为风险

人为风险是指林业除了遭受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的同时, 短时间内也摆脱不了森林资源被偷盗以及滥砍滥伐, 毁林开荒等人为破坏的现象, 这种现象直接与现阶段社会上人们的低素质、低觉悟有很大关系, 这是道德风险, 也可以认为是社会风险。环境污染对林木生长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因而是构成人为风险的一个方面。人为风险是我国林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与人为风险有着非常相似之处, 主要指经营管理不善给林业带来的损失。因缺乏必要的管理或经营管理不善而树木被盗, 幼树被毁, 造林成活率低等。这里既有管理不善的因素, 也有人为破坏的因素, 所以与人为风险区分较为困难, 主要看是否与经营管理直接相关。

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 每一项技术的采用都伴随着或大或小的风险, 森林培育生产技术也是一样。林业技术风险指育林营林过程中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带来的林业风险, 如翻耕土壤造成林木地上及地下部分机械损伤, 杀虫剂过量使用致使林木幼苗死亡等。新技术的采用可以降低林业风险, 但也可能增加林业风险, 一般成熟的林业新技术会降低林业风险。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 主要指林产品供求失衡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和价值实现困难, 是市场的这种不稳定性给林业所带来的风险。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林业经营单位的生产周期长, 再加上行业内与行业间的竞争, 导致市场对林业资源配置的滞后性, 两者都使林业生产的组织变得更加困难, 资金投入的风险更大。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 林业政策的变动必然给林业经营带来影响, 这种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必然面临着政策风险林业也在很多地方分山到户, 分散经营。由于林农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以及受以前政策不稳定的影响, 导致政策落实没有长效性, 林农更多考虑的是短期行为和短期收益。所以, 在承包后大量砍伐林木, 出现了一个时期内资源剧减的局面。政策上的风险因素还体现于国家宏观的经济调控。经济调控影响到市场需求的急剧变化, 使林业承担一定的风险

行业风险

行业风险, 当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林业的同时, 就意味着放弃了投入其他行业的机会, 这种放弃所“损失”的最大可能效益就是林业经营的行业风险。林业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兼具的行业, 而经营者更重视经济效益, 当林农重视经营林业的机会成本时更容易使林业的行业风险放大。应该重新全面考察林业所面临的行业风险的大小。

防范措施

风险预防措施

进行林业风险预测是防范风险的基础。根据历史资料和林业风险现状对未来风险进行预测, 评价可能发生的损失, 采取各种手段预防风险。如对人为风险可采取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开展护林思想教育等。对自然风险可采取工程措施等。

减轻风险措施

采用林业新技术能有效降低林业经营风险技术风险,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林业抵御多种风险的能力。减轻风险措施的目标是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风险后果的不利影响。例如可通过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代替传统的林业企业管理方法降低林业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等风险, 可通过采用容器育苗、生物克隆等森林培育新技术来降低技术风险

自留风险措施

林业风险防范过程中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有成本的, 当这个成本大于风险本身所带来的损失时, 其措施就是无效的。国际上,早在1985年北美(加拿大、美国)就提出了不打成本超过保护价值的火。当林业企业对风险造成的损失后果已有正确的认识, 并且预计采取风险管理方法的费用将大于所承担风险的支出时可采取主动承担风险的决策, 也即自留风险

转移风险措施

林业自然再生产社会再生产的结合, 有些林业风险已超出林业经营主体和产业主体所能管理和承受的范围。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采用各种方法转移给他人, 从而避免自己单独承担风险的损失被称为转移风险。通过转让、转包等措施可将风险转移分散。最佳的转移风险方式是保险, 参加保险可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我国森林保险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 有待于不断完善并加强管理和加大国家的投入力度及法律保障等。

补偿风险措施

该措施是针对林业的特殊性提出来的。由于林业兼有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 因而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受益主体与经营主体存在着不一致性, 故林业的行业风险是较大的。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对受益主体而言又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 所以政府应该对林业的经营主体进行相应的补偿。目前我国林业虽已具备这部分补偿标准, 但远远不能完全补偿林业所带来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所以应加大补偿力度, 制定能反映林业效益实际的补偿标准。

管理概念

所谓林业风险管理(Forestry Risk Management),就是在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对林业风险的分析、识别、估量和预测,运用适当的方法对各种林业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力图以最小代价减少林业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是林业和林业生产经营者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系列经济管理活动。其目标是要以最小代价取得林业生产经营的最大保障,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减少林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是减轻林业风险给林业造成意外损失的伤害程度。

管理的目标

林业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要以最小代价取得林业生产经营的最大保障。具体而言,林业风险管理包括安全目标、经济目标和生态目标。

安全目标

所谓安全目标,就是要求林业为社会提供充足而又安全可靠的林副产品,保证人们的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通过林业风险管理,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稳定林业生产和林农投入,为社会提供充足的林产品,维持人类的基本生存,满足国民经济对林业的需要。还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轻林业风险对人们的各种危害,增强人们的安全保障程度,减轻人们的心理负担,减除精神上的后顾之忧。

经济目标

所谓经济目标,就是对林业风险的管理应以最小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好的经济效益。或者说,既要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林业综合生产力,又不要过分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还要有利于实现均衡的市场价格,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林业经济效益

生态目标

所谓生态目标,就是要求在进行林业生产时,必须注重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把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及资源增值结合起来,发挥资源优化组合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持续平衡的生态系统,并对资源与环境的动态变化进行监测,实行科学规划和管理。加强林业风险管理,就是要用最小的风险管理成本将预期的林业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其手段当然包括消除一切可能带来林业风险损失的不利因素的措施和方法。资源质量的降低、数量的减少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等影响林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林业生产和林业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很可能引发各种林业风险,使林业遭受损失。治理林业资源与环境,保证林业生态可持续发展,是林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

开展管理的意义

林业风险管理通过对林业风险识别衡量分析,优化组合最佳林业风险管理技术,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其总目标是以最小的风险管理成本将预期的林业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且使一旦出现的林业损失获得经济补偿的最大保证。通过开展林业风险管理,可以降低林业风险,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林农和林业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林业经济的有序进行。开展林业风险管理对于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方面

开展林业风险管理,可以保护林农和林业企业的经济利益,提高它们进行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林业风险管理通过林业风险的避免、消除、转移等方式,为林农和林业企业正常进行林业生产活动提供了最大的安全保障,消除了它们对林业风险的忧虑,极大地提高了林农和林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有助于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同时也有助于林农生活水平的提高。

资源配置方面

开展林业风险管理,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林业风险管理不仅消极地承担风险,而且积极地防治和控制风险。它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风险损失,并为风险损失提供补偿,促使更多的资源合理地向所需部门流动。因此,他有利于消除或减少风险所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林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方面

开展林业风险管理,有利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林木在其漫长的生产周期内面临着多种多样的风险,对林木造成极大的损害,影响了林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如果不对这些风险进行相应的管理,从长远而言,必定阻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所以必需要对林业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对林业生产过程中的诸多风险因素进行预防、管理和控制,从而有效消除或化解林业生产中的不利因素,降低林业风险,有利于林业生产的正常开展,从而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林业科技的推广普及方面

开展林业风险管理,有利于新兴林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尽快使林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我国林业生产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一个弱势群体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另外,他们传统观念很深也很普遍,这就使林业生产者在不确定性很大的情况下不会去冒险采用新技术以取得收入最大化。因为采用新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可能会威胁到自身的生存。开展林业风险管理,可以为林业风险的防范、转移等提供有效途径,从而提高林业生产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如果在林业新技术推广受到挫折导致减产时,林业生产者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其生产和生活都能有一定的保障,这就会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极大地提高林业生产者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管理步骤

确定林业风险管理的目标

尽管就总体而言林业风险管理有安全目标、经济目标和生态目标,但对于不同的林业风险管理主体,林业风险管理的目标可能有所侧重。就算是同一林业风险管理主体,在不同时期,林业风险管理的目标也可能不同。所以,进行林业风险管理,首要的任务是通过林业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作业,确定系统目标。即通过对资料的收集、分类、比较和解释等活动,确定林业风险管理的目标。

林业风险的识别

林业风险识别是对林业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其性质的过程。因为各种不同性质的风险时刻威胁着林业的生存与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方法和途径识别林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这一方面可以通过感性认识和经验进行判断,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则必须通过各种会计统计、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风险损失记录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从而发现林业面对的各种风险及其损害情况,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进而了解可能发生的任何损益或波动。

林业风险的衡量

林业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资料的分析,对林业损益的频率和损益的幅度进行估测和测量,对林业损益的波动进行计量,为采取有效的林业风险处理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林业风险的处理

林业风险管理主体根据林业风险识别和衡量情况,为实现林业风险管理目标,选择林业风险管理技术。林业风险管理技术包括控制性风险管理技术和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前者以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幅度为目的,后者则以提供基金的方式,消除风险发生所带来的损失。

林业风险管理的评估

林业风险管理主体在选择了最佳的风险管理技术以后,要对风险管理技术的适用性及收益情况进行分析、修正、检查和评估。因为林业风险的性质和情况是经常变化的,林业风险管理者的认识水平具有阶段性,只有对林业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技术的选择等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才能保证林业风险管理技术的最优使用,从而达到预期的林业风险管理目标和效果。

管理的主要方法

风险预防

风险预防是一种主动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预防中可以采用对有关人员进行林业风险和林业风险管理教育的方法,让他们充分理解所面临的各种林业风险,并认识和掌握控制这些风险的方法。通过教育,可以使他们深深地认识到个人的任何疏忽或错误的行为,都有可能给林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对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鼠害等风险的预防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长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建立火险预测预报网络和制度,可以有效地改善我国目前的森林火灾状况,达到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的目的。在风险预防中,也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只要有关人员遵循相关制度和程序,避免那种走捷径抱侥幸心理甚至弄虚作假的想法和做法,就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风险的发生。

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指当林业风险的潜在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不利后果也很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用时,主动放弃或改变林业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它在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收益的机会。

风险控制

当特定的林业风险不能被规避时,经常要采取行动以减少与之相联系的损失。这种处理风险的方法就是风险控制风险控制不是放弃特定活动,而是在开展这些活动时,有意识地做出一些安排,其目标可以是减少损失的可能性,也可以是降低损失发生时可能产生的成本。林业经营者在林业风险不能避免或势必面临某些风险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控制风险、减少风险发生,如何减少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风险控制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控制风险因素,减少林业风险的发生;二是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和降低风险损害程度。要控制林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降低风险损害的程度,就要对林业风险发生规律进行分析研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进行准确的预测。

风险接受

风险接受是指有意识地选择承担风险后果。若林业经营者认为可以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时,便可使用这种策略。通常这时采取其他风险规避方法的费用超过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数额。例如林业风险中的政策风险自然风险通常只能接受,因为这种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和不可控制性的特点。但是面对这种风险也不是没有任何工作可做。如政策风险,它是一种宏观意义上的风险,征兆较为明显,所以应密切注意与林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的变更或可能发生的变化,以便即使地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如自然风险,应该结合林业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的地质水文气象等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为风险估计和制定林业风险的应对方案提供素材。

风险转移

林业是自然再生产经济再生产的结合,有些林业风险已经超出林业经营主体和产业主体所能承受和管理的范围。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采用各种方法转移给他人,从而避免自己单独承担风险的损失称为风险转移。它有两种方式:一是保险转移,另一种是非保险转移。前者是在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运用财务方式来转移风险,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转移是一种比较好的风险转移方式。通过参加保险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降低自身的风险损失。后者则通过转移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方式来转移风险,它包括购买期货、转让、转包、转租等方式。

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是针对林业的特殊性提出来的。由于林业兼有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因而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受益主体和经营主体存在着不一致性,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对受益主体而言又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所以政府应该对林业的经营主体进行相应的补偿。目前我国林业虽已具备这部分补偿标准,但远远不能完全补偿林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所以应根据我国财政的实际情况,适度加大补偿力度,制定能反映林业效益的补偿标准。救灾和救济就是补偿风险的方法。风险补偿采用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向灾民发放救济款,有的是提供优惠贷款,还有的是以实物形式补偿,目的都是帮助林农恢复生产。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时,依靠政府或社会力量对受灾地区的林业经营者及林业生产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

管理方法的选择

由于林业风险管理的许多相关因素总是不断变化,因此在林业风险管理过程中也不可能总采用一种方法。面对不同的林业风险,在不同阶段和时期采用的林业风险管理方法也不同。

风险预防是事前采取的措施,重在预防。风险回避是当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可能由可能获得的利益予以抵消,就规避风险。如果规避收益大于规避成本,就可以考虑风险回避手段,否则可以不要规避。风险控制重在事中对风险加以控制,以减少损失。但有时由于风险控制过程中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如人的知识和技术水平等,因而无法达到完全控制风险和充分减少损失的目的。当面临的林业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小于采取林业风险管理的费用时,便可采取林业风险接受这种措施,以使损失最小。这种方法适用于损失较少的林业风险。由于林业风险接受是要以足够的财力和能力承受风险损失为前提的,所以林农作为林业经营的最小单位,一般情况下要慎重采用这种风险管理方法。而在面对巨大风险灾害,风险转移不失为一种好的风险管理的方法。它通过把可能发生的超出自己承受范围以外的风险转移给他人,无论是保险转移还是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转移,都可以避免单独承担风险损失。风险补偿发生在林业灾害之后,是一种时候补救措施。风险补偿的本质是政府对遇险后的林业经营者采取的一种道义补偿,它的适用范围很小,有许多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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