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12-23 16:25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接受市政府和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双重领导。榆林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是全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隶属于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榆盐简介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1992年成立,2000年与轻工局分设,2008年上划省盐务局直管,现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肩负着全市12县区的盐务管理、食盐专营、碘盐配售、盐政执法、盐田开发和盐化工建设等工作。

榆林是全省唯一的盐产区,盐种类丰富,井盐、湖盐、土盐均有,其中二十世纪90年代发现的奥陶纪岩盐田是目前我国储量最大的岩盐田。岩盐田探明储量8855亿吨,远景储量6万亿吨,面积2.5万平方公里,最大厚度可达360米,潜在价值在33.2万亿元,氯化钠含量高达99.8%,是世界矿史上罕见的精品矿床。依托岩盐资源已建成镇川真空制盐厂、米脂金泰氯碱厂、神木锦界北元化工和正在建设的榆林天桥聚氯乙烯厂等一批盐化工企业。

2008年11月,榆林盐业系统上划由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垂直管理,2013年,根据省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理顺全省盐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2〕162号)精神,全省盐业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市、县(区)政府分级管理,并从2013年起按新的盐业管理体制运行,榆林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下划至市政府管理,县级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下划至同级人民政府管理。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拟定全市盐业管理规定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食盐年度生产、调拨、批发、销售、储备等指令性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调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并督促实施;负责收缴和管理盐业的各项基金。

3、指导全市各级盐业管理部门搞好盐政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价格和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协助县(区)政府取缔土盐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净化盐业市场。

5、负责全市食盐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食盐经营机构批发许可证以及食盐调拨批发零售价格的报批工作,承办全市食盐零售许可证和准运证的核发工作。

6、负责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督管理;协助县(区)调整、任免盐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7、开发榆林盐田。

8、承办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人劳科、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财务科、运销科、监察审计科、企业发展科、党总支8个科室。

盐务机构

直属榆林市盐品配送中心,榆林华奥盐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硕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区县设有榆阳区盐务管理局神木县盐务管理局府谷县盐务管理局定边县盐务管理局靖边县盐务管理局横山县盐务管理局佳县盐务管理局米脂县盐务管理局吴堡县盐务管理局绥德县盐务管理局清涧县盐务管理局子洲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属地监管企业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定边县长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均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领导班子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榆林市盐业公司经理:贺定森,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延祥,协助局长(经理)工作,负责盐业公司全面工作,分管盐资源管理开发、质监站工作;协管企业财务工作。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榆林市盐业公司副经理:郭庆阳,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人事科(考核办)、盐业协会及外事联络工作。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乔步林,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审计科、创模办工作。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榆林市盐业公司副经理:郑宏飞,协助经理工作, 负责土地开发工作。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副调研员:师万生,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多品种盐工作,协管盐政、盐资源管理开发工作。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副调研员:贾瑞涛,负责双创工作。分管党总支、机关支部工作,协管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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