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更新时间:2024-06-06 19:53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国立浙江大学成为单一的理工科大学。1980年,原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原浙江大学在1995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四所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医科大学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随即组建成立了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

学院简介

学院现名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光华法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坚持“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学术旨趣,营造“以学生为本师生互动”的学院氛围。围绕浙江大学2020年基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发展目标,努力与学校2020年左右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同步跻身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教授委员会是学校特设的光华法学院学术审议机构,是光华法学院改革发展的咨询机构。2013年11月2日光华法学院第二届教授委员会成立,由王贵国、安守廉、任少波、陈长文、陈兴良、苏永钦、於兴中、周江洪、梁慧星教授担任委员,张文显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

历史沿革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45年,由著名法学家李浩培教授担任首任院长。其时,海内外名家云集,学术淹贯,遐迩争传。后来因为院系调整,发展一度历经波折,但终能薪火相传、授业不辍。

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国立浙江大学成为单一的理工科大学,在原浙江大学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上组建了杭州大学

1980年原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刘乃雄、费新民、黄汉升、郑九浩、马绍春等教授担任过法律系的领导,走过了法律系艰难的初创时期。

胡建淼教授担任院长兼法律系主任。

1996年起,由孙笑侠教授担任法律系主任。原浙江大学在1994年开始招收国际法专业本科生,并于次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

1998年,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

1999年7月浙江大学任命孙笑侠教授担任副院长主持筹建新浙江大学法学院,由原四校近十个相关单位合并组建,下设法律系、政治系与行政学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会学系(筹)、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包括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等多种学科。

2000年7月-2004年7月,由李龙教授担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由孙笑侠教授担任副院长。

2005年7月起孙笑侠教授担任常务副院长。

经国家教育部的批准,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教授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台湾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先生,签署了光华教育基金会向浙江大学捐资壹亿元人民币筹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协议书;双方以建设一所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法学院为共同努力的目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于2007年4月20日正式成立。

学科调整后,光华法学院内部为法科单立,其他政治学与社会学学科等归并到校内的其他相关学院。2007年秋,光华法学院迁址于景致绝伦、建筑典雅的浙江大学之江校区——670亩地的原之江大学百年老校园。

2020年6月,发起并加入法学教育创新联盟

学科评估

在教育部全国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中获得A-,并在2020年QS法学学科排名中并列全国第三。

师资力量

截至2013年12月,学院有学生1000余人。学院现有全职教师61位,其中教授21位,副教授23位,兼职教授(研究员) 20人等各层次优秀人才。

学科建设

自2007年成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以来,各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传统学科基础进一步加强,形成私法学、公法学、法理学三大学术特色群。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

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方向培育初露端倪。中国法硕士项目(LL.M.)获批并已招生两届。生源来自于德国、意大利、美国、俄罗斯泰国等多个国家。中国法博士项目(S.J.D.)已获批并启动招生。加入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了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一流海洋学科建设;中心将成为国家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成立了浙江大学中国

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筹)。成立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以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点为依托,以环境、资源、能源法为专业领域,联合培养环境能源法方向法律硕士。以光华法学院为主要发起人的中国法治指数研究,引发学界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若干优质学术梯队。除了私法学、公法学和法理学三大学术特色群,在诉讼法学科、国际法、金融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领域已形成优质学术梯队。

学院拥有法学级学科博士点, 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3+X法学理论,“X”则是一个开放的、 动态的学科群,如海洋法、金融法、法经济学、知识产权等。

2012年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培养造就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是学院人才培养的最高目标。

法理学

本学科是法学院老牌优势学科,是法学院最先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本学科立足孙笑侠教授时期奠定的学科基础,秉承理论研究与“形而下”问题相结合的研究进路。本学科师 资力量雄厚,拥有教师9位,其中全职教师6位,兼职教授1位。本学科学术梯队合理,现有全职教授(博导)2 人;兼职教授(博导)为梁治平教授(已在本学科招收博士生),副教 授(硕导)2人,讲师2人。

学科以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为特色和优势,覆盖法律社会学、宪法理论、法哲学分析法理学、人权法等诸多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学科建设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拥有“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与“151人才工程”入选教师,多人多次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术成果刊载于《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并被《中国社科文摘》等重要期刊多次转载,学科成员主持多项国家社科规划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屡次获得黄乾亨教授奖。

法学理论学科点致力于学科方向优秀理论型人才培养,博士毕业生曾获教育部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论文奖,并有十余名毕业生在国内著名法律院校获得教授、副教授等教职。

法史学

本学科点共设三个研究方向,分别为近代西方法制研究、西方司法制度比较研究和西方司法制度比较研究。 这些方向分别由在相关方面有较深造诣的教师对学生进行专门指导和培养,坚持历史与现实的结合,注重总结西 方国家法制建设的经验,注重国内研究和国外交流,将制度与理念融会贯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07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

该学科公法名家聚集、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科点八位成员中,既包括胡建淼章剑生朱新力等公法名家,也有诸多具有较高认可度和学术潜力的学术新锐。齐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教育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六项,在《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学科点成员先后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各国名校访学交流。

学科研究立足于“中观行政法学”为研究重心,形成了行政法基础理论、规范宪法与宪法解释、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政府管制行政法治等核心研究方向,受到公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本学科是国内最早(20世纪80年代)开设行政法学课程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内最早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4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点的两门主干课程均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4年获得全国首家行政法学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获得宪法学国家精品课程。

出自本学科的学术新星熣灿。所培养的博士、硕士成长迅速,新秀阵容在中国公法学界首屈一指,广布在中国社科院、中央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一流的高校科研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出自本学科点人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论文十余篇;仅2009年、2010年,先后有七位、八位出自本学科点人员获得国家社科立项。

本学科注重多元化的学术平台和学术品牌建设,于2001创办的“中国公法网”,是国内首批获得高度关注的公法网站;2002年起创办《公法研究》,2013年底入选 CSSCI收录集刊,已持续出版至第十一辑;2004年推出“公法时代”丛书,已出版三套十五本;2004年起开始持续举办“公法论坛”邀请公法学新锐与实务专家以文会友,已持续举办至第三十期。

刑法学

刑法学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一门重要学科,其发展历史与浙江大学的校史几乎同步。经过多年发展,在队伍建设上,刑法所建立了合理的学术梯队,多数研究成员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学习背景;在科研上,确立了具有地域优势和学术特色的研究方向;在教学上,注重引入真实案例实现课堂互动,以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社会服务方面,以“犯罪侦查与司法鉴定实验室”为基础,为解决社会争端提供着技术支持。在编教师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所有教师均具有海外求学的经历,有一名教师为浙大紫金计划获得者。

民商法学

1.民商法学入选浙江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学科名单。设有民商法学博士点。现设有三个三级学科方向,即民法学、商法学和社会法学。

2.民商法学科团队已形成明显的学术优势,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合理,并充满朝气和活力,在国内高等院校中处于前列。现有教师1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本学科大多数成员拥有海外留学背景并具有博士学位,留学国别涉及美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拥有良好的国际视野。其中,入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人;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1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第二层次2人;入选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1人;入选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万人计划)1人。另有柔性引进包括王泽鉴、梁慧星教授等在内的兼职教授多名。

3.民商法学学科实力相对突出。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并获得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多次。

4.民商法学科学术活动频繁。民商法学术沙龙系列活动、法学前沿活动相互配合,有力地促进了民商法研究所及其学科学术声誉的提升。

诉讼法学

1. 共有2个三级学科,即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同时涉及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破产法、司法鉴定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诊所等相关学科。设有诉讼法学博士点。

2. 师资梯队比较合理、均匀,学科体现了明显的上升势头。现有教师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5人都具有本专业国内或国外名校的博士学位,含求是青年学者3人,之江青年学者3人,钱江人才计划3人,博导2人,硕导5人。

3.具有较好的国际化背景。5人全部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如曾经在德国海德堡大学洪堡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天普大学、韩国高丽大学等名校学习,具备了较好的国际化背景。

4.课题成果比较显著,特别是在ssci刊物取得突破。取得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省部级以上课题8项,福特基金项目1项,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一级以上刊物10余篇,ssci刊物3篇。

5.积极组织学术会议和学术沙龙,形成较好的学术影响力。2012年刑事诉讼法学科举办刑事审判程序的国际研讨会,2013年举办了刑事错案学术研讨会,2012年民事诉讼法学科组织了破产程序的学术研讨会,在学界形成一定影响。近3年先后组织了25场“诉讼制度司法改革论坛”沙龙活动,邀请了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张卫平教授、李浩教授等一批国内最资深的诉讼法学者以及大量海外著名学者参加沙龙活动。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科自恢复法学教育开始即设立,是最早设立的一批经济法硕士点之一,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有经济法专职教师1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者比例达到40%,在全国性的法学研究会中担任常务理事学者3名,担任副会长的学者1名,形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队和师资结构。经济法学科针对中国所面临的若干重大关键性法律问题,在金融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竞争法、劳动法企业法财税法,产生了一批对实务和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是一门蓬勃发展的学科,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2人,其中博士2人,硕导2人。学科开创者钱水苗教授是中国著名环境法学者,是中国环境法学科形成和发展的直接推动者。他不仅重视学术研究,而且注重社会服务,承担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方立法项目数十项,为地方环境法制的完善作出重要贡献。学科也为全国法律院校和法律实务领域培养了许多环境法人才。学科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浙江大学学报》等发表论文多篇,承担教育部、浙江省课题多项,获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励青环境法学奖、之江青年等荣誉。

国际法学

在国家“211”和“985”计划的支持下,通过多年来的学科建设,浙江大学国际法学科已经拥有较完备的人才队伍、师资力量以及研究场所和教学设备,为该学科的快速发展、提升及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增长点提供契机,并形成开放、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法学研究基地。经过几代教师的创业和努力,浙江大学国际法学科已成为中国学术水平高、国内外学术交流频繁、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最重要基地之一。已设有国际法学科博士点。

该学科拥有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浙江省之江青年学者、浙大求是青年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多名。

教授委员会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院士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台湾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先生,签署协议,双方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法学院共同努力。为了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卓越发展,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律与学院特点,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推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具体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华法学院可以自主决定引进人才标准,提出引进人选,报请学校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待遇保障;在评鉴机制方面,光华法学院参照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学术评鉴标准,自行制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导师资格之评鉴标准及学术期刊标准,并按评鉴标准自主评审院内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生导师资格,报学校批准;在人才培养方面,光华法学院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学校的指导原则自行制订和实施本科生课程方案,制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方案。

教授委员会的成立

为了推进光华法学院的学科发展迈向国际一流水准,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聘请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2010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接替常务副校长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员会委员,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教授接替孙笑侠教授任教授委员会委员。2013年11月2日光华法学院第二届教授委员会成立,张文显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2018年11月10日光华法学院第三届教授委员会成立,张文显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

第三届教授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贵国Wang Guiguo

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1984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师从当代国际法大师Michael Reisman教授,获法哲学博士(J.S.D.)学位,比较法国际(海牙)科学院院士。1991年起任教于香港城市大学,为中国法与比较法讲座教授,并先后任中国法与比较法中心主任、法学院院长等职。

安守廉William P. Alford

著名中国法专家。1972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1974年获耶鲁大学中国研究硕士学位,1975年获耶鲁大学中国历史硕士学位,1977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JD学位。现任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Henry L. Stimson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兼职教授等。

任少波Ren Shaobo

著名高等教育专家。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常务副校长,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浙江省高校思政研究会副会长等。

陈长文Chen Changwen

著名国际法专家。196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72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曾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一届教授委员会主席,现为理律法律事务所所长、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陈兴良Chen Xingliang

著名刑法学家。198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8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导、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张文显Zhang Wenxian

著名法理学家。法学硕士,哲学博士。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兼联席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审组组长,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法学学科召集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名誉院长、第二届教授委员会主席。

苏永钦Su Yongqin

著名民法学家。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81年获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院长、台湾地区“司法院”副院长兼大法官。现为浙江大学求是讲座教授、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法曹协会理事长。

於兴中Yu Xingzhong著名法理学家。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和法哲学博士(J.S.D.)学位。现为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曾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等。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周江洪ZhouJianghong

著名民法专家。毕业于日本神户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等。

梁慧星Liang Huixing

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曾任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等。浙江大学兼职教授。

学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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